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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砥砺奋进的五年】安庆:“阳光”引领正风反腐气象更新

2017-10-03 安徽纪检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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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安庆市深入实施“阳光工程”,坚持不懈正风肃纪,不断强化执纪问责,全面从严治党气象更新。



守住执纪“常态”实现纪律管住大多数

坚持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全面实施“阳光工程654”,建立巡察、联动、报告谈话、记录、曝光、评议“六项制度”,开展整懒治庸和纠风治乱、重点部门用权监督、“四风”暗访、“微腐”整治、能力提升“五大行动”,强化政治问责、行政问责、内部问责、再问责等“四类问责”。

坚持把“四种形态”作为促进履职尽责的重要抓手,探索有效做法,用纪律管住大多数的格局逐步实现。2016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按“第一种形态”共处理3012人次,占“四种形态”处理总数的51.5%,其中经谈话函询和初步核实了结3003人次。全市按“第二种形态”共处理2341人次,占“四种形态”处理总数40.1%,其中给予轻处分2324人,占处分总人数的83.9%。

“脱贫攻坚、民生工程、畅通工程等等,这个星期我们要做的事很多,朝阳村、菱湖村没有按照时间节点去完成任务,会上通报批评。”“国土所职工夏建、李斌对包保的因灾倒房户重建工作督促不到位、没有及时反馈情况,点名批评……”怀宁县黄龙镇党委书记王本贵在该镇每周一次的工作促进会上如是说。

从群众反映最集中的问题抓起,对工作作风不务实的干部当面批评不留情面,极大地促进了基层党员干部工作作风的转变。

“每一个星期都召开这样的工作促进会,我们时刻不敢放松对自己的要求,铆足干劲做好每一项工作,确保镇里交给的任务不折不扣完成。”怀宁县黄龙镇杨林村党支部书记黄进说。

转变纪检监察工作理念和方式方法,注重抓早抓小,防病于未然。持续整治“四风”。坚持把监督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对不收手、不知止,规避组织监督,参加隐秘聚会等隐形变异“四风”问题深挖细查。2016年以来,全市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68起,处理428人,给予党政纪处分368人。同时,对违反八项规定和“四风”问题典型案件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市纪委监察局曝光24起,各县(市、区)纪委监察局曝光110起。深入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肃查处土地征收、集体三资管理、惠农资金等领域“微腐”问题306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05人。

“发现问题苗头,我们就立即通报批评,这是对镇村党员干部的真正爱护。”怀宁县黄龙镇党委书记王本贵说。

运用“四种形态”瞄准事、盯住人,以严格监督和强力问责来强化各级各部门的责任意识。制定《脱贫攻坚工作问责暂行规定》,进一步加大对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2016年共督办扶贫领域问题线索231件,办结173件,给予党政纪处分52人。今年1-7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脱贫攻坚工作430名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其中党纪政纪处分106人、组织处理189人、其他处理135人。今年4月,在全市安全生产专项巡察中谈话711人(次),问责137人(次)。今年1-7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环保督查、信访维稳、森林防火等工作94名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其中党纪政纪处分45人、组织处理32人、其他处理7人。

“以前,工作落实情况通常只说成绩、不说问题,即使说问题也是浮光掠影、说不到要害处。工作究竟有没有真抓实抓?在落实上有没有落细落小?党委政府掌握的情况不一定全面,从而误导决策,影响精准脱贫效果。”桐城市黄甲镇党委书记王凯红说。


保持高压态势正风反腐震慑常在

围绕中心工作、重点工程,出台问责办法,强化过程管控,问责自动生成。今年累计问责干部600余人,其中县级干部29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2016年,市纪委配合省纪委对范先汉、李顺琪严重违纪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并直接查办了夏吉侃、陆有志、汪革新等不收敛、不收手的严重违纪案件。

适应纪律审查工作的新常态,进一步突出主责主业,保持遏制腐败高压态势。2016年以来,市直单位处置问题线索267件,立案88件。市纪委监察局新立案件54件,其中县级干部41人。各县(市、区)新立案2678件。

深化派驻纪检机构改革,强化派驻监督,重新设立了25家派驻纪检组,其中综合派驻15家、单独派驻10家,实现了对全市73家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监督全覆盖。

