我们没有相爱过,你却给我这么多
笔 尖 开 花 · 文 心 淌 情
周 末 故 事 · 第2期
本期插画作者: Nidhi Chanani
花开
声音
+
我不是安迪,
但你真的很像老谭啊。
◆◆◆
做了一个和他有关的梦。
梦中,我俩肩并肩地行走在古色古香的校园里,雪花从天而降,簌簌而下,洋洋洒洒,落在没有带伞的我们身上。
我们都是十八九岁的模样。他清瘦干净,身材挺拔,留着微微长的头发,身穿蓝色羽绒服,戴一条白围巾。
走到校园内一个岔路口时,他忽然转过头来,微微一笑,露出满口白牙:“娜娜,你冷不冷呀?”
醒来后,想起我20岁生日那晚,天也是飘着雪花。放学后,他执意带我去开封鼓楼广场吃饭。
不记得吃了什么,只记得回校时,他在路边给我买了一个红色的卡通气球,帮我系在背包上,就像一只红翅膀,在寒风中舞动。
我俩一路说着话,一路并肩地穿过一条条老街。他走路快,每走一段,都要停下来,对紧随其后的我说:“娜娜,你冷不冷呀?”
那晚,灯光昏暗,落雪无声,唯有脚踩在雪地上发出的咯吱咯吱声,和黑夜白雪中不停舞动的那个红气球,至今仍晃动在记忆深处。
认识他那年,我读大二,因喜欢文字,负责一本校园刊物的编辑。
新生开学后,刊物招聘新人,他和一帮同学前来应聘。
“那一天,你穿着白色长裙,眼神明亮,嘴角上扬,有种让人想走近的温暖。”
后来,他这样向我描述初见时的情景。
我并不记得有条白裙子,也从不觉得自己眼神明亮,便认定他不过是为了安抚当年自卑又倔强的我,故意编造出如此好听的说辞。
不管怎样,因为那本杂志,我们自然而然地熟悉起来,尽管我比他大两三岁。
放学后,我们常沿着学校东门的城墙一起走路,穿过树林,翻过土坡,越过小道,直至看见郊外整块整块的农田。
也曾在周末时,一起到校门口吃臭豆腐喝鸡血汤,然后并排蹲在古城金软的夕阳下,翻看旧书摊上那一本本泛黄的旧书。
还曾晚自习后,一起坐在宿舍门口的马路牙子上,漫无边际地谈哲学谈历史谈人生谈梦想,有时争得面红耳赤,不欢而散,有时又谈得火花四溅,一地共鸣。
那个年代,校园恋已经不是什么稀罕事。只是我们俩,从不谈爱。
他有一个喜欢的姑娘,在郑州读书。他每隔一段时间都会去看她,只是每次回来后,脸上都有种难以掩饰的忧郁。
我当时也暗恋一个人,卑微地幻想,苦苦地挣扎,就像一只孤独的春蚕,把思念吞吐成厚厚的茧,一层层缠裹在自己身上,却找不到破茧成蝶的出口。
那时,如是年轻如是骄傲的我们以为:爱人应该在远方,生活应该在别处,梦想应该会在下一个睡醒的清晨降临。
我们不会爱上眼前的这个人,并不是因为他不够好,而是因为他太易得,太了解,太真实。真实到无法满足我们对青春对爱情对人生附加的种种幻想。
直到多年后,我一个人重回开封,重走当年的老城、老街和老校,脑子里回想起和他有关的种种,才突然明白:
虽然,我们连手都不曾牵过,但他给予我的远远比一段爱情要多很多。
常常在一起说话的那三年,我们比身边任何人都了解彼此的秘密、孤独和难堪,也比身边任何人都欣赏对方的才学、胆识与内涵。
有时候,我们在读书、走路、吃饭之余,会百思不得其解地互相取笑又彼此安慰:“嗳,你说,像我俩这么优秀这么努力的人,怎么就怀才不遇、没有人爱呢?”
