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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宿松县委、中共萧县县委关于十届省委第一轮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7-11-03 安徽纪检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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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宿松县委关于十届省委第一轮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省委第二巡视组于3月4日至3月31日对宿松县开展了巡视,并于6月8日向宿松县反馈了巡视意见。

针对巡视中发现的下列问题,宿松县委进行了整改。

切实解决党的领导方面问题

1.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一是县委常委会带头加强学习。建立县委常委会学习制度,规定每次常委会议前,必须先行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及中央和省、市重要文件会议精神,纠正过去以中心组理论学习代替常委会学习的做法,以常委会的先学一步、学深一层,来带动中心组理论学习,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6月以来,召开了5次县委常委会会议,均组织了学习。二是强化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进一步完善了《县委中心组2017年理论学习计划》,出台了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外请报告工作管理制度、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通报和旁听制度,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纪委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强化“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今年以来,已组织了8次县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三是提升理论学习实效。订购、发放《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以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有关文件,编发《领导干部应知应会理论知识》小册,开展党员干部理论学习测试,倒逼党员干部主动加强学习,做到应知应会。四是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凡提必查学习制度。在考察干部时,组织部门要查看个人学习笔记。

2.深入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一是针对巡视反馈指出的大湖改革问题进行整改。县委、县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大湖生产经营方式改革问题,明确了“依法依规、全面清理,规范履约、合理清算,妥善安置、适当奖励”的原则,在2018年1月31日前,依法完成我县管辖权限范围内的《国有水域滩涂有偿使用合同》已到期的国有水域滩涂清算清理,实施大湖生态保护与开发利用。具体内容包括:对照合同条款,逐项清算清理,厘清前期履约和后合同期侵占情况;依法结算应付应收款项、追缴不当得利;依法拆除撤离合同到期水域滩涂生产工具和管理设施,兑现清算清理和自行拆除撤离奖励;妥善安置在湖从业专业渔民,引导水面有偿使用合同到期养殖企业转型转产,严格按照大湖相关规划,实施大湖生态保护、湿地建设和综合开发利用。考虑到大湖改革涉及到6000多名专业渔民安置、80多家养殖企业转型转产以及沿湖部分乡镇、村、组和县水产局部分下属单位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置等工作,牵涉面广、利益调整大,情况复杂,易引发矛盾冲突,我们认为稳步推进较为适宜。目前,已对改革初步方案作了进一步论证和修改完善,拟定了《省委巡视组反馈大湖改革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初稿)》,起草了围网拆除、专业渔民安置、历史遗留问题处置等系列配套方案。二是针对巡视反馈指出的4亿多元生态治理专项资金使用效率低的问题进行整改。制定《宿松县黄大湖生态环境保护项目整改方案》,加快推进黄大湖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同时,县政府对黄大湖生态环境保护项目推进不力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和通报批评。目前,安排中央资金的47个项目,已完成19个、正在实施14个、处于前期工作阶段的14个,专项资金实际拨付11774.445万元。三是坚定地以新发展理念统领发展全局。全面落实《宿松县五大发展行动计划及2017年实施方案》,加快打造“四个强县”、建设美丽宿松。大力实施创新发展行动,加快培育发展电子信息首位产业,酷米电子产值增长20%以上,顺科、品炫电子即将投产,投资3亿元的新百伦电子等项目即将落户;传统产业技改投资增长47.9%、全市第二,红爱服饰智能化工厂项目得到工信部支持。大力实施协调发展行动,深入推进“两城八镇”新型城镇体系和美丽乡村建设,实施“多规合一”工作,编制高铁新区、高速出入口、河冲水库三大战略性规划,完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龙门南路二期等县城建设重点工程扎实推进,21个乡镇政府驻地建成区整治、28个美丽乡村示范点建设和农村环境“三大革命”有序推进,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完工362.7公里。大力实施绿色发展行动,21个大气污染防治重点项目已完成17个,拆除平整粘土砖瓦企业41家,全面实行“河长制”“林长制”,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21件信访件已办结,省环保督察反馈的7个问题已解决5个,余下2个正在整改。大力实施开放发展行动,加快推进大招商、大平台、大交通建设,今年以来新引进项目30个,其中超亿元项目6个,利用合同内资13.64亿元;县经开区实现财政收入1.68亿元,临江产业园亿博皮革园、中高档生活用纸等项目顺利投产;北沿江一级公路宿松段、105国道升级改造、G50高速出口北迁、S249宿复快速通道等项目扎实推进。大力实施共享发展行动,扎实开展“重精准、补短板、促攻坚”整改行动,光伏电站如期实现并网发电,资产收益扶贫财政支持资金平均每村达50万元,新增扶贫小额信贷2.95亿元、是省定年度任务的2倍,率先在全省实现先治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服务,被阿里研究院评为“电商消贫十佳县”;教育“推均”通过省评估认定。今年上半年,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结构调整深化、动力转换接续带来的阵痛情况下,实现地区生产总值80.3亿元,同比增长7.5%;财政收入5.99亿元,增长11.2%;固定资产投资74.8亿元,增长11.2%;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29.42亿元,增长8.6%;限上消费品零售总额10.53亿元,增长12.9%。

3.进一步夯实意识形态工作。一是进一步夯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成立县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制定意识形态工作督查考核办法,认真落实下级党委每年2次向上级党委报告意识形态工作要求。二是建立健全舆情引导处置工作机制,深入开展“净化网络环境”专项行动,营造健康清朗的网络空间。三是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宿松好人”“道德模范”等“最美”系列评选表彰和乡贤文化“四进”主题活动,今年以来已开展“乡贤文化进家园”“崇德向善、爱我家园、携手小康”等各类活动52场次,荣膺第二届安徽省文明县和第三届安徽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县称号。

