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警事件:两种大人,摔疼了一个孩子
笔 尖 开 花 · 文 心 淌 情
本期插画作者:Fritz Zuber-Buhler
花开
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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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事件的真相是,
两种无视规矩和生命的大人,
摔疼了一个特别无辜的孩子。
◆◆◆
上海交警出名了。
出名的原因,源自一段长达53秒的视频。
视频中,身穿制服的上海松江公安分局交警支队民警,在开展违法停车整治时,采取抱摔方式对一位怀抱孩子的大妈进行控制,致使孩子随大人摔倒在地哇哇大哭。
大妈是孩子的奶奶,她儿子在街边违章停车,警察过来贴单,大妈不依不饶,推推搡搡,不顾警察再三警告(视频中,警察说“你抱着小孩我不跟你吵”)挡在车门处,不让贴罚单。
警察恼怒之下,将大妈抱摔在地,怀中的孩子被摔倒落地哇哇大哭。随后下车的另一位警察,也没有第一时间关心摔倒的孩子,而是帮助同事制服抗法的大妈。
事情不复杂,与我们在街头见惯的民警粗暴执法、群众抵命抵抗的情景并无太多不同。
不同的,是视频中有个摔倒在地哇哇大哭的孩子。
这个横亘在执法与抗法间的小生命,因成为奶奶无形中叫板公权力的盾牌,因见证执法者粗暴野蛮的不堪,因戳中民众看客的积怨公愤,因点燃很多心中潜伏的弱小情结,在被伤害中成为备受关注的热点人物。
虽然,孩子除了手臂受伤并无大碍,暴力执法的涉事民警已被停职接受调查,但这件事引发法理与道德、抗法与惩戒、护法与道德的讨论,远远没有停止。
拨开种种表象,我觉得,上海交警抱摔事件,究其根本,不过是两种无视生命、无视规则的大人,摔疼了一个特别无辜的孩子。
执法中的“那一摔”,之所以寒了众人心,惹了众人怨,是因为它毫不留情地暴露了某些手握公权力的人,以公务执法的名义行事时,因缺少必备的业务素养和该有的人文关怀,最终酿成抹黑法律尊严、阻碍法治进程的行为之实。
法律是至高无上的、不容侵犯的、公平公正的,执法者是铁面无私的、不徇私情的、刚正不阿的,并不意味着执法过程中,就必须是雷霆出击的、拳脚相踢的、不顾弱小的。
即便是危急万分的危害公共安全事件,全世界警察的做法也都是先解救人质,再惩戒罪犯,而不是在击毙罪犯的同时,连人质一起打死,何况一起司空见惯的违章处罚。
作为一种国家制定的行为规范,法律之内,应有天理人情的彰显,执法者身上,应有情怀温度的流淌。
著名教育学家布鲁纳曾言,法律提供保护以对抗专断,它给人们一种安全感和可靠感,并使人们不致在未来处于不详的黑暗之中。
英国小说家艾略特也曾说,法律是为了保护无辜而制定的。
上海交警摔抱事件,之所以引起人们对当事交警的声讨和愤懑,是因为他们作为执法者,以法律的名义执行公务的过程中,挑战法律固有的安全和可靠,藐视法律保护弱小和无辜,最终以知法犯法的丑陋面目,让见证人和知情者在不自觉地感同身受中,处于不详的黑暗中。
这不仅违背天理人情,而且藐视法律本身。
何况,就一个人而言,不管他是普通百姓,还是基层交警,不管他是成功人士,还是社会精英,他的修为和素养并不体现在他如何和权贵阶层如何相处,恰恰体现在他如何相待弱小人士上。
去年,我采访过一名企业家。做完正面采访和侧面采访后,我与他一起回城。
行至城中心一条马路上时,一位环卫工正在路中间清扫垃圾。这名原本给我留下不错印象的企业家,开车经过环卫工身边时,不但不减速,还狂摁喇叭,说了句“聋了啊”后,扬长而去。
我当即决定不再报道他。事后,他通过熟人联系我,说采访得好好的,为何迟迟不见报道出来。
