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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颍上县委、中共休宁县委关于十届省委第一轮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7-11-03 安徽纪检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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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颍上县委关于十届省委第一轮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7年3月28日至4月23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对颍上县进行了巡视。6月9日,省委巡视组向颍上县反馈了巡视意见。

针对巡视中发现的下列问题,颍上县委进行了整改。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整改情况

1.针对“县委没有把思想建党摆在首要位置,突出表现为一手硬一手软,重经济发展、城市建设,轻党的建设和思想理论教育”的问题。

一是共召开10次专题会研究基层党建工作,印发《颍上县2017年度基层党建工作“三个清单”》(颍组〔2017〕40号)、《全县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督查方案》(颍组〔2017〕41号)。研究制定了《颍上县2017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和《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强化党性教育的实施意见》,2017年上半年以来,组织培训各类在职干部4300余人次。二是成立全县农村基层党建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和7个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督查包片组,已开展重点督导2次,并召开2次党建推进会,对工作落后的13个乡镇、4家县直单位进行通报批评。三是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树立先锋模范典型,推荐市级先进基层党组织30个、优秀共产党员30名,运用身边人身边事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警示。

2.针对“县委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领导没有静下心来认真学习治国理政、从严治党的新理论新战略,对全县党建、发展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缺乏深入思考,党建和思想意识形态工作存在诸多薄弱环节”的问题。

一是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坚持每月开展集中学习2次,学习重点为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7月12日集中学习了安徽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报告会,7月28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指示》、《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迎接党的十九大”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等文件。二是改进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究下发《关于开展2017年上半年全县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督查的通知》(颍宣明电〔2017〕12号)、《中共颍上县委办公室关于转发<县委宣传部2017年宣传思想工作要点>的通知》(颍办发〔2017〕20号)、《关于开展基层意识形态工作及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督查的通知》(颍宣明电〔2017〕14号),有针对性地制定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规划。

3.针对“不注重发挥党校作为党的干部教育基地作用,重硬件建设,轻思想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问题。

6月27日,县委副书记主持召开县委党校机关支部和老干部支部会议,通报和分析问题,提出整改要求。一是印发了《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党性教育的意见》,在年度干部教育计划中明确任务,每年将全县科级干部轮训一遍。二是县委对党校开展了管党治党专项巡察,解决领导班子软弱涣散、党组织活动不规范等问题。三是加强党校师资队伍建设,通过遴选、竞聘上岗等方式选调了1名工作人员、6名专职教师。

4.针对“县文广新(体)局作为县委主管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部门,政治意识淡薄”的问题。

一是县委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出台了《颍上县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由县委宣传部对县文广新(体)局落实情况每年考核1次。二是县委宣传部印发《关于对县文广新(体)局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的通报》(颍宣〔2017〕32号),对县文广新(体)局开展组织约谈达5人次,对县文广新(体)局局支部书记进行谈话,并责令县文广新(体)局党组写出书面检讨4人次。三是县文广新(体)局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给予责任人纪律处分。四是县文广新(体)局开展中心组学习12次,内容为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了“四个意识”。五是由县委宣传部主办、县文广新(体)局承办的“喜迎十九大”百场文艺演出已开展40余场,“喜迎党的十九大,讴歌大美颍上新成就”文艺创作活动正在进行中,百场“喜迎十九大  百日扶贫攻坚”文化惠民送戏下乡活动已开展65场。

5.针对“县直工委2013年以来未对县直机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进行专题研究,无党建规划”的问题。

一是对县直工委党组进行了通报批评,立案审查1人,组织处理1人。二是县直工委今年已经召开2次专题会议研究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了2017年—2020年党建工作规划,推动县直部门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规范各基层支部党的组织活动。

6.针对“县委抓学教活动不严不实,有的党组织不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没有传达学习记录,部分党员干部不知道‘四个意识’、‘两学一做’等具体内容”的问题。

一是制定了《颍上县“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回头看”工作方案》(颍学组办〔2017〕2号),全县1255个基层党支部对照“四讲四有”争做合格党员标准,紧扣落实全县“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逐条逐项进行对照检查,整改落实。制定《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意见》《关于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中开展“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专题教育的实施方案》等4个指导性文件,县委召开动员、督导、推进、研讨会议5次,全县30个乡镇、96个县直单位层层召开动员会,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专题教育,重新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二是全县1120多个基层党组织开展迎“七一”重温入党誓词活动,不忘初心,励志前行。县公安局以“喜迎十九大、忠诚保平安”为主题,组织开展主题演讲比赛和闪唱活动,向党的生日献礼。三是全县93个党委(党组)、238个党总支、1255个基层党支部围绕“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开展专题讨论。13名县委常委结合专题讨论,深入查摆问题108条,并逐一盘点销号。全县各级党组织运用安徽红色资源开展学习教育61场次,参与党员数1218人;运用反面典型开展警示教育88场次,参与党员数3655人。四是制定《颍上县“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党章党规党纪知识汇编》500本,在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自行组织知识测试的基础上,县委对150名党员干部进行集中测试。抽调38名工作人员、组成11个督查组,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作为重要内容,对全县30个乡镇、96个县直单位基层党建工作进行常态化督查,现已完成第二季度党建督查工作。

7.针对“政治意识不强,践行党性宗旨和群众路线自觉性不高,示范引领作用发挥不够,部分党员干部思想滑坡,行为失范”的问题。

县委在七一期间表彰先进基层党委(党组)8个、先进基层党组织24个、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18名、优秀党务工作者31名、优秀共产党员66名。由县委组织部和宣传部联合举办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6周年暨七一表彰文艺晚会,县委宣传部组织拍摄16个先进集体、8个优秀个人的宣传片在全县宣传。各基层党委在七一期间也广泛开展的表彰活动。对在各类考核、巡察、督查工作中发现的党员思想滑坡、行为失范的党员诫勉处理和纪律处分。今年以来共诫勉处理党员20人。制定《关于及时处理违法违纪党员的通知》(颍组〔2016〕190号),发现和给予党纪处分党员341名。

8.针对“县委县政府对信访工作认识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开展“五级书记带头大走访”活动,落实《关于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开门接访活动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落实信访工作首办责任制的实施意见》。二是实施信访事项化解“百日攻坚会战”,各乡镇党政班子成员广泛参与,坚持每天安排一名班子成员开门接访,并对省委巡视组交办案件、县领导签批案件、信访积案等信访案件进行带案下访、实地走访。期间,由县信访局牵头进行专项督查2次,督查10个乡镇,下发督查通报2篇。

9.针对“县委对省委巡视和市委巡察交办的问题未能结合本地实际进行系统分析,没有针对县直单位和乡镇基层领导弱化、党建缺失、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突出等特点,深入分析查找根源,综合施策整治”的问题。

一是县委召开4次会议专题研究省委巡视和市委巡察整改工作,认真分析问题根源,对巡视、巡察中发现的17个共性问题,逐条研究,有针对性制定措施,督促相关部门予以整改。二是针对发现的系统性、区域化的问题,县委巡察办发出建议函16份,要求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三是组织人员对巡视、巡察问题整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整改不认真的3家县直单位和4个乡镇进行了通报批评。四是县委组织对5个乡镇、3个县直单位开展了巡察整改工作“回头看”。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巡察工作的意见》和追责办法,建立整改追责的长效机制。

10.针对“少数干部干扰巡察,如黄桥镇王焦村、彭集村的书记多次阻挠群众向巡察组反映问题”的问题。

对干扰巡视巡察工作的案件由县纪委依规依纪从严从重查处,对黄桥镇王焦村孙维建、李传球、刘洪恩违反政治纪律,干扰巡察工作、工作失职、渎职问题,给予撤销孙维建王焦村党支部书记、委员职务处分,给予李传球、刘洪恩党内警告处分;对彭集村书记赵国臣阻挠群从上访问题,经调查核实该问题不存在。

11.针对“领导方法缺乏创新,习惯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贯彻文件,各种会议名目繁多”的问题。

一是制定《中共颍上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精简会议改进会风的通知》和《县委会议请假制度》,严格会议审批,凡是召开乡镇党委书记、县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的会议,必须由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批准。二是严格控制会议规模、次数和时间,明确尽量不占用节假日、星期天等休息时间开会,严明会风会纪。两个月来,县级会议数量已由今年1月至5月的月平均12.6场次,降低至每月9场次,下降率达23.81%。三是制定《中共颍上县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县委文件规范化工作的意见》,严格文件起草、审核、会签、报批程序,减少发文数量。凡是上级公开发布的政策性文件,不再重新转发。县委下发文件数量明显下降,5月份下发20个,6月份下发17个,7月份下发10个。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整改情况

12.针对“并村工作不扎实,后遗症较多,有的村‘两委’严重不团结,各把一方、各自为政,有的‘窝里斗’,拉帮结派,相互拆台,党组织的向心力、凝聚力、战斗力不强”的问题。