三、切实解决党的建设方面问题

4.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一是强化党建工作导向。牢固树立“抓好党建就是最大的政绩”理念,修改完善乡镇和县直单位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将党建工作权重提高到50%,坚定不移加强党的建设。二是着力解决党的建设缺失问题。完善县委常委(扩大)会月调度机制,自6月份开始将党建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同调度同落实。压实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建责任,将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制度向县直机关党组织、村级党组织书记延伸。三是着力解决机关党组织作用弱化问题。持续深化机关党建协作区建设,多层次开展协作区工作交流与评比表彰,推动“月例会、季研讨、年述职” 工作机制有效落实。开展基层党组织标准化示范点创建活动,培育打造35个机关党组织标准化示范点。修订机关党建工作考评办法,扎实做好机关党建督查考评工作,充分发挥考核导向作用。四是着力解决基层党组织不健全问题。推进978个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2017年计划达标673个。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小组设置的通知》,全县已调整建立2296个党小组,其中新增816个党小组。五是着力解决组织生活不经常的问题。出台《推进党的组织生活经常化正常化的实施意见》,从“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开展谈心谈话、请示报告、党员活动日、信息化组织生活等八个方面,采取 “备案提示”“全程纪实”“预警整改”“严格问责”四项措施推进党的组织生活经常化、正常化。六是着力解决党员管理不规范问题。出台《宿松县党员积分制管理的实施意见》,对党员承诺履诺、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民主评议党员等实行量化评分,开展党员星级创评,完善党员激励表彰机制,对四星级以上党员进行表彰。完成党员组织关系梳理排查工作,理顺党员组织关系隶属。应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党员电子身份信息,正在进行党员信息采集录入。

5.进一步严肃党内组织生活。一是县级党员领导干部认真落实组织生活有关制度。严格执行《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县委常委会、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县政府党组、县政协党组均严肃认真地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33名县级党员领导干部“七一”前后到所联系贫困村上了党课,并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二是针对巡视反馈指出的县政协办公室党支部没有专门组织“三会一课”活动的问题进行整改。县政协办公室党支部制定了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有关规定,重新划分了党小组,召开了专题组织生活会作了深刻检查,进行了严肃的批评与自我批评。

6.严肃认真开展学习教育。一是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回头看”。制定《关于在党员领导干部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回头看”实施方案》,要求县级党员干部、乡镇党政正职、县直单位党组(党委)书记重写了“讲看齐、见行动”两次专题研讨材料,并重新开展了两次专题讨论。同时,对2016年“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三个专题讨论材料进行检查,对照抄照搬的要求重新撰写。二是实行研讨材料审核制度。对“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三个专题研讨材料严格审核把关,杜绝抄袭现象。三是印发《关于在“三会一课”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通知》。向1520个支部下发指导手册,建立每月工作提示制度、每月情况报告制度和纪实制度。四是在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党支部建立学习微信群。党支部书记为群主,组织党员在群内学习,交流学习体会,要求每名党员每周在群内至少发一条心得体会,有效解决工学矛盾。五是建立“九个专项行动”三项清单制度。要求全县各参学单位党委(党组)及总支(支部)每月对“九个专项行动”落实情况进行对标自查,切实做到学做结合,防止“两张皮”。六是开展经常性督查。对全县99个参学单位进行全覆盖督查,印发督查通报和整改任务清单,并对工作开展不认真的单位党组织书记进行约谈。

7.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满意度。一是坚持和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坚持好干部“20字”标准,按照省委提出的“六选六不选”要求,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把公道正派贯穿选人用人全过程,真正把忠诚干净担当的优秀干部选拔出来,做到用一名干部、树一个标杆,推动形成崇尚好干部、争当好干部的良好氛围。二是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优化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制定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实施意见》、《宿松县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领导干部实施办法》、《宿松县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分析研判实施办法(试行)》、《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实施细则》等文件,切实提高选人用人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三是开展领导班子和科级干部分析研判。结合2016年度县直单位领导班子和科级干部年度考核,对各单位领导班子结构、优化方向和班子成员个性特点、现实表现、问题不足等进行评价分析和数据统计,为调整配备县直单位领导班子提供参考依据。四是深入实施干部队伍活力工程。对全县年轻干部、年龄偏大干部、符合交流情形的干部进行调查摸底和分析研究,在县政府换届后部门领导班子后续配备工作中,拟选配一批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专业干部充实到县直单位领导班子,对一批年龄偏大的干部转岗转非,同时交流轮岗一批干部,进一步优化班子结构。

8.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程序。一是对巡视反馈指出的程序不规范的具体问题进行整改。对查核过于简单的2个举报事项进行了复查复核,根据查核结果,均不影响使用。对乡镇人大政府换届继续提名的79人,重新征求县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部门意见,县纪检监察机关和相关部门已完成审核,没有不符合继续提名的情形。二是学习宣传干部选拔任用有关政策法规。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专题学习讨论,在组织人事干部中开展深入学习《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等有关政策法规活动。向县委全委会成员印发了《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应知应会干部政策小读本。三是完善干部工作规范。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若干意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干部选拔任用信访举报查核办法》等制度,规范干部任用及考察工作程序。从职数配备、任前审核、事项报告、通气制度、考察程序、举报查核等方面作出规定。制定了县委常委会会议、县委组织部部务会议关于研究干部人事的会议记录规范。四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从严执行考察规定程序,不折不扣落实考察过程中谈话推荐、民主测评、延伸考察、深入考察等规定。对干部调整需征求上级部门或“一票否决”部门意见的,一律按规定程序征求上级相关部门和县有关部门的意见。对应当书面报告上一级组织部门的事项应报尽报,待批复同意后再进行下一程序。对新提拔重用、换届继续提名人选一律按时间节点、规定要求征求纪检监察机关和相关部门意见,未征求意见的,一律不上会。

