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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通报四起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问题
滁州通报四起
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问题
2017年4月,管建宁两次使用公务加油卡为其私家车加油,共计960元。管建宁受到警告处分,违纪款已收缴。
2016年10月至2017年1月,陶开斌先后3次使用公务加油卡为其私家车加油,共计678.9元;2016年10月至12月,林福民先后6次使用公务加油卡为其私家车、摩托车加油,共计600.93元。陶开斌、林福民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已收缴。
2017年3月,宋相泉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为其私家车加油,共计227.5元。宋相泉受到警告处分,违纪款已收缴。
2017年1月至2月,毛勇先后6次将公务加油卡交给加油站工作人员,让其给社会车辆加油,共计套取现金1360元。毛勇受到记过处分,违纪款已收缴。(滁州市纪委)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