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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贪污国家补助金,怀远一村4名村干部被处分
怀远通报两起
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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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淝河乡刘桥村党支部委员刘克部在低保办理过程中优亲厚友等问题。2009年6月,刘桥村党支部委员刘克部为不符合条件的妻子和女儿办理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时任刘桥村报账员刘言义违规办理申报材料,经刘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刘化启同意后上报至县民政部门审核通过。2009年10月至2010年9月,刘克部违规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2100元。综合其它违纪行为,刘克部、刘化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刘言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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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徐圩乡原张庙村村干部集体贪污退耕还林补助资金问题。2002年5月,原张庙村党支部书记刘献军提议与时任张庙村党支部委员兼报账员刘现伦、村委会主任肖朋、村委会委员张同林共谋,将位于原张庙村肖油沟两侧9.65亩集体林地以四人名义申报国家退耕还林补助资金。2005年至2016年,刘现伦、肖朋、刘献军、张同林共领取国家退耕还林补助资金17625.35元,并用于个人及家庭开支。刘现伦、张同林、肖朋、刘献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蚌埠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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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