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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纪委拟表彰一批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附名单)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和中央纪委、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尊崇党章,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成效,涌现出一批忠诚、干净、担当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展示新时期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良好形象和精神风貌,发挥精神引领、典型示范作用,激励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见贤思齐、争做先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夺取反腐败斗争的更大胜利,省纪委机关、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表彰一批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
按照《关于开展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皖纪明电〔2016〕6号)要求,通过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层层把关的方式,经全省纪检监察系统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并报省纪委常委会审定,拟表彰合肥市庐阳区纪委第一纪检监察室等40个单位为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罗建明等40名同志为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接受监督,现对拟表彰对象名单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期为2017年9月15日至21日。公示期间,如认为公示对象有不适宜受表彰的问题,请通过电话、传真、来信等方式如实反映,反映者需留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了解核实情况。
联系方式如下:
全省纪检监察系统评选表彰工作办公室
受理电话:(0551)62607169、62607174(兼传真)
通信地址: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省纪委组织部
邮政编码:230091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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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