9.加快推进超职数消化工作。一是立即整改超配干部未消化问题。对超配干部,县委五人小组会议已酝酿意见报市委组织部预审通过。二是严格按规定配备干部。今后在干部调配中,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有关规定,严格按规定职数职级配备领导干部,不超职数配备干部,不违规提高干部的职级待遇,坚决杜绝新的超配。

四、切实解决全面从严治党方面问题

10. 进一步加强对纪委执纪审查工作的领导和支持。一是增强政治敏锐性。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和中纪委以及省、市有关文件会议精神,把对反腐败斗争形势的认识统一到党中央的重大判断上来,善于从政治上把握全局、从政治上分析工作,在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面前保持清醒头脑,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政治定力。二是领导和支持纪委开展执纪审查工作。年初召开县纪委全会,制定下发纪检监察工作要点,落实每季度听取县纪委工作汇报制度,对重要问题、重大案件及时听取汇报、及时研究,有效运用“四种形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三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中共宿松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宿松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考核办法(试行)》《宿松县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清单目录(试行)》和《宿松县纪委监察局信访和案件审查情况通报制度》等文件规定,严格兑现“一票否决制”,推动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切实强化责任担当。四是组织开展案件线索“清零”行动。县纪委正在对2013年以来的问题线索进行大清理、大排查,坚持每条线索都不放过,做到老虎苍蝇一起打。

11.选好配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一是选好配强派驻机构纪检监察干部。结合县巡察机构和县纪委纪检派驻机构改革,坚持好干部标准,选好配强派驻机构领导班子,特别是纪检组长。二是及时配强县监察局领导班子和县纪检机关科室负责人。2017年3月在县政府换届工作部门正职配备中已配备县监察局局长,2名副局长人选已经县委酝酿并报经市纪委监察局考察同意,县纪检机关二级机构缺配职位已提出初步人选,县委常委会议即将研究决定。

12.扎实开展巡察工作。一是成立机构,出台制度。成立了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以及3个巡察组,出台《中共宿松县委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年)》,制定巡察实施办法和2017年度巡察工作方案。二是首轮巡察工作扎实开展。5月19日,县委首轮派出2个巡察组,分别进驻县城管执法局和县国土资源局及下属的6个副科级单位开展巡察,目前,首轮巡察基本完成。

13.持续深化纪检“三转”。一是巩固议事协调机构清理成果,确保不再参加招商引资、文明创建等督查和考核。二是确保基层纪检组织聚焦主业。印发了《关于规范乡镇纪委书记工作分工的通知》《关于要求明确一名专职纪检业务人员的通知》《关于规范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职务排序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解决乡镇纪委书记、县直单位纪检组长工作分工和职务排序不规范、乡镇纪委力量薄弱等问题,确保集中精力聚焦主业、落实专责。目前22个乡镇纪委书记工作分工、职务排序均按要求规范调整到位,下一步将在县纪委派驻机构改革中规范落实纪检组长的专责分工和排名事宜。

14.进一步加大执纪审查力度。一是加大执纪审查力度。重点查处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6月份,积极主动查办6名党员、干部严重违纪案件,并将涉嫌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二是严格落实典型问责案例问题通报曝光制度。近期对环保、安全生产、脱贫攻坚等领域的问责情况进行了通报,形成强大震慑。三是认真排查梳理问题线索。出台《宿松县纪委监察局问题线索管理办法》,加强对问题线索的排查、甄别、分类处置。四是对巡视组移交的违纪问题线索及时处理。巡视组共交办信访件99件,第一批办结6件,已向巡视组报结;第二批办结46件,其余47件正在初核中。

15.进一步加强自我监督。一是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成立县纪委执纪审查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宿松县纪委“走读式谈话”暂行规定》《宿松县纪委监察局谈话室管理制度》《宿松县纪委监察局监控室管理制度》,进一步把纪委执纪审查权关进制度“笼子”,推动监督执纪规范化运行。二是关于张志鹏违规建房问题,县纪委已于2015年12月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其违规房产已上交相关部门,正在按有关规定处理。

16.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等制度。针对巡视反馈指出的县纪委、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委政法委提供的党支部“三会一课”记录有造假嫌疑问题进行了整改。一是县纪委党支部召开了专题组织生活会,支部班子及成员作出了深刻检查,完善了“三会一课”制度,每月制定学习计划,推动支部学习教育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二是县人大办党支部进行了改选,免去了支部副书记,支部书记作了深刻检查,出台了《宿松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党支部工作规程》,制定了《宿松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7年度“三会一课”活动安排表》,开展了革命传统教育、专题警示教育和慰问基层困难党员等活动。三是县政府办党支部书记进行了深刻反省,全体党员签订《巡视整改承诺书》,印发了《宿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三会一课”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通知》,强化了支部书记责任,确保“三会一课”制度落到实处。四是县委政法委党支部进行了深刻反省,建立了支部书记负总责、层级责任分解的责任体系,制定支部学习安排和“讲重作”学习计划,每月公布“三会一课”纪实表,开展了缅怀革命先烈、重温入党誓词、慰问走访等活动。