我直言不讳地说,采访是很顺利,但他对环卫工的态度,着实暴露了他内心的晦暗戾气,也流露出他对基层劳动者的蔑视。
我不愿这样的人出现在署有我名的报道里。
因为,一个人的温度,可从他对环卫工的态度窥见一斑。
一个执法者的素养,也可从他如何对待怀抱中的孩童瞥见一角。
那些冷漠无情、内心幽暗的人,即便禀赋异常、才华出众、尽职尽责,都不会走得太远。
因为他们缺少内心的温度和灵魂的光芒,早晚势必落个失道者寡助的下场。
就像,一个社会的文明,也并不体现在它如何对待那些优雅而得体的富贵阶层,而是体现在它如何安置那些疾苦而弱小的鳏寡孤独。
上海交警摔抱事件中的交警,就在这方面栽了跟头。
上海交警摔抱事件中,抗法的大妈之所以先后几次和交警推推搡搡,潜意识里,她认为交警不可能把抱着孩子的她怎么样。
这是一种可怕的“我有孩子我怕谁”的中国家长心理:拿无辜的孩子当抵抗的挡箭牌,把成长的小生命当自己无赖的人质。
在这种心理的作祟下,她拒不配合,蛮横无理,不仅最终惹恼了警方,而且殃及了无辜的孩子。
这种中国式家长,并不鲜见。
就在上海摔抱事件发生的前几天,在江苏张家港,一个女子骑电瓶车带两个孩子闯红灯,被民警拦下处罚20元后,该女子不顾孩子在场,当众撒泼,并称自己没有文化没有钱,把8岁的女儿和3岁的儿子丢给交警抵押罚款,不顾孩子哭闹扬长而去。
这样的场景,你在你生活的城市,并不少见。
带着孩子排队加塞的家长,口口声声说“孩子着急”,其实不过是他不愿遵守规则;
带着儿子去女澡堂的妈妈,一口一个“孩子要来”,其实是她没有教育孩子男女有别;
骑着三轮车闯红灯的爷爷,被拦下后说“怕孩子迟到”,其实是他无视交通法规……
打着孩子的旗号,挑战社会规则和法律底线的中国式父母,不仅是城市文明的破坏者,法律规定的挑战者,而且是孩子成长路上的误导者和三观认知的毁灭者。
他们以丑陋的面目和恶劣的行径,让孩子在黑暗惊恐中遭受原本可以避免的伤害与意外、绝望与恐惧。
这些说为了孩子的家长,最终都毁了孩子。
这种父母,很可怕,需反省。
孩子是独立的生命,也是民族的未来。
他应该受到尊重,而不是谁的挡箭牌。他应该得到保护,也不该是谁的遮羞布。
他们在这个社会中,看见什么,经历什么,体悟什么,学到什么,就会成长为什么样,开出什么花朵,结出什么果实。
上海交警执法中的那一摔,摔得丑陋,倒也摔得及时。
那个哇哇大哭的孩子,见证了成人世界的不堪和法律人情的冲突,也给所有看到这个事件的执法者和中国父母上了生动的一课。
孩子用哭泣和疼痛,告诉所有围观者:
如果你是公务在身的执法者,请用好你手中的权责,让它彰显法律的公平和温度,而不是无情和冷漠。
如果你是为人父母的普通人,请当好孩子人生的楷模,让他看见人性的美好和光芒,而不是无趣和丑恶。
ps:
上海交警摔抱事件,
更像一面镜子,
让我们从中看见社会,
看见法律和人心,
看见文明和自己。
我们是什么样,
这片土地就是什么样,
我们的孩子就成为什么样。
当个有原则有温度的人,
其实并不单单为了自己。
另:今晚10点30分,
江苏卫视《阅读阅美》栏目,
会有娜姐的访谈。
有条件看电视的小伙伴们,
看到又黑又丑的娜姐后,
不要失望啊。
周末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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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刘娜,80后老女孩,混迹媒体圈十余载,发表文字量百万字,问鼎晚报界最高奖,书写情感文500篇。被读者称为“能文艺也理性的女中年,敢死磕也柔情的傻大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