一是开展了农村基层软弱涣散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村干部拉帮结派、“窝里斗”等行为。下发了《关于做好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等近期几项重点工作的通知》(颍组明电﹝2017﹞32号),《关于开展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工作“回头看”活动的通知》(颍组明电﹝2017﹞76号),全县30个乡镇按照10%的比例倒排出32个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建立了台账,并制定了整顿工作“一村一策”,27名县四大班子党员领导干部挂点,各联系1-2个整顿对象,安排32家县直单位帮扶软弱涣散党组织。对3个党员队伍管理混乱、活动开展不正常的村,分别采取思想教育、作风整顿、加强“三会一课”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方式帮助理顺了工作秩序;对5个管理不规范、管理混乱的村,实现“四议两公开”、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严格落实村务财务公开等管理制度;对13个班子不团结、党员管理松散的村,采取加强村干部教育培训、落实“三会一课”,强化党员的教育管理。目前全县32个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改工作都有不同程度的提升。二是制定《颍上县村干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村干部的职责任务、任用条件、监督管理和激励奖惩等措施,特别是明确了不宜担任村干部的14种情形,强化村“两委”班子成员考察使用,做好选人用人工作。

13.针对“机关党建边缘化,基层‘三级联创’工作不实,‘五个好’党组织创建标准不高”的问题。

一是开展县直机关党建集中督查2次,建立《县直机关党组织标准化建设达标台账》,确保2017年完成所属党组织标准化建设达标任务。二是制定《颍上县2017年度基层党建工作“三个清单”》和《全县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督查方案》,把基层党组织“三级联创”和“五个好”党组织创建工作纳入日常党建督查内容,目前已开展督查2次。50个不达标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目前完工9个、在建24个。

14.针对“一些基层党支部不按时换届,有的党支部很少开展活动,党员活动室落满尘埃,远程电教设备成为摆设”的问题。

一是2017年7月20日已全部完成596个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督促基层党组织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规范基层组织生活,制定出台了《关于做好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工作的通知》(颍组﹝2016﹞136号),实行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提醒制度。对上半年到期的42个党组织下发了书面通知。二是编印了《颍上县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实务》1503本发到各基层党组织,举办为期四天的基层党组织换届业务培训,培训组工干部61名。印发《颍上县党员远程教育工作规范化建设年活动的方案》(颍组〔2017〕47号),将党员远教工作列入基层党建督察内容。2017年5-6月,全县远程站点开机率保持100%。三是制定《关于开展特色主题党员活动日活动的通知》,每月确定5号或10号为全县党员活动日,各基层党支部利用这一天的时间组织党员落实各项组织生活制度、发挥党员作用等。

15.针对“部分单位多年未发展一名党员,有的农村基层党支部违规发展党员”的问题。

对发展党员工作进一步提出要求。一方面积极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另一方面按照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的要求加强党的建设,完善“三会一课制度”。县委组织部在全县开展发展党员自查工作,各乡镇党委先行自查,存在问题正在整改,江口镇处理了一起违规跨支部发展党员案件。全面推行发展党员报告制,基层党支部在召开支部大会表决发展党员时,上级党委要派人到会指导。将基层党委发展党员情况和党员档案收集情况列入季督查内容,已督查2次。

16.针对“党员的日常管理松散,尤其是流动党员基本处于无组织状态”的问题。

一是制定党员教育培训计划,分类、分层对各类党员进行培训,在各级党组织中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专题教育。二是在全县基层党组织中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实行党员活动日制度。三是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通知》,加强党员的日常管理,严格党内组织生活;积极创新流动党员管理方式,建立流动党员微信群、QQ群,开展网上组织生活。依托卫生服务部门在上海和青岛两地筹建流动党支部2个。鼓励长期外出、工作地点固定的流动党员办理《流动党员活动证》。

17.针对“不按时按比例缴纳党费的现象较多”的问题。

一是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党费收缴和管理工作的通知》(颍组﹝2016﹞132号),建立了党费收缴的备案制、公示制、评议制、移交制和责任追究制。将党费收缴情况列入党建督查的内容,开展党费业务培训,对党费收缴的最新规定作了讲解。二是持续开展了不按规定缴纳党费专项整治工作,采取召开推进会、督查检查、督促主管部门协办等措施全面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18.针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一些基层党支部全年没有党课记录、中心组会议记录”的问题。

一是对不按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要求落实“三会一课”的党组织和党组织负责人,取消评优的资格。对反馈的杨湖镇水利站站长不知道支部书记的问题进行调查,杨湖镇党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党支部对党员疏于管理做出检查,杨湖镇党委制定党员管理措施,加强党员的日常管理。二是统一印发了《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工作记实本》,实行基层党组织活动全程痕迹化管理。

19.针对“以党委扩大会议代替党组会、以党政联席会议代替党委会的现象较为普遍”的问题。

结合“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专题警示教育,在全县下发了关于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的通知(办〔2017〕68号),规范全县党组织会议开展情况。县委领导分别到各自联系单位指导开展党组(党委)会议。

20.针对“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格,重大事项会议记录简单记为‘一致通过’。少数地方和单位一把手搞‘一言堂’,不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的问题。

一是按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拟于2017年8月中旬召开县委常委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定下发了《中共颍上县委关于印发<中共颍上县委常委会议事规则>的通知》,明确要求“三重一大”等事项必须经过集体研究,严格实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二是省委巡视以来县纪委立案审查违反组织纪律案件5起,党政纪处分8人;立案审查违反组织纪律3起,党政纪处分3人。针对巡视发现的县财政局未落实末位表态制等问题,县纪委核查后,对县财政局党组和党组书记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深刻检查和立即整改。

21.针对“县法院领导班子党内政治生活不健康”的问题。

一是县委对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进行了约谈,并责令相关人员深刻检查。二是县法院党组分别于2017年6月19日、6月26日、6月29日3次召开党组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措施,2017年7月11日上午,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为主题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县纪委、县委组织部派人参加,法院班子成员认真进行了对照反思,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

22.针对“有的组织生活会开展较少且不规范”的问题。

县委组织部对个别单位党组在全县通报批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单位党组召开党组会议制定整改方案并召开了组织生活会,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按照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的要求完善各项学习、工作制度。

23.针对“有的部门领导班子成员不讲政治、不守规矩,工作相互不配合,条块分割严重”的问题。

一是制定《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党性教育的意见》,明确每年将全县科级干部轮训一遍,加强干部党性教育。二是制定《颍上县科级领导干部交流轮岗实施办法》,分批次交流轮岗,要求担任同一领导职务10年以上的必须交流轮岗。

24.针对“有的党员领导干部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瞒报漏报房产、投资理财、经商办企业等信息”的问题。

根据中组部《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结果处理办法(试行)》送审稿规定,印发系列学习材料,制作专门课件,列为全县组工干部培训班必学内容,加快科级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信息化建设步伐。全面审核30个乡镇和19个县直单位共计441名科级领导干部有关事项报告,共发现问题50条,给予党内警告处分1人,函询16人,提醒谈话21人,书面检查4人,诫勉谈话15人。严格落实“凡提必核”要求,对拟提拔对象一律实行100%重点查核。利用县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会和干部培训主体班次,将“两项法规”列为必学内容,把核实结果作为评价识别干部的重要依据,正在制定《颍上县科级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信息管理及查核联系工作机制(试行)》。

25.针对“有的干部档案年龄填写混乱,甚至有擅自涂改的痕迹”的问题。

县委组织部组织熟悉干部档案工作的部机关业务人员对1648卷在职科级领导干部人事档案进行了全面审核,着重审核了档案年龄资料的规范性、真实性,审核工作已全部完成。经审核,在职科级干部档案年龄填写混乱的共有9人,县委组织部根据档案涂改情况,对涂改情节严重的2人移交纪委进行处理,情节较轻的7人进行诫勉处理,并于8月12日对9人的出生年月按照从严从重原则进行了重新认定。

26.针对“慎城镇6名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不执行拆迁政策,成为阻碍城市建设的‘钉子户’”的问题。

在市委巡察谈话中发现的慎城镇6名党员干部及其亲属不执行拆迁政策问题,其中有4户在市委巡察之前已经拆除,1户在巡察期间配合拆除,另有1户县纪委介入后,慎城镇已协调县房产局拟按照法律程序予以拆除。

27.针对“县委在抓班子带队伍上缺乏全盘谋划,县委组织部对县直机关党建重点部门和基层单位党组织中的突出问题调研不透,把握不准,对软弱涣散的党组织整治不力”的问题。

县委着重从优化领导班子年龄结构、知识结构等方面入手,统筹谋划班子队伍建设。2017年7月,县委组织部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实施办法》,按照扩大总量、提高占比、优化结构的思路,从领导班子建设的现实需要和长远发展出发,实施年轻干部成长计划。力争到2020年,全县年轻科级领导干部占比达20%,切实增强领导班子活力。