17.进一步精简文件会议。一是减少文件数量,规范办文程序。印发了《关于进一步精简文件会议改进文风会风的通知》,加快推进OA办公系统应用,减少纸质公文数量,确保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发文数量比去年下降10%以上。二是严格会议审批,减少会议数量。实行会议计划管理,缩减会议时间,控制会议规格,从8月起每月10日至19日的法定工作时间严禁开会,确保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数量比去年下降20%以上。

18.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和公务经费支出。一是对巡视反馈指出的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超人数陪餐问题进行整改。县政府办公室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认真落实“四单合一”要求,做到手续不齐全不予报销,并向县财政缴纳了超人数陪餐伙食费280元;县政协办公室修订完善了《县政协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县政协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并向县财政缴纳了超人数陪餐伙食费276元。二是深入学习贯彻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宿松县县本级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宿松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经济活动内部控制制度》,今后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坚决杜绝超标准接待等行为。三是县接待处向县委作出了深刻检查,并对时任县接待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四是开展规范公务接待和公务经费支出专项整治行动,严肃查处超标准接待、公款送礼等问题。全县22个乡镇和65个县直部门(单位)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五是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监督与管理。印发《关于全面规范公务经费支出有关问题监督管理制度的通知》,全面建立公务经费支出监督管理长效机制。

19.进一步抵制享乐主义。一是针对县林业局对巡视反馈的问题,认真进行了清理和处理,给予了相关责任人纪律处分,并调离原工作岗位。同时,修改完善了《宿松县林业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和《宿松县林业系统财务内审制度》。二是县纪委已对巡视反馈指出的洲头乡违规报销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对涉嫌违法问题线索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报销金额正在逐笔核查处理中。同时,洲头乡健全完善了《洲头乡机关财务及内务管理制度》,对公务接待、物品采购、会议支出等作了详细规定。三是东北新城管委会对巡视反馈的2013、2014年招待费问题进行了清查,已追缴违规支出9494元,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纪律处分,修订了《东北新城财务管理制度》,出台了《东北新城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东北新城机关内审制度》等。四是县纪委坚持紧盯关键时间节点和重点领域开展作风建设明察暗访。在春节、清明、五一、端午等节假日开展值班值守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督查,先后对全县14个单位及个人在值班中未能正确履行职责的行为进行全县通报批评。

20.严格执行公车改革有关规定。一是进一步宣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精神以及我县的管理规定。二是对公务用车实行标识化管理,对乡镇等委托管理公车加强监管,严格遵守全省公车“一张网”制度,平台公车杜绝人、车固定现象。三是所有公车实现GPS定位管理。

21.切实做好县政务中心综合楼搬迁工作。围绕达到县政务中心综合楼搬迁条件,现已制定县政务中心综合楼搬迁方案,分别明确了工程招投标管理、工程质量验收、工程决算审计、向市委市政府请示、物业管理、办公室具体分配等工作的责任单位和时限要求,确保10月9日前完成整体搬迁。

22.坚决杜绝“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一是持续深化作风建设。坚持一年一个主题,全面持续推进作风建设,推动干部作风不断好转、根本好转。计划今年9月,将以解决“怕担当、不善为、假作为”问题为主题,召开全县作风建设大会,推动作风建设不断向纵深发展。二是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在全县党员干部中组织开展“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专题警示教育和“党纪政纪记心中”知识测试,通报身边典型违纪案件,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扩大警示震慑教育作用;并通过以考促学的方式,推动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纪法规。三是加大对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严格执行《关于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实施问责的暂行办法》,常态化开展“整懒治庸”“纠风治乱”专项行动,落实“一月一督查、一月一曝光”制度,持续形成震慑。重点加大对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今年以来紧盯扶贫领域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共处理51人,其中给予纪律处分19人。

23.进一步规范工程招投标管理。一是巡视反馈指出的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工程及二次装饰工程邀标问题的有关情况。2010年12月29日,宿松县东北片区市政及公共设施建设工程采取融资及打包招标方式招标,瑾瑜集团有限公司中标。2011年1月24日,发包人宿松县东北片区开发建设指挥部与承包人瑾瑜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宿松县东北片区市政及公共设施建设工程总承包框架协议》,协议约定该项目包括17项单体工程,承包人分包工程必须报发包人同意,并接受发包人管理。根据总承包框架协议,瑾瑜集团有限公司分别于2013年4月28日、2014年11月28日,作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建设工程及二次装饰工程的招标人,采取邀标方式招标,安徽凯源建设有限公司均中标。目前,17项单体工程已完工或在建12项,余下5项工程因国家政策调整,不符合邀标法律条件,必须招标,瑾瑜集团对此有异议,并将县政府作为被告向省高院提起诉讼,该案件正在审理中。二是公共资源监管局和东北新城管委会向县委作出深刻检查,并对时任公共资源监管局和东北新城管委会负责人进行了诫勉谈话。三是进一步完善有关制度。制定《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方式审批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项目进场交易流程。公开征集代理机构服务库,出台代理机构选用管理办法,完善代理机构考评办法,规范招标文件范本和会审机制。制定《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标后履约监督管理办法》,明确各部门在标后监管工作中的职责,建立完善标后履约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完善招标限额以下小额工程的监管机制,健全对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运作的跟踪监管工作机制。实现项目交易过程监管全覆盖,认真执行交易清单服务制。四是推进市县一体化平台建设。目前已完成阶段性任务,全流程的电子化项目逐步扩大,政府采购“宜采商城”已建成使用。