将述责述廉列入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2016年以来,督促44名县级党员领导干部在民主生活会上就约谈函询问题作出说明。每年安排一定比例党委(党组)、政府负责人在纪委全会上述责述廉。市、县两级共组织92个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向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并接受评议。2016年以来,对10个县(市、区)和81个市直单位履行“两个责任”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开展检查考核,追究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28起,党政纪处分25人。

“组织述责述廉,是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抽样检查和集中检阅,是压实主体责任的‘必修课’。让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亮亮相’,让纪委委员‘挑挑刺’,让领导干部红红脸、出出汗、紧紧弦,也有利于帮助领导干部找到自身存在的问题,这就是党内监督的有效形式,是净化党内政治生态的‘清洁剂’。”宿松县委常委、纪委书记许晓华说。

近年来,安庆市突出在权力集中的重点领域和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排查廉政风险点,编制部门权力实施流程图,防止权力滥用;推行党政正职不直接分管财务、组织人事和工程项目制度;推进市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全覆盖,及时查办审计移交问题线索;在全省率先开展行业协会清理整顿,实施工商经济类行业协会与主管部门机构、人员、资产、财务、职能“五分离”,廉政风险得到有效防控。

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在民生工程、脱贫攻坚、文明创建等重点领域制定问责办法。今年上半年,对全市环境保护存在的问题主动问责,一批包括县处级领导干部在内的责任人受到免职、行政记大过、责令辞职等处分。大寨沟综合整治、桐城市小电镀、怀宁县月山石镜区域矿石资源加工企业污染环境等一批环保问题得到解决。由市纪委牵头,从市直机关抽调200多人,每个巡查组配备5至6名专家,组成10个安全生产巡查组,赴各县(市、区)开展为期10天查漏洞、全覆盖、严问责的安全生产驻点巡查。


拧紧纪律锁扣选人用人环境风清气正

市委出台《关于坚持“四个带头”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的意见》,带头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弘扬先进政治文化。分层分类制定干部配备指导原则,坚持正确用人导向,严明干部工作纪律,市县乡换届风清气正。规范强化干部日常监管,以用人环境的风清气正促进政治生态的“山清水秀”。

坚持做到凡提必听,考察前,对所有拟提拔重用人选,必须听取纪检机关意见;凡提必审,考察中,对所有拟提拔(重用)人选,必须认真审核干部档案;凡提必核,考察后,对所有拟提拔(重用)人选,必须核查个人重要事项报告;凡提必查,考察及公示期间,对所有拟提拔(重用)人选的举报反映必须查核,问题未查清的,一律不上会。近年来,市纪委对20名拟提拔提名干部提出不予或暂缓使用意见。今年以来,市纪委累计开展领导干部任前廉政知识测试12批次184人。

自2015年起,市委将拟提拔、后备干部、巡视巡察和群众举报反映的、转任重要岗位等4类人员列入干部个人有关事项重点查核的对象,依据规定对领导干部的房产、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因私出国、配偶投资公司、持有股票基金保险等事项进行了查核。截至目前,共抽查核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1183人次。同时,坚持“凡离必审”原则,严格执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近两年来,共有46位县级领导干部确定为年度审计对象。

出台《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实施意见》,建立由纪检、组织、信访、审计等16个职能部门参与的全市干部监督工作联系会议制度,明确各自工作职责,构建起渠道畅通、覆盖面广、反馈及时、信息共享的干部监督管理机制。

按照“一人一档”标准,建立县级干部监督信息库,将所有县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考察考核、举报查核、经济责任审计、处理处分等一并清理整合,织紧织密监督网络。制定出台《干部监督信息员工作制度》,从职能部门、基层单位以及“两代表一委员”中聘任74名监督信息员,建立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干部监督网络体系。

积极营造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制定出台《关于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领导干部暂行办法》,对存在理想信念不坚定等11种行为,以及年度考核不称职得票率超过三分之一等9种行为,认定为不适宜担任现职行为,及时进行组织调整,有力地推进了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领导干部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潮平两岸阔,风正一帆悬。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安庆市纪委将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严实的作风,抓铁留痕,砥砺前行,努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为安庆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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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安徽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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