28.针对“选人用人路子不宽,干部上下交流不畅”的问题。

县委组织部对县直单位进行了全面梳理,根据《颍上县科级领导干部交流轮岗实施办法》,已拟定县直单位领导班子调整方案,计划结合干部队伍实际,按县委统一部署,逐步进行交流轮岗。

29.针对“一些单位存在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的问题。

县委组织部对县直单位进行了全面摸排,共有县公安局、县发改委、县农业委等7家单位超职数配备13名干部,通过改任非领导职务、交流到未超配单位等方式,目前已全部消化。具体如下:县统计局,陈晓光同志任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免去其县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县人社局,杨建敏同志任县人社局副主任科员,免去其县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迟广玉同志任县人社局副主任科员,免去其县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县司法局,曹雷同志任县司法局主任科员,免去其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县农业委(林业局),蔡庆葆同志任县农业委(林业局)总农艺师,免去其县农业委(林业局)副主任职务,金德胜同志任县农业委(林业局)副主任科员,免去其县农业委(林业局)党组成员、副主任(副局长)职务,王应明同志任县农业委(林业局)副主任科员,免去其县农业委(林业局)党组成员、副主任(副局长)职务;县卫计委,免去白祥成同志的县卫计委党组成员、副主任职务;县发改委,沈国荃同志任县人大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县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职务,免去吴健同志的县发改委党组成员职务;县公安局,免去李保东同志的县公安局党委委员职务,免去吴涛同志的县公安局党委委员职务,免去李建华同志的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职务。

30.针对“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存在研究干部时间程序倒置的问题”的问题。

制定《关于认真抓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开展选人用人不规范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责令县委组织部办公室就该问题做出了情况说明,在今后干部选拔任用中将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确保研究干部时间程序符合有关规定。 

31.针对“个别干部提拔时未进行任前公示”的问题。

对未进行任前公示的问题,据实作出情况说明。进一步准确把握、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政策法规,强化《颍上县从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实施办法(试行)》执行力,依规办事、固化流程,切实提高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端正认识,直面问题,保证以后工作中,严格按照任前公示的内容、方式、时间和程序要求,一以贯之,绝不偏差,绝不再出现此类现象。

32.针对“组织人事管理滞后,混编乱岗现象较多,非编制人员使用‘裙带关系’突出”的问题。

县编办印发了《关于在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推行〈机构编制管理本〉和〈人员编制管理卡〉管理办法的通知》,在全县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实行一单位一本,一人一卡,目前已全部完成有关信息收集工作。县人社局印发了《颍上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明确了聘用程序,下一步,全县各机关单位将严格执行该办法有关规定进行编外人员的聘用及管理。针对非编人员使用“裙带关系”突出的问题,由县纪委、组织部、人社局成立调查组到县人民法院进行了核查,经核查,县人民法院违规聘用编外人员共7人,现已责令县法院党组向县委写出深刻检查,并解除了7人的聘用关系。

33.针对“干部年龄普遍老化,县直单位领导班子平均年龄50岁以上的占51.6%”的问题。

县委组织部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实施办法》,建立了后备年轻干部信息库,其中副科级年轻后备干部188人,正科级年轻后备干部111人。下步结合干部日常调整和县直单位班子成员交流轮岗,加大年轻干部的选拔使用力度。针对五十铺乡赵苗村党总支书记赵玉举和耿圩村监督委员会主任吴光喜年龄过大问题,县委组织部成立了专项调查组,目前已完成调查工作,五十铺乡赵苗村党总支书记赵玉举已辞职,耿圩村监督委员会主任吴光喜将在2018年村两委换届时进行调整。

34.针对“有的村干部家族势力强大,‘近亲繁殖’”的问题。

已拟定《颍上县村干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严把村干部选任政治关和资格条件关。截止目前,全县已查处村霸24人,纪委给予开除党籍13人。针对巡视组反馈的半岗镇蔡庙村和岗店社区村干部“近亲繁殖”的问题,对蔡庙村自聘文书李铁已解聘,岗店社区文书张传生因任村委,将在明年村“两委”换届时进行调整。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35.针对“县委对党风廉政建设的严峻形势认识不到位,管党治党不严,对腐败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把握不准,对利用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不够,对权力运行风险防控不力,责任追究措施不实,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的问题。

一是2017年7月28日,县委召开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暨“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专题警示教育工作会议,对部分干部违纪案件及其教训警示进行了通报。二是2017年7月31日,县四套班子全体人员、30个乡镇党委书记到阜阳党风廉政教育中心开展警示教育;已举办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报告会3次,举办了廉政大讲堂2期,通过“慎微”公众号以案示警、剖析、警钟等栏目编发21篇信息,对接受组织调查的8名党员领导干部落实“三封书信”制度,对其违纪违法行为进行剖析。加大通报曝光力度,下发典型案件通报6期。

36.针对“多个县直部门没有党组书记,党风廉政建设处于‘放牛’状态”的问题。

一是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拟于9月底前配齐配强县直部门党组书记。二是扎实推进纪检体制改革,县委决定9月底前实现县直部门纪检监察派驻监督全覆盖。三是召开2017年上半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情况汇报会,对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总结,部署安排下阶段工作任务。

37.针对“部分党政副职‘一岗双责’意识淡薄,对分管部门存在的问题视而不见,不闻不问,导致事故多发”的问题。

一是要求党政班子成员带头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自觉接受了组织和群众监督,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经常性的督促指导,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给予了及时提醒谈话。二是县纪委不定期开展对党政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

38.针对“责任考核不严,2014年以来,县委只对部分县直单位进行抽查考核,通报批评只批评最后一名,起不到应有的压责作用”的问题。

一是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严格执行考核标准,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全覆盖。二是对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综合测评位居乡镇后3名和位居县直单位后3名的单位通报批评,并对以上6个单位的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进行了廉政约谈。对考核位居前3名的乡镇和县直单位进行通报表彰,并将考核结果存入个人廉政档案,抄送县委组织部,作为党政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39.针对“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开展纪委“三转”工作专项检查,督促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责主业。二是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利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下发了《关于部分干部违纪案件及其教训警示的通报》(颍纪通﹝2017﹞6号)。三是强化对重要岗位、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监管,对系统性、塌方式的腐败案件实行“一案双查”,对10名领导干部实施了责任追究。

40.针对“部分基层干部以权谋私,巧立名目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屡禁不止”的问题。

持续开展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一是对全县《残疾人证》进行普查,经过重新评定,降级77人;重点抽查了县残联党组成员出生地办理残疾证情况,发出整改通知3份,降级12人。二是建立村级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计划3年内完成对全县348个村(居)主要负责人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41.针对“面对严峻复杂的反腐败形势,县委认识不到位,措施不得力,致使一些腐败问题树倒根在,甚至愈演愈烈”的问题。

县委召开2次常委会议,专题研究反腐倡廉工作;县委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摆反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印发《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情况自查整改方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自查整改;认真开展“讲政治、重规矩、做表率”专题警示教育,县四大班子成员到市纪委廉政教育中心接受警示教育;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审查,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抓早抓小,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发生塌方式、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坚决实行“一案双查”,2017年以来已进行“一案双查”5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0人。

42.针对“在扶贫救助、危房改造、煤矿塌陷区安置赔偿等民生工程中,一些镇村干部弄虚作假、从中渔利”的问题。

开展了查处扶贫救助、危房改造、煤矿塌陷区安置赔偿等民生工程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专项整治,严肃查处了党员干部弄虚作假、从中渔利等违纪违法行为。共查处案件52件,给予党政纪处分49人。

43.针对“殡葬改革落后,以罚代葬问题严重,2016年,全县死亡火化率只有18.2%,一些镇村干部大肆收取丧葬罚款”的问题。

开展殡葬改革专项整治,6月29日召开全县殡葬改革管理工作会议进行动员,组织6个督察组开展多轮检查,严惩“以罚代葬”行为,着重提高火化率。全县共摸排出“以罚代葬”44例,已处理9人,正在处理1人。县纪委、县监察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严肃殡葬管理工作纪律的通知》,要求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执行殡葬管理工作纪律。

44.针对“少数干部目无法纪、胆大妄为,在征地拆迁、城市建设等工作中,强买强卖,撅取非法利益”的问题。

开展了工程建设领域问题清查整改专项行动,加强对建筑市场的执法检查。对相关违规企业已处罚款191.03万元,并记录不良行为一次。

45.针对“一些镇村政务、村务不公开,财务管理混乱,集体资金不入‘三资’帐户”的问题。

加快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常态化建设,按照《常态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开展业务培训,梳理村级重大决策事项、招投标管理、财务管理、集体“三资”等村级小微权利清单36项,通过公开栏、网络、微信等全面向群众公开。建立以“民主协商、集体决策、民主评议、民主监督”为核心的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四议两公开”制度,以乡镇委托代理服务实现村集体“三资”规范化管理。加大对财务管理、集体资金不入“三资”等问题查处力度,共查处案件 29件,结案15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7人;对工作开展不力的20个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对分管负责人进行约谈。