24.进一步加强对扶贫领域的监管。一是严肃查处了巡视反馈指出的2016年12名公职人员以扶贫对象户名义享受扶贫政策问题。2017年1月,对3名村干部认定为贫困户的问题,所在乡镇给予了3名村干部党内警告处分,收回扶贫资金2.41万元;对9名财供人员认定为贫困户问题,所在乡镇区别不同情况分别对13名涉及村干给予了相应处分,其中党内严重警告6人、党内警告3人、通报批评3人、延长预备期1人,并收回扶贫资金2.34万元。二是对巡视反馈指出的许岭镇和五里乡金龙村挪用扶贫资金问题进行整改。目前,县纪委、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已组织专班对该问题进行了初核,县纪委已立案,正在进一步核查处理中。三是进一步完善制度。制定《宿松县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建立扶贫资金预算执行调度月报机制,强化扶贫领域资金监管,严控扶贫资金使用范围。四是开展扶贫资金使用专项检查行动。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县审计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对县直相关单位和22个乡镇的财政专项资金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项目实施是否真实,各项制度是否健全、项目资金是否存在挪用、截留、滞留、贪污等,严肃查处贪污挪用、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等问题。

25.进一步加强村级财务管理。一是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村级财务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各乡镇均对2013年以来的村级白条列支工程款现象进行了全面自查自纠,巡视反馈的7个乡镇的8个村已经全部完成整改。二是严肃处理村级财务管理领域的违纪行为。责任乡镇均对村级财务管理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纪律处分,其中降职2人、党内严重警告5人。县财政局对巡视组指出问题的7个乡镇的财政所(分局)长进行了约谈,对相关乡镇财政所(分局)会计委托代理中心村级核算会计给予了诫勉谈话等处分。三是学习借鉴芜湖村级“小微权力”监督制约新机制,着力在村集体“三资”管理上,建立健全权力规范运行、阳光运行、监督制约、考核评价、追责问责等制度机制,现已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的通知》,就村级财务管理工作进行了再规范、再部署。

五、切实解决上轮巡视整改方面问题

26.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规建房问题。一是严肃处理巡视反馈指出的2013年以来8名党员干部违规建房问题。对发现的8名党员干部违规建房问题加大纪律审查力度,目前已处理6人、给予纪律处分6人,另2人正在立案审查。二是严格执行干部建私房审批、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同时县纪委和相关职能部门加强举报受理、明察暗访,及时发现干部违规建房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线索,及时核查处理。三是强化源头管控。责成住建、国土、城管、规划等部门切实履职尽责,坚决杜绝违规建房现象。

27.进一步加强干部监督管理。一是加强干部日常监督。完善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工作机制,扩大干部问题信息搜集范围,加大搜集力度,进一步丰富了干部问题信息库。建立组织部长“干部谈心谈话日”制度,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及时提醒、警示,做到抓早抓小抓预防。二是经常性使用“四种形态”的第一种形态。坚持上级对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对班子成员、党员领导干部对一般党员,及时开展函询、谈话、约谈等活动。今年以来共实施函询8人次,提醒、警示和诫勉谈话67人次,红脸出汗已成为常态。三是重点加强对脱贫攻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领域和部门行使职权情况的监督。对落实县委要求的宣传脱贫示范户工作不力的12个乡镇一把手集体约谈并全县通报;对省第三方监测评估反馈的“一未通过、两不满意”问题,问责22名相关责任人,给予提醒谈话6人、诫勉谈话9人、纪律处分7人。对中央环保巡察及市安全生产专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问责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17人次,其中诫勉谈话7人次,给予纪律处分2人。

我们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56-7816467;邮寄地址:宿松县人民中路241号人社局综合楼九楼县委巡改办;电子邮箱:ssxszgb@126.com。

(中共宿松县委)



中共萧县县委关于十届省委第一轮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今年3月7日至4月30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对萧县进行了巡视。6月14日,巡视组反馈了巡视意见。

针对巡视中发现的下列问题,萧县县委进行了整改。          

(一)党的领导方面的问题

1.在执行政治纪律不严肃方面的问题整改。(1)严格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切实增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责任意识。严肃查处不守纪律、不讲规矩行为。(2)针对“未按要求向巡视组提供相关文件资料”问题,县国土局已整改到位,且从2017年第二期县土委会开始,安排全程录音,并专人负责会议记录。县政府办已严格区分县长碰头会和县长办公会,凡县长办公会皆形成会议纪要且全程录音。针对“隐瞒不报,向巡视组提供虚假情况”问题,已对该责任人作出留党察看一年,降为科员处理。

2.在统筹“五位一体”布局不到位方面的问题整改。

(1)围绕一心一意谋发展,聚精会神抓党建,进一步增强县委总揽全局、统筹协调意识,充分加强社会建设指导力度,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能力进一步提升。(2)针对“教育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成立规范办学行为专项治理小组,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意见》《萧县城区部分学校办学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解决民办学校改制问题。规范招生行为,省示范高中录取指标80%定向分配到农村初中,增强公办高中招生活力。加大公办学校投入力度,提高公办学校办学水平。教师评聘指标向农村教师倾斜,增加教师编制。严禁公办高中新增债务,取消调控资金,目前争取“支持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实施普通高中改造计划资金”410万元,通过政府融资、增加财政投入等方式偿还高中债务。

