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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淮南市通报三起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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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寿春监管所所长贾洋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贾洋在任寿春市场监管所所长期间,2014年6月至2015年12月,以差旅费、加班费等名义违规发给职工津补贴52595元,另贾洋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贾洋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和撤职处分,违纪款已收缴。
二、凤台县丁集镇丁集村原村副书记丁怀波等5人违规公款旅游问题。丁怀波在任丁集村副书记期间,带领4名村干部前往天堂寨等地旅游,花费公款4760元。丁怀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另4人也分别受到党纪处分,违纪款已收缴。
三、淮南毛集实验区曹集小学校长王多军截留学费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王多军在任曹集小学校长期间,违规截留学费发放老师考勤奖12000元。王多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淮南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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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