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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你不管我死活,你老了却让我感恩戴德?

2017-07-27 刘娜 闲时花开

花  开  有  声 · 文  艺  理   性  

本期插图作者: 韩国插画师soosh

花开

声音

+


父母之恩,

在养育而非生下。

亲人之情,

在给予而忌蚕食。



我不愿美化各种关系,包括亲情。

 

所以也相信,就像天底下有不少虐待父母的不孝之子一样,也有不少伤害孩子的可憎父母。

 

昨天,一条《父亲住楼道,女儿希望不相往来》的新闻,在微博上引发热烈讨论。

 

大热天的,杭州萧山海湾小区,58岁的倪先生在28楼的楼道内留宿多日,吃喝拉撒全在楼道内解决,整栋楼住户的意见都极大,而同一层楼内住着他30岁的亲生女儿。

 

乍一看,这好像又是一个不孝女不养父的事件。

 

但事情的真相并非如此。

 

这个倪先生,在女儿很小时就抛妻弃子,离开家过着不断更换女朋友的浪荡生活。

 

女儿从小到大,他不曾尽一点为人父的职责。女儿跟着奶奶生活,读书时的学费全部由母亲支付,父亲之于她,一直是冰冷且缺席的角色。

 

不断更换女友的倪先生,曾把自己的房子赠予一个毫无关系的女人。

 

后来,这个不算太老又好吃懒做的父亲,走投无路后投奔租房带着俩娃生活的女儿,隔三差五地要钱花,少则三百五百,多则一千两千。

 

即便如此,女儿也没有撇下这个徒有父之名并无父之责的男人。

 

她给他租房住,但因他随便撒尿拉屎,搞得屋内臭气熏天,房东没有要房租硬是把他赶了出来。

 

她还曾为他申请廉租房,房号都选好后却没了消息。


尽管,面对一些人的指责,女儿曾哭着说:我给他钱可以的,他离我远远的,要死也好,要活也好,永远只要,哪怕法院判下来,让我每个月给他多少钱,我给他,离我远远的,老死不相往来,不要见面,不要给我打电话。”

 

但在世俗的压力和赡养的法责下,女儿最终为这位父亲租了房,让他从楼梯道里搬出去,也让这则引发讨论的社会新闻暂时画上句号。


(点击图片可见该新闻的来龙去脉)


但这则新闻引发的讨论,依然在继续——小时候你不管我死活,你老了有什么资格让我养老送终!

 

我并不觉得这位女儿做错了什么,哪怕她喊出了“离我远远的,老死不相往来”这样的狠话。

 

我们不是她,没有经历幼年遭受遗弃、成长缺席双亲的人生,就不该以“孝道感恩”“不计前嫌”“父女一场”这样的高尚词汇逼迫她宽容大度。

 

所谓子女孝顺懂事,源自父母养育之恩。父母生而不养,子女如何报恩。


虽然,《婚姻法》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要求子女支付赡养费”,这则新闻中,为父租房又给父付账的女儿,虽然没有满足父亲同住的要求,仅赡养义务而言,已算仁至义尽。

 

我们大部分人,之所以对父母怀有深情,充满敬意,一生眷恋,是因为我们的父母尽所有努力让我们吃饱穿暖,教我们做人处事,供我们读书学习。

 

一直到我们成家立业,父母还在帮我们带孩子,替我们问前程,助我们更向好,鞠躬尽瘁,无怨无悔。

 

我们与父母的相处中,不仅感受到了亲情柔软的力量,还看到了人性璀璨的光辉,所以,我们发自内心地渴望靠近他们回报他们。

 

因为,父母不仅给了我们生命和恩养,还给了我们温暖和深爱。

 

我们披荆斩棘地努力,拼尽全力地攀登,是我们想成为最好的自己,也是我们想成为父母的骄傲。



现实中,也有少数父母,残暴成性,违法作恶,自私浪荡,只管生不管养,有些不但不养,而且将孩子生下遗弃,把孩子虐待致残,卖孩子牟利赚钱。

 

虎毒不食子。但个别为人父母者,却把子女吃得连渣都不吐。

 

认识一个男人,年轻时做生意赚点钱,到处滥交,四处留情。妻子儿女稍有异议,他就恶语相向,拳打脚踢。

 

后来生意失败,惹上官司,他卷起钱跑了,给妻儿留下一大笔债务,十多年没有音讯。

 

儿女成家后,把账还完的妻子患病去世,他突然回到了老家小城,自称走投无路,一哭二闹三上吊非要住进孩子们家。

 

迫于舆论压力,儿子和女儿接纳了他。没有过多久,他竟然为了还外面欠下的巨额赌债,把外孙女偷偷拐卖掉。

 

幸亏公安破案及时,十多天逮住了他找到了孩子,不然这个父亲祸害的岂止是两代人!

 

这样的父亲,坏到头顶生疮脚底流脓,坏到人之将老还盘算着怎么算计自己亲生儿女,他有什么资格指望儿女不计前嫌、感恩戴德地为他养老送终?


权利和义务是孪生兄弟。孝道之所以大于天,是因为养育重于山。

 

一时冲动交配产子,是动物都有的本能。

 

但精心呵护去养育,身体力行做榜样,奋不顾身去保护,全力以赴去付出,饱含深情去守望,得体优雅去退出,才是为人父母的资质。

 

生而不养则无恩,养而不教则是过,教而不正则有罪。

 

孝道是中国民族的传统美德,但它并非天经地义的事儿。

 

生下孩子就扔掉的父母,没有权利要求孩子赡养自己。因为把孩子抚养大的养父母,才有这样的资质。

 

残暴成性、嗜赌如命、四处浪荡的父母,不要指望老的时候儿孙满堂,膝下承欢——父母自私自利、戾气横生,又有什么资格要求儿女秉性宽厚,感恩戴德。

 

这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更没有从不付出只等回报的恩。

 

做最好的自己,履行该尽的职责,不丢基本的良善,保持内心的光亮,独立自强不啃食父母,温柔可亲不蚕食子女。

 

如此,才好。

PS:

生和养,

并非一回事。

不管是父母还是子女,

丢掉身为人的基本素养,

都不值得被善待。

我向来认为,

亲人之间互相帮扶,

但亲人之间不应蚕食。

为人父母也好,

为人儿女也好,

都应该做好自己,

家才会越来越好,

国才会越来越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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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刘娜,80后老女孩,混迹媒体圈十余载,发表文字量百万字,问鼎晚报界最高奖,书写情感文500篇。被读者称为“能文艺也理性的女中年,敢死磕也柔情的傻大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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