3.在上一轮巡视整改不彻底方面的问题整改。开展“回头看”活动,完善相关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一是民主集中制方面,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县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在讨论和决定重大事项时进行充分酝酿和讨论,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确保决策事项更加符合客观实际和群众意愿。二是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制发《萧县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全县共排查廉政风险点11248个,制定防控措施12013条。上轮巡视整改以来,共立案结案1277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406人,涉及乡科级干部142人,其中52名党员干部涉嫌违法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三是作风建设方面,持续改进党风政风民风,开展“点燃激情、提升效能”专项活动。查处党员干部带头大操大办24件,党政纪处分26人。四是干部队伍建设方面,出台《萧县科级领导干部交流工作暂行办法》《萧县2016年股级干部交流工作实施方案》,分期分批推进干部轮岗交流,调整优化领导班子结构。

(二)党的建设方面的问题

4.在基层党建存在薄弱环节方面的问题整改。(1)针对“部分基层党组织长期不换届”问题,一是成立调查组深入相关单位详细调查,全县25个未换届基层党组织均于2016年7月底前完成换届。二是反馈的萧县中学、萧城一中党委长期不换届问题,现已按程序分别于7月2日和7月6日进行换届。(2)针对“党员发展、管理不严格”问题,一是印发《党务工作指南》《发展党员全程纪实流程图》,举办全县村书记培训班、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培训班,围绕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对全县500多名基层党组织书记进行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其规矩意识和工作水平。二是约谈相关单位负责人,责成单位党组作出书面检查,免去县交通局、卫计委党支部书记职务,对单位及责任人在全县进行通报批评,并对4名不按程序发展的党员资格不予承认。(3)针对“少数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问题,一是大力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和软弱涣散村党组织书记,逐村制定整顿方案,选派机关党员干部每人包扶一个软弱涣散村,全县37个软弱涣散村有22个村从村干部中选配党组织书记,6个村由县派第一书记,9个村由乡镇干部兼任村党组织书记。二是进一步加强村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面向全县公开选聘37名村级后备干部,本周将上岗锻炼。(4)针对“‘三会一课’制度流于形式”问题,一是约谈县政法委党支部、宣传部党支部、交通局党总支书记,压实管党责任。二是出台《关于全面规范“党员活动日”制度的通知》。三是实行月督察、月通报,纳入常态化考评,对基层党组织落实情况实时巡查。创新督查模式,定期敦促党员领导干部到联系支部上党课。(5)针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不扎实”问题,一是约谈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党组织负责人,敦促整改到位。加强对基层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的指导,确保程序、内容、记录规范;定期敦促提醒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二是制定《全县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督导工作方案》,建立月积分考核和重点工作周报制度,每月集中开展实地督导和专项督导。

5.在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方面的问题整改。进一步完善县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充分营造民主氛围,在议题讨论上各抒己见,充分调动参会人员讨论问题的积极性。县委主要负责人进一步改进谈话批评方式方法,以增进团结,促进工作为目的,多谈心、多交流沟通。

6.在干部监督管理不严格方面的问题整改。(1)针对“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对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整治情况开展一次“回头看”,严格按照中组部的统计口径要求,对全县科级干部职数,特别是非领导职数进行认真摸排,切实摸清超配干部底数。对超配保留科级待遇的23名干部,重用2人,改任主任科员或副主任科员7人,退休15人。违规乱设领导职务配备的8名超配干部全部整改到位。县科协、县青龙皮革园超配干部和2名新增超配干部已全部消化。(2)针对“干部选拔任用相关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一是认真落实《宿州市干部选拔任用责任倒查追究办法(试行)》,拟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界定,落实责任追究。二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对1名受到党政纪处分干部和3名需调任科级干部及时上报审批。对2016年以来科级干部有关信息进行了梳理汇总,已向公安机关进行报备并长期坚持。三是依据党组工作条例,对不符合党组成员任职规定的相关人员已免去党组成员职务。已宣布免去县人大常委、环资工委主任兼任的物价局局长职务。(3)针对“干部交流轮岗力度不够”问题,对部分在同一职位任职时间较长的、按规定必须交流和应当交流的科级干部进行摸排,综合研判制定交流计划。(4)针对“干部档案管理不严格”问题,一是进一步完善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相关制度,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档案查借阅工作的通知》等文件。举办全县干部人事档案业务培训班。二是制定《萧县干部档案任前审核实施办法》,认真落实干部档案专项审核相关要求,清理补齐相关资料,对存疑问题进行审核认定,建立健全从严管档的长效机制。对党员身份存疑、档案涂改问题进行深入调查,依规进行纠正,严格干部“三龄两历”审核。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问题

7.在县委落实主体责任力度不够方面的问题整改。(1)针对“主体责任落实层层递减”问题,一是党风廉政建设在年度考核中的占比分值由5%提高至10%。二是6月20日组织7个“两个责任”检查组对全县落实两个责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按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履行情况全程纪实制度的通知》(萧党廉组发〔2017〕4号)精神和“四单两书双纪实”要求,对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进行细化考核。三是关于大屯镇党委两年没有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马井镇党委以监督责任替代主体责任的问题,于2016年7月县委对两乡镇开展巡察后,已经整改到位。(2)针对“对纪检工作支持力度不够”问题,已提出空缺内设机构负责人拟配备使用意见和建议。拟定设立县委巡察办公室和2个县委巡察组,均为正科级建制,编制7名。目前,编制工作已向市级申报,按程序申批中。(3)针对“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问题,县政府召开2017年第9次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落实省委第八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要求县政府党组领导班子带头履行“一岗双责”,并督促各级领导班子负责人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班子成员抓好分管领域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4)针对“廉政建设考评机制有待完善”问题,已成立7个考核组,对全县23个乡镇和72个县直单位开展半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加强对考核结果的运用,制定配套措施。

