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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出重拳 对动扶贫“奶酪”者“露头就打”

2017-07-22 安徽纪检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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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开展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强化扶贫领域巡视巡察和派驻监督,为确保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证。”在今年7月6日召开的全省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安徽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刘惠的讲话掷地有声。


近年来,

安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强化

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

打好专项整治、重点督办和巡视巡察等“组合拳”,

对动扶贫“奶酪”和精准扶贫不力者

严肃查处、不留情面。

今年上半年,

全省共查处扶贫领域突出问题594起,

处理722人,给予党政纪处分530人,

移送司法机关16人。


聚焦腐败问题 对动扶贫“奶酪”者快查严处


“肥东县白龙镇快乐村党支部原书记周华、村委会原主任张国勇等7人套取扶贫项目资金,周华、张国勇分别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其他5名责任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今年4月11日,安徽省纪委一次性通报了7起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肥东县白龙镇的这起案例再次给广大党员干部敲响了廉洁警钟。


扶贫资金绝不是“唐僧肉”。安徽省委主要负责同志明确要求,要坚决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加大力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向一线、向群众身边延伸。


怎样让这块“唐僧肉”不被“劫持”、“提留”?安徽省纪委接连“出招”——


去年,安徽省纪委先后两次下发通知,要求用“精准监督”护航“精准扶贫”,持续加大执纪问责力度;


去年下半年,安徽建立省、市、县三级重点督办模式,并把全省所有国家和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都纳入省级重点督办范围,定期梳理、限时办结督办的问题线索;


今年5月,省纪委决定从今年开始到2020年实现全省脱贫目标前,每年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一次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创新举措:六安、滁州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铜陵市针对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建立问题清单进行整改问责;马鞍山市在含山县开展扶贫领域精准监督“四看四查”专项工作……


省市县巡视巡察机构充分发挥“显微镜”和“探照灯”作用,着力监督检查有关党组织履行脱贫攻坚政治责任情况,着力发现在扶贫工作中存在的不正之风,不断加大惩处力度。


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弄虚作假者毫不手软


去年12月,宿州市埇桥区蕲县镇白安村组织填写脱贫攻坚脱贫户年末核查表和脱贫户人均纯收入调查表,村委会主任王西军代替贫困户王某签名填写了脱贫确定书,使其“脱贫”。


今年初,在安徽省委托第三方对埇桥区精准脱贫工作监测评估中,王某户被评定为达不到脱贫标准。村委会主任王西军造假行为“露馅”,王西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宿州市这起案例即是安徽瞄准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查处的典型之一。在严查扶贫领域腐败问题的同时,安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重点查处了一批在脱贫攻坚中搞虚假脱贫、数字脱贫以及为官不为,在脱贫攻坚中消极应付,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以“精准监督”强力护航了“精准扶贫”。


聚焦责任落实对失职失责者严肃处理


萧县龙城镇李台村干部刘步海在开展精准识别贫困户工作中,对该村贫困户蒋某在萧县县城拥有房产,对村民刘某某、李某、许某某三人名下有机动车辆等情况毫不知情,存在识别不精准、把关不严、履职不力问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位于大别山脚下的左家桥村,村支部书记郑德伟仅因为贫困户的收支核对出现偏差,也被当地纪委约谈。


安徽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对失职失责的干部,一经发现、严肃处理。省纪委要求,对扶贫领域腐败问题频发,或者对突出问题整治不力、走过场以及查处问题不认真、责任处理不到位等问题,严肃追究有关党委、纪委的责任。


“利辛县望疃镇党委原书记潘立新、纪委原书记代洪富因下属套取危房改造资金等系列案件被问责,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7月18日,中央纪委通报曝光的安徽利辛县这起案例,即是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被问责的典型。


安徽省纪委还规定,对职能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违纪违法问题应发现而未发现,以及发现后不移送、不报告的,也要严肃问责。尤其是对在审计、专项检查、巡察等工作中发现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及时移送、报告,甚至推诿扯皮的,坚决实施“一案双查”,严肃追究责任。 (作者:陈多润 江帮富 赖兵强)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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