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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三名干部因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被问责

2017-08-31 安徽纪检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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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通报三起落实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被问责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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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杜集区住建局主任科员李慧因牵头负责工作中发生严重腐败案件被问责。2011年3月至2016年3月,李慧在挂职担任杜集区高岳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期间,牵头负责该街道博和家园、学院路拆迁工作,并担任工作组组长。项目实施中,工作组成员黄某某、张某某、高某某利用工作之便贪污拆迁补偿款,先后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因疏于日常监管、审核把关不严,李慧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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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市运管处出租办负责人刘军(正科级)因下属公车私用被问责。2017年6月29日下午,市运管处出租办工作人员唐桥私自驾驶本单位公车皖F07556执法车辆回家,并在其居住小区内因停车问题与他人发生争执,唐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作为部门负责人,因主体责任履行不力、公车管理不严、巡察期间本部门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刘军被诫勉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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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濉溪县公安局新城派出所教导员牛正云(副科级)因单位违纪违法问题多发被问责。牛正云在任濉溪县公安局溪河派出所所长期间,干部队伍监督管理不到位,该所先后有3名协警发生违纪违法问题,其中2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同时,牛正云在操办儿子婚宴期间,违规收受下属、辖区内居委会干部21人所送礼金6600元。牛正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上交财政。(淮北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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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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