8.在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方面的问题整改。(1)针对“执纪监督力量较为薄弱”问题,一是县直纪检组实行综合派驻改革,制定了《关于加强县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草案)》,拟设置派驻机构15个。部分乡镇配备专职纪委副书记方案正在谋划。二是组织各乡镇纪委、县直单位纪检组、乡镇工作室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切实提高执纪监督能力。目前,设置工作已申报,按程序申批中。(2)针对“落实‘三转’不到位”问题,一是对乡镇纪委书记分工进行梳理排查,已经免去大屯镇、石林乡纪委书记兼任财政所长的职务,聚焦主业主责。县住建局纪检组长已重新分工,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专门从事纪检工作,目前正在参加县委巡察组开展巡察工作。二是县纪委干部监督室组织对各乡镇纪委、县直单位纪检组落实“三转”的检查督促,对“明转暗不转、虚转实不转”的严肃问责。三是将“三转”工作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考核。(3)针对“基层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缺失”问题,一是修订完善《关于进一步落实廉政风险防控四项机制的意见》,架构廉政风险防控框架。二是认真制定防控措施,建立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处置的惩防体系。

9.在“四风”问题依然存在方面的问题整改。(1)针对“午间饮酒屡禁不止”问题,重申工作日午间饮酒的相关规定,制发了《关于禁止党员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举办或参加“升学宴”“谢师宴”的通知》,加大监督检查,定期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对顶风违纪的严肃问责,公开通报曝光。(2)针对“吃拿卡要时有发生”问题,一是制发《省委第八巡视组对我县“四风”问题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强化宣传,开展了警示教育。二是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坚决查处行政审批和窗口服务中的“吃、拿、卡、要、拖”行为,严肃查处在环保、国土、建设等工作中搞暗箱操作、权力寻租等行为。针对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和存在索要行为三类问题,县公安局户藉股纵某受到留党察看二年、行政撤职处分,县联合治超队工作人员张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庄里乡派出所副所长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永堌镇山窝村党总支书记王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闫集镇卫生院副院长魏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13年以来,县纪委共查处“吃拿卡要”方面问题24个,分别给予党政纪处分24人。(3)针对“违规超支招待费现象较为严重”问题,一是县纪委党风室对公务招待支出严格把关,限定数额。二是对公务接待违纪问题严肃查处,严禁在公务活动中赠送或接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节日期间用公款送节礼,严肃查处索取、接受或以借用为名占用管理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或个人财物。县农委招待费拖欠问题、环保局环测大队三公经费超支问题、住建局招待费超支问题、圣泉乡公务招待问题、黄口镇卫生院超支问题、王寨镇政府超预算问题已由县纪委分别约谈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对超支超列资金实行年度同额消减,不准再列再支,并责成其写出书面检查,制定整改方案,杜绝类似问题发生。对白土镇董店村列支招待费问题,由白土镇党委分别给予村党总支书记张震、副书记卢修干党内警告处分。专项整治开展以来共处理40人,其中党政纪处分38人、解聘2人、通报批评12人。(4)针对“无依据发放津补贴现象仍然存在”问题,制发《关于重申有关纪律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的通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处理处罚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坚决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5)针对“公车使用仍不规范”问题,一是对全县公务用车全部实行统一标识化管理,公开举报电话,并通过GPS跟踪定位,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管理。二是县邮政局驾驶员许某、超限超载监测站一中队队长已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三是规范使用固定公务车辆,节假日对公务用车集中封存。四是对违规报销加油费的问题严肃处理。(6)针对“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一是转发市纪委《关于禁止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举办或参加“升学宴”“谢师宴”的通知》(萧办发﹝2017﹞26号)。通过事前报告、领导核实、不定期督查等措施,全方面掌握党员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二是官桥镇国土所工作人员孟某、张庄寨镇河西村村委会主任朱某已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0.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高发方面的问题整改。加大基层党员干部教育力度,从严从重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排查廉政风险点,重点管控,紧盯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出台《集中开展“大排查大整改大问责”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等文件,严格落实“一案双报告”和“一案双查”制度。扶贫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共受理问题线索21件、处置18件、党政纪处分10人。

11.在招投标领域乱象丛生方面的问题整改。(1)针对“不履行招投标程序,直接指定承建单位;违法以邀标方式确定承建单位”问题,下发《萧县加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和《关于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问题专项整治方案》等六项文件,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加强内部管理,实行标前审查、开标室管理、评标专家管理、行业部门监督等制度。对永堌轻化工业园区等19家单位处各自项目千分之五的罚款,现已按照比例确定罚款数额,约1406.87万元。县委第二巡察组已确定诫勉谈话名单25个,进一步严肃问责。(2)针对“部分工程项目在施工中违规问题突出”问题,成立由纪检监察机关和审计、公安、公管等部门组成的检查验收小组,对全县招投标领域整治情况进行验收。经查,规避招标、少招多建的单位19家,涉及项目52个,资金281374万元。县委第二巡察组已确定诫勉谈话名单25个,进一步严肃问责。