多年后,一集不落地看了陈数和黄磊主演的《我爱男闺蜜》,看到泪如雨下,看到思绪万千,看到他的脸不停在脑海中晃动,我终于在日记里承认:
有一种感情,恋人未满,朋友以上,从未表白,没有伤害,却扎根内心,默默生长,温暖如初,给你光亮。
虽然,我们从未谈过爱,但我们曾“同居”过。
那是大三寒假,我勤工俭学,在开封给人当家教。天气很冷,宿舍关闭,宿管撵人,我无处可去。
他当时和一位要好的哥们儿在学校旁租了房子。那哥们儿寒假回去后,他一个人住在那里做广告设计。
“到我这里来住呗。”听说我的处境后,他淡淡地说。
我甚至没有犹豫,就坦然地拎着包去了他在小巷深处租的民房——我去之前,他已帮我买好了洗漱用的物品。
至今记得那处院子,是三间老式民房,厨房门口有棵粗粗的歪脖树,伸出一树枯枝在寒风中昂扬。
每天,我做家教回来,他忙完了一天的活儿,我们就一起做饭吃。他最擅长做番茄鸡蛋,红红的番茄,金灿灿的鸡蛋,放到青花的瓷盘里,看起来就让人喜悦。
吃完饭后,我们会在客厅的炉子上烧水洗脚,听着从小巷深处呼啸刮来的北风,看着小屋里火苗跳跃的炉火,像往常一样说很长很长的话后,各回各的房间睡觉。
没有一点欲望和杂念。
又或者,那时,把对方看得格外珍贵的我们,觉得不该对对方有欲望和杂念。
生命最初的一些感情,都是干净而纯粹的。
所以,多年后,我上了班,有晚正在洗澡,他给我打电话来。
我披着浴巾接通电话后,责怪他:“打来的真不是时候,人家正在洗澡呢。”
他马上就口无遮拦地嘲笑我:“我怎么觉得你在诱惑我。”
那一刻,我想到当初我们同居一室又相安无事的情景,竟然有些莫名的难过:并非为当年的错过,而是为彼此的长大。
呵护与守望,是所有感情的最初模样。挑逗和占有,才是欲望生长后驳杂人心。
我应该庆幸,在没有遇见爱情时,先遇见了质朴而温暖的守望。
我有一个收纳旧物的小盒子,至今躺在书房一角,精心保管
,走哪儿带哪儿。
盒子里,有两样东西和他有关。
一样,是一枚戒指,几十块一个的那种。
那应该是大四春天,校园内很流行男生给关系要好的女生买戒指,他就送我了一个,放在他亲手制作的小盒里,盒内还有他手写的三个字“致娜娜。”
还有一样,是一封信。他用英文写的,语法错误百出,逻辑严重混乱,满满一页纸,不过表达一个意思——自看见我那刻起,便觉得我们能做一生的朋友。
青春总会散场,谁都无法幸免。所谓一生守候,不过年少痴梦。
2003年,我毕业时,比我晚一届的他,尚留在校园内,即将去北京实习。
印象极深的,是我离校的前一晚,我们坐在夏风习习的夜色中说话。从最初相识说开去,说到相处的点点滴滴,说到将要遇到的种种可能,突然都有些难过。
他第一次伸出手,轻轻揽了揽我的后背,旋即又收回去:“娜娜,你会不会忘记我?”
我不知道怎么回答,任眼泪一个劲儿在眼眶里打转,强忍着憋回去,又不停冒出来。
我飞奔跑回了宿舍。也就是在那一刻,我第一次强烈地意识到,自己原来也会失去他,而失去他原来是这般难过。
为工作,为生计,为梦想,我们都不停地奔波在路上。
彼此爱情都没有着落的那两年,我们有时会给对方打电话,也常在QQ上分享彼此的内心,从彼此社交账号空间那些只言片语中,企图见证各自无法同行又渴望了解的成长历程。
就仿佛,借助这样的方式,延续青春,留住过往。
后来,我们都遇到了可以牵手一生的人。他把爱人的照片发给我看,很漂亮的一个女孩子。我盯着看了很久后,内心终有点点失落。
“怎么样?”他问我。
“很好啊。”我淡淡地说。
“和你同岁啊。”他补充道。
我沉默很久,终究没有说出一句话。
生活一如既往地向前,艰辛与琐碎不请自来地填满每一天,失望与疲惫从日子的缝隙中流淌,汩汩冒泡,沙沙作响。
我们依旧保持着不紧不慢的联络。
有时他会寄书来,书中再未写只言片语。有时也会在我文章后留言,所说的话我已很难瞬间理解。
这大抵就是生活的真相吧:时光一路向前,故人一路失散,每个人都在一路跋涉一路前行中,不得不与最亲最近的那些人渐行渐远。
去年时,我因工作中的一个失误陷入一场纠纷,寝食难安,心神不宁。
“直面问题,尽力解决,减少伤害,不问结果。”听我说完事情的原委后,他这样说。
此后有那么两三周,无论何时我给他留言,谈到解决纠纷中遇见的一些问题,他都是秒回,哪怕是在深夜,哪怕是在周末。
今年,我工作之余,开了公众号。公号写作和运营中,难免遇到困惑。我有时也会讲给他听,他依旧秒回,说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后,不忘说一句“跟随你自己的心走就很好啊”。
只是,除了就事论事的谈论问题,我们都再未谈其他,就像早就达成了默契一样。
但,生活中有这么一个人,曾经彼此见证,如今天各一方,即便数载未见,依旧时刻关注,想来,也是这艰辛生活中为数不多的珍贵且安稳的事情之一。
我甚至觉得,很多人的生命中,大概都有这么一位老友:你不像安迪那么聪慧优秀,他却像老谭那样温暖依旧。
你们从青春少年到皱纹渐有,保持联络,深深拥有。
你们从微笑相遇到含泪挥手,互相见证,默默守候。
你们从彼此依赖到各自成就,他日重逢,温情依旧。
你们没有失散过,你们一直在联络。
你们没有在一起,你们从来不分离。
你们从未相爱过,他却给予你很多。
其实,这样,也很好啊。
PS:
常有热心读者在后台留言:
“娜姐,写写你自己的情感呗。”
每当这时候,
我多么希望自己不叫刘娜,
而是叫刘晓庆。
这样的话,
我就可以像晓庆姐那样,
勇敢又坦荡地对媒体说:
“我的人生波澜壮阔,
我的爱情迂回曲折。”
但在公号的一亩三分地里,
和你们分享我自己,
是我从未改变的初衷。
所以这期周末故事,
我坦诚地写了我自己。
它虽然不是爱情,
我依旧看得很珍贵。
希望你们能喜欢,
也期待看到你们的留言。
另:
上周花开头条7篇文章留言获赞最多的,
分别为以下7位热心读者:
海河浪花、崔国相、
蒲公英、张鹏、兰草
桔子、月来月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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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这样的遇见,
让我们都变得更好。
爱你们。
作者简介:
刘娜,80后老女孩,混迹媒体圈十余载,发表文字量百万字,问鼎晚报界最高奖,书写情感文500篇。被读者称为“能文艺也理性的女中年,敢死磕也柔情的傻大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