12.在土地出让中违规操作问题较严重方面的问题整改。(1)针对“违规返还土地出让金”问题,一是由县财政局落实对以往房地产项目招商引资返还土地出让金的清理,已向华安置业等六家企业发函要求其在10个工作日内退还违规返还的土地出让金。二是制发《萧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出让工作的通知》,就土地出让金收支管理进行规范。严肃追究相关单位责任。(2)针对“先开工建设,后办理出让手续”问题,一是制发《萧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出让工作的通知》,明确建设项目在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前,一律不得先行使用土地。二是凤山大酒店项目宗地出让手续已完善,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已补缴土地出让金2793.9269万元。(3)针对“土地出让存在随意性”问题,从土地出让程序和明确职能职责方面规范土地出让行为。进一步规范县土委会运作,印发《萧县土地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协调国土、规划等部门,规范土地出让行为。

13.在环境保护不到位方面的问题整改。(1)针对“部分项目未按规定办理环评手续”问题,一是对全县所有企业进行排查,对国家明令禁止的项目及污染严重或存有严重环境安全隐患的项目禁止入驻,对未批先建的项目,责令停止建设,限期完善环评手续。二是目前已办理环评手续37个,已开工正在建设项目已全部办理环评。(2)针对“环境专项资金投入不到位”问题,一是加大环境治理专项资金投入力度,目前全县工业企业燃煤锅炉分别采取了水膜、静电除尘等措施,4家企业安装了脱硫脱硝设施。二是合成革企业对产生的有机废气回收率达98%以上。先后投资4亿多元建设园区、城区污水处理厂,有效改善水环境质量。(3)针对“非煤矿山存在个别乡镇盗采现象,污水处理力度不大”问题,一是全县所有到期非煤矿山和非法石料加工点已关闭,并在塘口处拉设围墙。二是投入200万元,5月1日起对龙河上游部分河段采取生物湖泊净化器技术实施水体治理。龙河二期工程治理已纳入县政府重点工作计划,按计划持续推进,计划2020年完成。(4)针对“园区污水处理厂未能充分发挥治理效果”问题,萧泉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已开工建设,正在进行土建基础施工,计划2017年年底主体工程完工;清源污水处理厂在线污水处理设施已安装,日处理能力3000吨;城南污水处理厂(萧县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目前已达到运行规模的80%以上,日处理能力60000吨;城北污水处理厂正申请自动在线环保监测验收;县经济开发区合成革制造基地污水处理厂已通过县环保局阶段性验收,已正常运转。

(四)脱贫攻坚方面的问题

14.在贫困户识别不够精准方面的问题整改。一是开展多次扶贫业务知识培训,工作人员已理解和掌握扶贫业务知识。二是严格按照《关于切实做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镇村依据大数据比对结果全面摸排,及时开展民主评议、公示公告并建立纸质档案,确保纳入和退出人员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三是按照识别退出标准,对账销号,目前,拟清退人员名单已汇总完毕。四是国网系统已开放,信息重复删除工作已完成,各年度不精准清退工作已结束。

15.在扶贫资金监管不到位方面的问题整改。(1)针对“有的扶贫资金被违规挪用”问题,一是用于大学生村官相关费用的115.5万元扶贫资金已全部退还县财政。二是定期开展专项督查,扶贫、纪检、审计部门统筹做好资金和项目的审计检查工作,确保扶贫资金专款专用。(2)针对“有的将扶贫资金发放给非贫困户”问题,一是大屯镇对发展养鸭项目补贴的35万元的建档立卡35户均在2014年扶贫系统网内,即老系统内,因老系统数据向新系统导入时部分性能不兼容,造成部分数据丢失,在新系统内找不到该部分贫困户,现35户贫困户均调整到位。二是制定年度资金整合清单,并将扶贫资金的安排使用、支持范围公开公示,充分接受社会监督。(3)针对“有的扶贫资金在使用中存在滞留现象”问题,一是滞留资金已作为2016年市级扶贫资金配套县交通局畅通工程落实。二是成立专项督查组对民生工程配套资金进行全面核实,确保资金及时、有效运行。

16.在扶贫项目管理不到位方面的问题整改。(1)针对“有的项目进展缓慢”问题,一是明确扶贫十大工程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为责任主体,加强沟通协调。二是由项目专项督查组对十大工程牵头单位进行专项督查,现场反馈问题并整改,定期通报,确保项目工作实效性。三是王寨镇戴柿园村1600米道路改建工程项目现已完工,验收合格,材料齐全,并已整理归档。(2)针对“有的项目未按规定进行事前评估”问题,一是组织召开项目基础材料培训会,做到项目事前、事中、事后有资料、有依据,程序规范、账清事明。二是经核实,2015年超过50万元的项目共有9个,均要求由项目实施主体作为主体聘请第三方进行事前评估,责令各乡镇把事前评估材料全部整理归档。三是定期对扶贫工作督查考核、排名点评,完善脱贫攻坚综合考核实施办法,提高年度考核权重。(3)针对“有的项目在建成后管护责任不清”问题,责令项目实施主体整改到位,所有已经确认验收合格的扶贫项目均由项目实施主体移交给项目管护受益村,并将移交手续完整存档。

17.在扶贫领域违规违纪案件频发方面的问题整改。一是对酒店乡旗杆村党总支书记给予党内警告处分。二是深入开展扶贫领域“十个一批”整治活动,对涉及违规违纪人员严肃追责。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电话:0557-5022041;地址:宿州市萧县龙城镇大同街138号;邮编:235200;邮箱:634604660@qq.com。

(中共萧县县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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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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