46.针对“一些中小学校对外承包食堂盈利、教师有偿办班补课”的问题。

县教育局开展“两整治、一回头”专项整治行动。2017年春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共有42所实施食堂供餐,其中14所为学校自主经营,另外28所学校已经停止运营进行整改。截止到2017年7月25日,共梳理线索26条,已对3个学校涉嫌有偿办班补课的7名教师进行严肃处理。

47.针对“乡镇卫生院普遍存在违反规定过度开药、挂床套取新农合资金等问题”的问题。

开展医疗机构“挂床住院”“过度用药”等专项整治行动,对存在“挂床住院”问题的5个乡镇卫生院进行全县通报批评,并对5个乡镇卫生院院长进行诫勉处理,给予分管院长警告处分;对存在“不合理检查、用药”问题的11人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并做出书面检查;对病历录入有误的10名责任医生行政警告处分,责令做出书面检查,并在全县卫生计生系统通报。

48.针对“县委对一些职能部门权力运行监管缺位,贪腐案件多发”的问题。

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有37家重点县直单位已排查制定出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排查出廉政风险点6219个,制定措施6484条。2017年底前完成县直单位巡察全覆盖,正在启动县委第三轮巡察。

49.针对“‘靠土吃土’现象长期存在,国土部门和乡镇管控不力,部分村干部违规开发小产权房”的问题。

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违规小产权房开发专项整治活动。共核查违法用地线索698宗,占地面积3669.66亩,其中耕地2896亩,基本农田90.5亩,建筑面积1333597平方米,房屋建成6413套,已拆除12250平方米;已缴纳罚款198.2万元。

50.针对“‘靠水吃水’问题突出,县水务局等单位挤占、挪用农村安全饮水专项资金,部分干部违规插手水利工程项目谋取私利”的问题。

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专项资金和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进行了专项检查,对农饮水专项资金进行内部审计检查,加强管理,清退违规资金60余万元;对违规插手水利工程的人员立案,已给予2人行政记大过处分,1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51.针对“围标串标问题屡禁不止,利益输送暗箱操作”的问题。

开展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严厉打击了围标串标等扰乱招投标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对存在围标串标16个项目39个相关企业进行了处罚;对借资挂靠、违法转包分包5个项目8个相关企业进行了处罚。先后对原水务局局长胡波、原交通局局长王玉坤、原交通局副局长黄士友、原住建局副局长李强、原法院副院长王剑波、原慎城镇党委委员王振平,原教育局工作人员张家颂等12名等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了严肃查处,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判刑处理。

52.针对“部分工程应招标未招标,有的工程严重超合同,有的工程项目程序倒置,先发包后招标,涉嫌利益输送”的问题。

一是开展了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专项整治“回头看”活动,对全县2012年以来871个项目进行了招投标回头看全面排查,发现有问题的项目共72个,涉及33个单位,已对有关项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了追责问责。二是对应招未招,程序倒置,先发后包招标等6个项目进行整改;对施工期间严重违约,随意变量变价、严重超合同等15个项目23家涉案企业进行了严肃处理。

53.针对“部分县直部门的领导涉嫌结成‘小圈子’,聚众赌博,玩风浓郁,心思不放在工作上,群众议论纷纷”的问题。

一是按照《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的督促检查工作的意见》,加大督查暗访力度,对懒政怠政、玩风浓郁、不思工作的党员干部严肃查处。2017年以来,节假日期间累计明察暗访7次,参加人次124次,不间断地对宾馆、酒店、农家乐、娱乐场所、私人会所、风景区均进行了明查暗访。二是针对违反工作纪律、工作失职的,县纪委立案查处74件,处理74人,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72人。 

54.针对“2012年以来,种植或吸食毒品”的问题。

制定《中共颍上县委政法委员会关于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党员涉毒问题的整改方案》,6月23日县委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对县公安局禁毒大队涉毒问题党员干部职工信息逐一核实,“一人一档”,对相关人员给予党政纪处分;6月24日,在县邮政广场组织开展了大型禁毒公益演出暨国际禁毒日集中宣传活动,并拍摄了禁毒微电影《毒伤》。

55.针对“2013年以来,个别党员干部因酒驾受到行政处罚”的问题。

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6月21日,下发了《中共颍上县委政法委员会关于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党员干部酒驾违法行为的整改方案》,相关部门已经处理。同时,开展了交通秩序整治月活动,建立了信息报送、通报、会商、研判、督办等工作机制。

56.针对“少数党员干部在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仍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收受下属礼金红包”的问题。

加强督查暗访,畅通举报渠道,严肃查处大操大办、借机收受礼金红包等行为。已查处相关案件5起,党政纪处分5人。

57.针对“部分单位‘三公’经费逐年上升,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现象屡禁不止,特别是午间饮酒禁令执行不力”的问题。

严格财政经费预算,组织审计局对各单位“三公”经费开支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对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午间饮酒等违规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予以通报曝光。2017年以来,查处违法八项规定精神案件8件,处理15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5人。查处午间饮酒问题4件,给予党政纪处分4人。

58.针对“一些单位私设‘小金库’,随意开支、坐收坐支,滥发津补贴、违规报销差旅费等”的问题。

一是制定《颍上县单位财务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颍办发﹝2017﹞9号),发出《关于进一步规范津补贴发放管理的通知》(颍政办﹝2017﹞5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预算单位财务管理的通知》(颍政办﹝2017﹞58号),《关于印发颍上县建立健全防治“小金库”问题长效机制的规定的通知》(颍政办﹝2017﹞59号)。二是查处存在私设“小金库”的单位2家,收缴违纪金额23.68万元,处理1人;查处违规发放津补贴的单位23家,收缴违规金额188.57万元;查处违规报销差旅费的行为3起,收缴违规金额1.42万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8-4412871;邮政信箱:颍上县政务大楼6楼纪委办公室,邮政编码:236000;电子邮箱:ahysjwb@163.com。

(中共颍上县委)



中共休宁县委关于十届省委第一轮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省委第六巡视组于2017年3月6日至4月28日,对休宁县开展了巡视,并于6月13日向休宁县反馈了巡视意见。

截止目前,休宁县57项整改任务已有9项全面完成、22项基本完成,其它26项正在持续推进中。已挽回损失2839.85万元(其中追缴土地出让金2279.47万元,追回政府过桥资金511.9万元,超决算支付工程款25.12万元,违纪款233597.78元),问责追责77人,完善制度32项。

针对巡视中发现的下列问题,休宁县委进行了整改。

(一)在党的领导方面整改情况

1、落实省委“八个专项整治”部署不到位问题。

(1)针对“小金库”清理不到位问题,整改如下:

一是对巡视组巡视期间发现的相关单位设立或疑似设立“小金库”情况进行了核查。目前,县纪委已对设立“小金库”的相关县直单位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分别进行警告处分和诫勉谈话。县财政局已对疑似设立“小金库”的两个乡镇的征地补偿款发放过程中账务管理不规范问题,已责令限期整改,目前均已整改到位。二是规范账户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单位银行账户设立审批、年审和账户清理制度,并实行常态化管理。三是完善各项制度建设。从预算防控、资金资产管控等7个方面,进一步完善账户资金监管、部门预算管理等16项制度办法,构建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四是开展专项整治。由县财政局牵头,会同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审计局组织实施,6月下旬,下发了《关于开展“小金库”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将全县238个行政事业单位纳入“小金库”专项整治范围。截止7月底,238个行政事业单位均按要求上报了“小金库”清理自查自纠情况,除县教育局自报1个“小金库”外其余单位为“零报告”。8月底前,县财政局会同县纪委等部门开展重点检查。五是严格执纪问责。对重点检查中发现还存在“小金库”问题的,做到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针对“干部兼职”明清暗不清问题,整改如下:

一是推动县城投公同、齐云担保公司改革转型,规范法人治理结构,彻底解决干部在企业的兼职问题。二是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对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目前除城投、齐云担保公司外,摸排出3人,其中1人已清理到位。三是对按规定经批准到企业任职的党政领导干部,及时将行政、工资等关系转入企业,不再保留公务员身份和有关待遇。四是将兼职行为作为干部日常管理监督的重要内容,并结合年度考核、作风效能督查、信访举报查核等工作,加强督查,对违规在企业兼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二)在党的建设方面整改情况

1、思想建设不够深入问题。

(1)中心组学习有欠缺问题。

①针对县四大班子中心组理论学习,有的少于规定次数,有的中心组成员参加学习次数少,有的学习方式方法单一问题,整改如下:

一是建立健全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全县各党委(党组)已于6月底前建立了理论学习中心组,参学人员名单等已于7月底前报至县委宣传部。同时制定下发了《中共休宁县委办公室关于加强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外请报告工作管理的通知》,切实加强党委(党组)中心组意识形态阵地建设。二是丰富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形式。县委中心组,县人大党组、县政府党组、县政协党组目前已开展集中学习都在7次以上,已完成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讲政治,我们怎么讲”2次集中研讨。三是严格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半年报告制度。7月份县委宣传部已向市委宣传部、市委讲师团报告了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上半年学习情况。全县21个乡镇和39个县直及驻休党委(党组)均已按要求向县委宣传部报送了上半年学习情况。四是加强督查指导。5月份开展了对21个乡镇党委和23个县直单位意识形态阵地管理重点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督查调研,并就各单位存在的问题现场提出整改意见。五是强化业务学习。适时举办全县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秘书培训会,强化县四大班子领导学习意识,提升中心组秘书业务能力。

②针对问卷调查反映“领导班子成员四个意识不够强”的占22.7%,居所测评项的第一位问题,整改如下:

一是抓好县委中心组“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专题学习和研讨。目前已进行专题研讨2次,共有16位领导干部作交流发言。7月31日,邀请了省纪委审理室副主任、法学博士李明和为县委中心组专题解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二是督促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开展“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专题学习和研讨。要求全县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在10月底前完成相关专题学习研讨。目前全县所有党委(党组)中心组均完成“讲政治,我们怎么讲”1个专题研讨。三是深入开展党的重大理论成果宣讲。根据上级部署,统一组织开展“喜迎十九大·形势政策宣传教育百场报告会”、“新理论·新成就”等理论宣讲工作。全县共安排集中宣讲8场,目前已完成集中宣讲3场。集中宣讲工作将于9月初全部完成。

(2)针对党员干部思想建设抓得不够紧问题,整改如下:

一是加强党员干部培训。6月份以来,依托县委党校办好各类党员干部培训班,重点将《党章》、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六项纪律、五大发展理念、《准则》、《条例》、“三会一课”等知识纳入学习内容。二是定期组织学习测试。充分利用县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会议、领导班子年度考核、新提拔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和党的基本理论知识测试等时机,加强党的理论测试,督促党员干部加强党的知识学习。三是加强理论宣传阐释。利用党建频道、手机报、“中国休宁”微信平台、“休宁党建”微信平台转发理论文章等,加强对六项纪律、五大发展理念、《准则》、《条例》等党的知识宣传。

(3)针对党员干部政治意识淡薄问题,整改如下:

一是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制定印发《休宁县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宣传工作方案》,加强宣传力度,切实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凝心聚魂,不断提升全体党员干部的“四个意识”。二是加强舆论引导。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做好生态文明建设“六大行动”、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六项制度”、重点项目建设及“双过半”等重大主题宣传工作,切实把全体党员干部的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上来。三是做好干部选拔和考核。在干部选拔、交流任用以及考核过程中强化对拟任干部政治意识考察,对政治意识等“四个意识”不强的不予任用、不得评先评优。四是强化责任追究。对在职党员政治规矩意识淡薄,经批评教育仍没有转变的,或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查处。

2、基层组织建设薄弱问题。

(1)针对领导班子成员组织生活有欠缺问题,整改如下:

一是严格执行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黄组通字[2017]12号)要求,由基层党(工)委对所辖党支部进行全程指导,县委组织部按照不低于10%比例抽查。3月份已对《通知》进行了转发,并进一步提出了要求。二是开展专项督查。6月份通过资料送审、实地查看等方式,对21个乡镇党委、64个县直党组(党委)成员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情况进行督查,共梳理问题194个,明确整改要求73条。同时印发了《关于在“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专题警示教育中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重点强调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要求8月底前全面落实到位。三是抓好问题整改,对未按要求召开的,要求在8月底前完成“补课”,对整改不力的进行专项通报。四是注重抓好考核,将党委(党组)班子成员参加组织生活会情况纳入党建考核内容,作为评先评优的基本条件。

(2)针对抓基层组织建设有欠缺,有的基层组织“三会一课”执行不到位,活动次数少,规定内容不学习,不上党课等,有的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够问题,整改如下:

一是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黄组通字[2017]12号)要求,5月份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执行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的通知》,督促党支部进一步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二是开展专项督查。6月份和8月份,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讲重作”专题教育和专题警示教育,分类对全县21个乡镇、64个县直单位进行了两轮督查,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开列“问题清单”255条,“点对点”反馈意见278条。三是抓好问题整改,对未按要求执行的限时整改和整改不力的进行专项通报。四是按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求,定期下发重点工作提示,明确学习内容。五是开展优秀党课评选活动。六是通过“六项制度”推动“三会一课”执行到位,并将执行情况作为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达标基本条件,纳入党建考核内容,同时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3)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有欠缺问题。

①针对农村基层组织“两委”班子年龄老化问题,整改如下:

一是摸清底数,对在职村“两委”干部按照50岁以下、50岁-60岁、60岁以上3段造册;5月份印发了《关于加强村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通知》,要求每村确定2名以上45岁以下的后备干部。6月份已完成了全县后备干部情况摸底工作,153个建制村储备后备干部347人,其中40岁以下283人,占81.6%。二是加强后备干部培养,重点培养返乡致富能手和优秀青年,优先使用后备干部担任党小组组长、团干、妇干、村民组长等职务,确定专人做好后备干部帮带培养。三是乡镇党委根据村“两委”干部现实表现和“村为主”考核情况,结合换届政策综合研判,提出新一届重点培养人员名单。四是根据省市有关村“两委”换届工作安排,探索建立村干部到龄退职机制,提高50岁以下村“两委”干部比例,严格落实离任村干部补贴政策和离退老村干安抚工作。

②针对流动党员管理不到位问题,整改如下:

一是结合全国党员信息采集工作,完善流动党员管理台账,目前已采集在市外务工党员961名。二是集中办理《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为流动党员参加流入地党组织活动提供凭证。目前已集中开展为流动党员办理《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工作,8月底全面完成。三是21个乡镇党委分别建立流动党支部,覆盖所有流动党员。四是探索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新载体,目前已建立35个网上党支部,逐步实现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常态化。五是在流动党员集中地重点打造板桥乡驻杭、渭桥乡驻沪2个流动党支部示范点,发挥辐射带动作用。

(4)针对党员违纪违法问题较多问题,整改如下:

一是由县农委牵头,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审计局等部门配合开展对谋取私利、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专项行动,发现问题线索及时移送县纪检监察机关处理。7月25日上述部门已联合下发了专项检查通知,8月底将完成对各乡镇的督查检查。二是县纪委开展“1+N”专项整治行动,启动实施了“下属单位资金管理违规问题专项整治”、“限额以下政府投资项目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和“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联合整治专项行动”,及时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截止7月底,共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46件52人,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44人,诫勉谈话1人,作出书面检查4人,通报批评3人。三是严格落实市纪委《关于开展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信访挂牌督办工作的通知》(黄纪发[2017]41号)要求,扎实推进省市纪委督办的17件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问题信访件的办理。四是认真抓好涉及环保领域移交问题线索的核查和处置,目前已收到问题线索3件,问责处理2人。五是加大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力度,目前已下发及转发省市纪委违纪典型案例16期,在网站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及纪律审查通报8起24人。六是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牵头,开展招投标专项整治,8月11日,县财政、审计、监察和公管局联合出台了《休宁县政府投资小额零星工程交易管理办法》。

3、选人用人工作不够规范问题。

(1)干部队伍建设统筹性不够强问题。

①针对干部队伍没有形成梯次配备,有断层问题,整改如下:

一是结合县管领导班子和科级干部年度考核,对县直单位有关情况进行摸底,掌握干部思想动态。12月底前解决8个县直单位没有50岁以下领导干部问题。二是优化领导班子年龄结构,12月底前选拔一批优秀年轻干部进入县直单位领导班子。三是根据单位实际情况,结合本人意愿,对年龄偏大的领导班子成员不再安排担任领导职务。拟于8月底前对部分县直单位领导班子和科级干部进行调整,逐步解决8个县直单位没有50岁以下领导干部问题(已解决1个单位),目前人事方案正在酝酿中。四是加强后备干部培养,对条件成熟的及时选拔任用。目前已完成对县后备干部库梳理调整,调整后的后备干部库有312人,根据成熟度分近期、长期培养,对条件成熟的选拔任用。五是县直单位在编制使用范围内按规定招录公务员、招聘事业干部,或通过公开选调、公开比选等方式从乡镇选调优秀年轻干部充实工作力量。目前已完成从乡镇选调6名干部到县直单位工作,完成从社会招考81名公务员、51名事业干部的笔试、面试工作,即将进入体检和考察阶段。六是为进一步稳定干部队伍,县委明确规定在本县服务期未满3年的、从乡镇调入县直单位未满2年的、提拔任职未满2年的干部原则上不得参加县外遴选、比选等考试;在本县服务未满5年的干部,原则上不得通过遴选、比选等竞争性选拔之外的渠道调离我县。

②针对干部交流轮岗不够,县直单位副职有20人、基层有8名财政所长、3名司法所长任现职达10年以上未交流问题,整改如下:

一是对全县重要岗位和需交流轮岗情况重新摸排,制定年度交流轮岗计划,确定了14名内设机构重要岗位交流对象。二是基层司法所长、财政所长的交流轮岗方案已于8月15日县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并落实到位;任职时间较长的科级领导干部交流轮岗方案已提请书记专题酝酿,其中10名已于8月15日县委常委会研究调整到位,另10名将分批调整到位。三是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形成重要岗位交流轮岗常态化工作机制。

③针对干部混岗现象普遍问题,整改如下:

一是科学核定各单位行政编制总量,使编制数与工作任务相适应。二是严格按照“三定方案”,对已混岗使用的干部逐步调整,现已解决混岗42人;一时无法调整的,要求单位加强教育管理,条件成熟时及时调整。三是制定《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混岗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各单位自查自纠,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能纠正的立即纠正。四是加强对混岗使用干部情况督查,县组织、编办、人社部门将联合于12月份开展一次督查,对混岗使用干部情况严管严控,杜绝新的混岗情况发生。

(2)选人用人程序尚需规范问题。

①针对有的干部事项未经集体研究即上报问题,整改如下:

一是严格遵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县委出台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五个《办法》,制定并落实《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内部操作细则》,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促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目前已拟定《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内部操作细则》初稿,经有关会议审定后印发。二是规范初始提名方式,对以单位名义提名的人选,要求所在单位提供集体研究的会议记录。在考察环节,确定考察对象前,考察单位必须提交书面报告和会议记录。对考察单位未经集体研究提交确定重点考察对象报告的不予列为考察对象。三是县委主要领导将于近期与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进行一次集体提醒谈话,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②针对有的任用程序颠倒问题,整改如下:

一是制定并落实《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内部操作细则》,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促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科学化、规范化。二是严格遵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县委出台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五个《办法》。三是及时上报干部选拔任用方案提请市委组织部预审把关。未书面批复的,坚决不提请县委常委会研究。四是县委主要领导将于近期与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进行一次集体提醒谈话,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③针对有的征求纪委意见不规范问题,整改如下:

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省委组织部《关于干部提任前听取纪检监察机关意见的实施办法》,对拟提拔重用人选严格按规定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一是动议环节,单位及其纪检组织主要负责人须对意向性人选党风廉政和廉洁自律情况提出结论性意见并签字。二是考察环节,书面征求县纪委意见并给予充足的回复时间,县纪委须对考察对象党风廉政和廉洁自律情况提出结论性意见。三是讨论决定环节,由县纪委书记向县委常委会汇报拟提拔和交流人选的党风廉政和廉洁自律情况。县委组织部已及时与县纪委就上述措施进行了对接沟通,并从6月份开始在人事调整中认真执行,并长期坚持。四是县委主要领导将于近期与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进行一次集体提醒谈话,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3)针对干部监督管理不严格,个别干部长期不在单位上班,却正常领取工资福利问题。整改如下:

一是加强干部监督管理,严格工作纪律,督促各单位建立健全考勤制度。目前县纪委已对长期不在单位上班的张某有关问题立案查处,收缴其违纪所得233597.78元,并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县委组织部已于7月份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工作的通知》,督促各单位建立健全干部日常管理监督相关制度;7月份,县委组织部会同县纪委、效能办等部门对全县102个单位开展了一次机关作风效能督查工作,对值班期间脱岗等违反效能建设规定的8名干部给予相应处理;7月17日召开干部监督联席会,修改完善了《干部监督信息沟通办法》,建立干部监督信息联络员和月报告制度;加强大龄和改非干部管理,已安排25名大龄和改非领导干部参加脱贫攻坚、查违控违等中心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目前已有76名干部进行了外出报备、19名干部进行了操办喜庆事宜报备、7名干部进行了出入境报备。二是严格执行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认真及时、深入查核每一个举报件反映的问题。制定《考察公示期间信访举报工作内部操作细则》、《日常信访举报工作内部操作细则》,6月份对2名有信访举报问题的干部暂缓提拔任用,经调查后取消其中1名干部任用资格,对调查发现的1件问题线索移交县纪委处理。三是扎实开展年度考核工作,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

4、作风建设不够扎实问题。

(1)工作作风不实问题。

①针对领导作风不实,投资近4亿的新校区,决策不科学,前期未充分论证即匆忙上马,建设中未严格按合同执行,留下较多隐患,2014年8月建成竣工后,处置不及时,一直闲置至今问题。整改如下:

一是新建项目严格按规定程序,充分论证后再报发改委立项审批。二是县教育局于6月30日制定出台《休宁县教育系统新建和维修项目管理办法》,并印发全县各中小学,要求严格按办法及合同约定推进项目建设。三是相关的领导干部将在8月下旬召开的民主生活会上就该问题作出说明,并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四是新校区已通过招商引资方式引进了“吉林东华教育集团”等投资商创办一所高等职业学校,县政府已与投资方签订了“合作协议书”。现投资方已安排人员进入校区做好实习前各项准备工作,下一步将按合作协议书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②针对领导作风不实,县域内问题楼盘较多,如新天地项目等,由于政府工作不实,遗留问题多,解决难度大,成为干部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整改如下:

一是建立县领导包保项目责任制,欧罗巴、新天地、千汇广场、波斯顿花园、齐云佳园、徽商论坛永久会址等6个重点问题楼盘每个确定一名县级领导包保联系,并明确包保责任单位,做到“一个问题楼盘一套处置班子”,形成协调推进、良性互动的工作机制。二是加大处置力度。6个问题楼盘,目前欧罗巴项目已基本完成股权分立和处置工作,其它5个正在加紧推进处置中。三是对照整改要求,实行每周调度机制,强化整改调度,加快推进处置各项工作。

③针对招商引资水分大,天地行通用航空等5个项目签订协议投资17.5亿元,至今分文未投;2014年全县协议投资总额88.44亿元,当年到位24.2亿元,仅占协议投资的27.36%,且依据相关不实数据上报、考核、奖励问题。整改如下:

一是终止五地块重新招商。已终止天地行通用航空、智能防眩目后视系统生产、天柱司一广场、休宁金融港、宝马4S等5个项目,对这五个项目地块重新包装对外招商。目前重新招商工作已取得一定成效。二是新招商项目提质增效。注重招商质量,提高招商成效。7月28日,我县在上海举办“生态休宁-2017(上海)招商说明会”,聘请全国知名专家组对招商项目评估论证,以提升签约项目质量。会上,成功与15家企业签订意向协议。8月11-13日,上海客商考察团赴我县实地考察,成功与5家企业签订框架协议。三是完善招商考核办法。认真总结分析近年来招商统计、考核、奖惩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经验,制定出台《休宁县促进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办法》,并严格按照考核办法进行考核统计和奖惩,提升全县招商引资工作积极性。目前已拟定《休宁县促进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办法》初稿,待相关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

④针对虚增财政收入。2014-2016年,休宁县通过将各乡镇暂时结余的资金调入县国库,虚增财政收入6.12亿元,占三年财政收入年初预算数30.62亿元的19.99%问题。整改如下:

一是科学编制收入计划。对2018年预算编制软件进行升级,目前已完成了相关服务器的采购,为科学编制预算收入,细化收入编制提供基础,为压实财政收入提供保障。二是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严格按照《预算法》规定,落实一级政府一级财政的管理要求,制订出台了《2017年-2019年乡镇财政管理体制》。三是规范乡镇结余资金管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70号)精神,规范乡镇暂时结余资金的盘活清理工作,杜绝将乡镇结余资金调入县国库行为。目前正在草拟乡镇结转结余资金管理等相关办法。四是对已调入国库的乡镇结余资金,在完善新一轮乡镇财政管理体制的基础上,统筹安排资金通过县乡体制结算方式予以逐步归还乡镇财政。

(2)针对会议文件精简不够问题,整改如下:

一是成立了休宁县“精简会议文件”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县会议文件精简的组织协调等工作。二是“两办”开展了会议文件过多的整改工作,严把审核关,要求“少开会、少发文,开短会、讲短话”,注重统筹,办会做到能整合的整合开、能连着开就连着开,不增加基层负担;办文做到能不发文的坚决不发文、能以领导组等名义发文的就以该名义发文。三是出台了《进一步精简文件会议的通知》,对全县办文办会进行制度性约束,形成精简会议文件、改进会风文风的长效机制。截止7月底,县委政府及两办发文同比下降17.74%。

(3)针对少数党员干部违规吃喝,参与赌博、酒驾,收受红包等行为不同程度存在问题,整改如下:

一是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加大查处力度,对涉及举报党员干部违规吃喝、参与赌博、收受红包等违纪问题线索立即核实查处,一经查实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截止目前,严肃查处了16名党员干部参与赌博、9名党员干部酒驾等违法违纪行为。二是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做到每季度通报一次。对7起党员干部赌博典型问题点名道姓进行了通报。三是进一步修订完善公务接待、公车管理、会议经费、公务出差等管理办法,规范公务行为。4月份,县政府修订完善了新的会议经费、培训管理、公务出差和公务接待等暂行管理办法。6月份,县财政局出台了《关于做好休宁县执法执勤用车标准化管理工作的通知》。对涉嫌违规使用公车的10个单位进行了函询,查处违规使用公车问题3起,给予诫勉谈话5人、提醒谈话1人。

(三)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1、两个责任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

(1)主体责任履行不够到位问题。

①针对谋划部署职责缺失——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以来,很少召开会议研究重点工作问题,整改如下:

一是会议安排部署。5月27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点工作。下半年还将适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二是加强组织领导。6月9日印发了《关于调整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惩防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的通知》。三是细化任务分解。3月1日印发了《2017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  工作要点》,6月22日印发了《休宁县2017年度落实主体责任暨惩防体系建设主要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②针对谋划部署职责缺失——县委主要领导对有的重要信访举报件的核查、重大案件的查处等情况,跟踪督查不多问题,整改如下:

一是县纪委对受理的重要信访举报件和重大案件的立案审查情况及时向县委主要领导汇报,尤其是对科级干部的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件严格按照《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履行审批和报告制度,并及时向县委主要领导汇报办理情况。截止7月底,对初步核实的8名乡镇、县直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向县委主要领导履行审批手续,其中1人调查处理情况向市纪委报告;对8名县管干部的违纪问题报县委主要领导批准后,予以立案审查。二是县委主要领导亲自过问核查中发现的涉及面广、影响面大的疑难复杂案件。三是县委常委会及时研究跟踪督查的事项。四是对反映党政主要领导的问题线索核查情况,县委要求及时履行请示汇报手续,同时向市纪委报告。

③针对谋划部署职责缺失——问卷调查反映领导班子未真正发挥反腐败的组织协调作用、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各项工作的有37票,占总票数的20.8%,居领导班子存在问题的第一位的问题,整改如下:

一是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分析研判全县反腐败斗争形势,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上半年已召开1次,下半年将适时召开。二是充分发挥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牵头作用,每年至少召开2次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共休宁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则》及相关制度,加强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案件及线索相互通报工作,尤其是继续加强同公检法等机关的协调配合,使党员干部违法问题线索早发现、早处置,做到应处尽处。上半年已召开1次县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专题研究成员单位间协作配合及线索相互通报移送工作。截止目前,公检法等机关移送问题线索111件。三是对不严格执行反腐败协调相关规定,导致该发现的线索未能及时发现、及早处置,造成不良后果的,追责有关单位党组织和纪委(纪检组)的责任。

④针对检查考核之责缺失——每年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解100多项,但只考核其中20多项,没有全面考核各项任务完成情况的问题,整改如下:

一是细化任务分解。3月份印发了《2017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6月份印发了《休宁县2017年落实主体责任暨惩防体系建设主要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二是强化责任督查,坚持以检查促落实。5月份开展了“两个责任”痕迹管理推进情况的分片督导。7月份印发了《关于开展2017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年中督查的通知》,分6个组于8月10前完成对全县各责任单位开展“两个责任”痕迹管理等7项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年中督查。

⑤针对检查考核之责缺失——领导班子成员带队考核走形式,很少参与或不参与考核的问题,整改如下:

一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二是持续推行县委常委带队开展的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机制,确保参加年度考核检查单位全覆盖;并做好考核过程中的痕迹留存,确保考核不流于形式。三是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考核结果由县纪委统一汇总上报,作为县委干部任用、对各单位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评的重要依据。

⑥针对检查考核之责缺失——考核结果没有得到有效运用的问题,整改如下:

一是加强县委组织部与县纪委的沟通,要求县纪委每年及时将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结果告知组织部门,并将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二是定期召开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加强成员单位横向联系,促进信息共享和有效整合。7月17日下午召开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分析了当前干部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修改完善了《干部监督信息沟通办法》,明确了干部监督信息联络员等。三是落实省委组织部《关于干部提任前听取纪检监察机关意见的实施办法》,对拟提拔重用人选严格按规定征求县纪委意见。四是对每年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后三位的,由县委主要领导进行约谈。

⑦针对“一岗双责”落实不够——问卷调查反映“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弱化”的有40票,占总票数的31.3%,居所测评项第一位的问题,整改如下:

一是严格落实市委、县委关于做好“两个责任”痕迹化管理工作的要求,将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情况如实留痕。已印发痕迹管理工作日志800余册,21个乡镇和82个县直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人手一册;召开了痕迹管理动员部署会,并已开展督查检查1次,扎实推进“两个责任”痕迹管理。二是认真落实《休宁县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廉政谈话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确保廉政谈话每年不少于1次。截止7月底已累计开展“一岗双责”廉政谈话1434人次。三是建立信息反馈机制,督促县分管领导强化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工作日常管理,发现风险点及时采取措施控制,发现倾向性问题及时纠正处理。

⑧针对组织保障之责缺失——落实纪委“三转”聚集主业不够的问题,整改如下:

一是进一步聚焦主业主责。6月22日印发了《关于切实规范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工作分工的通知》,开展清理和规范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的分工工作,要求各级纪委书记(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不得分管计划生育、社保等与纪检工作无直接联系的工作。目前,所有乡镇均已完成清理规范工作,同时,通过下发《关于重申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职责分工的通知》,进行了重申和强调。二是深化落实“三转”工作。已将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分工情况纳入半年督查和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评价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的“硬指标”。三是再次启动清理议事协调机构,将于8月底前完成。

⑨针对组织保障之责缺失——县直纪检监察力量薄弱,县直17家派驻纪检组中15家只有组长1人,难以履行执纪监督的职责的问题,整改如下:

已完成对全县派驻机构基本情况进的调查摸底,并参照市里模式,县纪委与县编办就全县派驻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划转等方面进行了对接,按照市纪委的指导口径,根据工作需要和业务关联性,单独派驻和综合派驻两种形式,拟向县一级党和国家机关近70个单位派驻11个纪检组,在机构人员编制上每个纪检组不少于3人,增强各派驻纪检组人员力量,满足执纪监督工作需要。下一步,在市纪委的指导下,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拟定《关于加强县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通过新设、整合等方式,确保10月份前如期完成派驻机构改革工作,实现县一级党和国家机关、群团组织派驻机构全覆盖。

(2)监督责任履行不够到位问题。

①针对有的基层纪检组织履责不力——县纪委责成某局纪检组查处下属事业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该纪检组以种种理由拒不履行职责,后县纪委直接立案进行处理的问题,整改如下:

一是开展自查自纠,于8月9日对履责不力的国土局纪检组以全县通报批评方式进行了问责。二是加强对纪检干部履职情况的监督,对不担当、不作为的,及时给予警示提醒,对监督责任缺位的,进行严肃问责。

②针对有的基层纪检组织履责不力——某村党支部书记因挪用公款罪被判刑,镇纪委一直不作党纪处理,直至一年后县纪委督办后,才作出开除党籍处分的问题,整改如下

一是开展自查自纠,于8月2日对履责不力的商山镇纪委以全县通报批评的方式进行了问责。二是举一反三,对今年以来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作风不实的11名乡镇及县直纪检组织负责人开展了1次集体约谈。

③针对执纪审查不够严格——查办案件能力较弱的问题,整改如下:

一是强化执纪审查人员业务能力,通过办培训班、以会代训、到上级部门学习、兄弟区县交流等方式不断提升纪检办案能力。5月份,组织全县95名纪检监察干部开展了为期2天的纪检干部素质能力提升培训。二是发挥县委反腐败协调作用。上半年召开了1次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专题研究成员单位间协调配合和案件及线索相互通报移送机制;认真执行《案件线索相互通报移送办法》。截止目前,公检法等机关共移送问题线索111件。三是启动办案协作区机制。对疑难复杂信访件及时启动了乡镇和县直纪委(纪检组)办案协作区机制,共初核案件3件,转立案审查1件。四是建立定期通报督办机制。案管部门每月定期汇总各乡镇和县直纪检组织执纪审查情况。7月6日召开了上半年问题线索零处置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集体约谈会议,对11个纪检组织半年来无问题线索、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等问题进行认真查摆,深刻分析原因,提出整改要求。截止7月底,21个乡镇纪委共处置问题线索217件,其中16个乡镇有自办线索79件,立案审查38件38人,其中有8个乡镇自办立案件12件。五是加大查信办案力度。截止目前,全县各级纪检组织共受理各类信访举报130件次(重复45件次),其中县纪委受理49件次;立案审查54件54人,其中县纪委立案审查11件11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涉及科级干部7人、科级干部信访举报成案率达24%,并于8月14日就十八大以来  科级干部信访举报及成案率问题形成了专题报告材料。

④针对执纪审查不够严格——执纪审查不认真不及时的问题,整改如下:

一是正在认真查找反映余某、吴某信访举报案件核查中存在的问题及不足。下一步将认真分析查找反映相关责任人信访举报案件核查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发现有违纪现象的,将严肃处理。二是对相关执纪办案人员进行集体警示谈话,要求认真吸取教训,严格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有关要求,努力提高查信办案的能力。

⑤针对执纪审查不够严格——执纪审查不深不透,办理相关案件时,对有的事实核查不清问题,整改如下:

一是认真落实信访件督办传导和领衔办案机制。在信访件查办上坚持快收快阅快办,及时检查督促、催办督办尤其对重要、复杂、疑难、扶贫领域信访件,坚持由分管的纪委副书记牵头负责,主管的纪委常委具体负责督办,进一步压实信访件办理的责任。建立了县纪委班子成员在查信办案上的分片联系乡镇和纪检组织机制,对一些重要、疑难信访案件,从初核到办结,由各纪委常委牵头,做好协调和指导工作,保证信访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重点督办反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信访问题。按照从严从实要求,对反映县直某单位违规购买土特产送人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了核查,对负有领导责任的该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立案审查,目前还在处理中。

⑥针对落实问责制度不够到位的问题,整改如下:

一是十八大以来县林业、教育、公安、国土、卫生系统违纪违法问题较突出,县纪委按照“一案双查”的要求启动了问责程序,分别制定了问责方案,并于8月上旬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县教育局、县卫计委的分管领导和纪检组长分别进行了诫勉谈话,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县林业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分别进行了警示谈话和诫勉谈话,对县国土局的分管领导进行了诫勉谈话。同时责成县国土局等违纪违法案件较多的单位开展自查整改,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一岗双责”,结合“讲重作”专题警示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赴警示教育基地、典型案例学习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二是认真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对典型案例予以通报曝光。

(3)巡察整改落实不够到位。县委对巡察反馈的信访和问题线索调查处理不够深入,对巡察问题的事后处理和问责不够及时,巡察整改落实不够到位问题。

①针对有的问题未回应。县委巡察国土局反馈二级机构监管不严及局机关混岗混编等问题,国土局的整改方案中均未提出具体整改意见问题。整改如下:

一是已责成县国土局党组对勘测所负责人进行了调整。二是县国土局已建立健全《下属单位工作职责》《财务管理制度》《督查检查制度》等制度,加强对二级机构日常监督和思想政治、党风廉政教育。三是针对县国土局机关存在的混岗混编问题,7月28日县国土局已向县编办报送了《关于请求调整国土局人员编制方案的请示》。

②针对有的问题未整改。市委巡察海阳镇反馈村组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作风以及专项资金使用监管问题较多,但海阳镇针对此问题没有具体整改措施,也未加强对村组干部的监管,群众身边的腐败现象没有得到有效遏制,本轮巡视中上述问题反映依然强烈问题。整改如下:

一是自2016年市委巡察整改以来,海阳镇党委主持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专题会议累计19次,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二是今年上半年“七一”期间开展1次专题警示教育活动,并于7月19日组织海阳镇“三办一中心”负责人、12个村的村书记、村主任、4个社区的书记、纪委书记等40余人参加旁听海阳镇南街村党总支第二支部原书记、第七村民组原组长魏某涉嫌犯罪案件庭审,开展“零距离”警示教育,积极预防基层“小微权力腐败”。三是7月11日,该镇纪委组织开展了全镇12个行政村上半年村级“四务”公开情况专项督查。四是镇班子成员每两周开展一次落实“一岗双责”情况例会。五是按照“四种形态”严格处置涉及基层党员的各类问题线索,分别给予提醒谈话11人,诫勉谈话4人,函询3人,留党察看3人。六是认真受理和核查移交的问题线索,对受理的34件问题线索,目前还有2件问题线索正在核查中,其余均已信访了结或转立案查处,其中7条转立案查处中,有3条拟作立案处理。

③针对有的问题线索未调查。2016年12月底,县委巡察组巡察县国土局、五城镇后转交的37件信访件和问题线索,到巡视结束已经超过3个月的办理时限,只核查了4件,剩余33件未核查问题。整改如下:

一是强化台账销号管理机制。结合县委首轮巡察,建立巡察台账,列出问题、责任、整改和督查“四个清单”131条,做到逐项解决,逐一销号。二是强化问题线索处置。对县委首轮巡察五城镇、县国土局发现和群众反映的37件信访件和问题线索,按照从严从实、快查快办的要求,及时移送有关部门核查办理。目前37件信访件和问题线索已全部办结,其中立案审查2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人,移送公安机关核查1件。同时,对县委第二轮巡察移交的34件线索,分成6个核查组深入核查,力争8月底前全部结束。

(四)其他存在廉洁风险的问题整改情况

1、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存在违规问题。

(1)针对有的应招标未招标,涉及13个工程,合同价款1990.19万元问题,整改如下:

一是全面组织排查。已制定全县投资项目招投标联合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对县2013年以来各类政府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对新排查出应招未招项目,发放整改通知书;已对13个项目具体情况进行逐一核实,对达到限额标准以上应招未招项目,提出处理意见。二是建立健全制度。结合实际,修订《休宁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暂行办法》,出台《休宁县政府投资类小额零星工程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合同审查与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等制度,完善招投标信息公开。同时,联合财政、审计及行业主管部门,加强招投标市场及建筑市场监管,强化标前标中标后监督检查和诚信体系建设,防范廉政风险。

(2)针对有的违规转包,新城区建设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部分项目,相关公司中标后,违规转包给个人承建的问题,整改如下:

一是建立和完善工程项目承包管理制度。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休宁经济开发区工程项目管理规定》,明确规定工程项目实行总承包制。严禁施工企业违法转包、挂靠分包行为,确需专业分包的,必须取得开发区管委会的书面认可。二是进一步加强项目工程建设的日常管理力度,由县经济开发区会同住建委、公管局等部门加强工程项目监管,一经发现有违规转包工程问题,及时反馈到有关部门,并按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三是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相关制度。研究通过《关于修改休宁经济开发区建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进一步明确所有工程款和工程服务类费用的支付,按照相关规定转帐支付到中标(或合同承建)单位的财务账户。杜绝以委托书转付等方式,将款项转付给非中标单位以及个人账户。同时资金拨付严格按照“三重一大”要求,通过会议研究后再予以拔付。

(3)针对有的违规支付工程款的问题,整改如下:

一是及时处置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存在的违规问题,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县纪委已于2014年8月12日及时责成相关乡政府追回超审计决算支付的工程款25.12万元,并于2014年11月10日由该乡政府追回上缴乡财政账户。2015年12月28日,县纪委对时任该乡主要领导进行了诫勉谈话。二是严格落实县政府制定出台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招投标管理制度和项目工程造价变更管理规定等制度,7月份,县审计局印发了《关于调整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结算审计报告金额标准化的通知》。三是督促乡镇政府健全完善项目建设类管理制度、项目监管领导小组及乡镇纪委强化项目建设再监督再检查机制,强化责任落实,确保乡镇工程项目建设规范安全实施。

(4)针对有的超中标价结算问题严重,如横江水环境综合治理二期工程一标段中标金额2381.76万元,最终决算价5279.43万元,超过中标价2897.67万元,超出比率121.66%的问题,整改如下:

一是成立整改领导小组。二是由县审计局将该项目原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与决算审计价清单进行比对,梳理出超量部分清单及超量数额。三是县住建委已会同指挥部调取横江水环境综合治理二期工程一标段相关档案材料,包括项目会议纪要、政府批复文件、工程设计变更等,逐一与项目增量部分核对,列出变更及增量清单,查明增量增项原因,并形成文字情况说明。目前调档核查工作基本结束,已形成具体文字说明。四是根据梳理出的问题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形成具体整改报告。五是规范程序,健全项目工程设计建设管理制度。在今后项目建设中,加强项目前期勘察设计等工作的论证分析;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变更,需严格按照县政府2017年4月出台的《休宁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暂行办法》有关变更职责及审批程序执行,主动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监督管理,做好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的各种原始记录及管理台帐。

2、对企业贷款及担保存在国有资产损失和廉洁风险问题。

(1)针对借款方面县政府主要为一些企业提供短期过桥资金,截止2016年12月底,全县先后对23家企业借款13540万元,上述借款,有的逾期未回收,有的前账不清、后账又借,有的多家政府下属公司借款给同一家企业的问题,整改如下:

一是积极组织对已发放的“续贷过桥资金借款”回收工作。截止7月底,已回收2笔共计511.9万元,回收率达15%,未回收贷款余额共6笔总额2896.6万元,已责成借款企业制定还款计划,力争于今年年底前全部回收到位。二是在县委县政府出台正式的应急转货资金借款政策以前,县齐云融资担保公司不再办理新的续贷过桥资金借款。

(2)针对休宁县政府对外担保较多,代偿风险较大,有的担保项目企业无力偿还贷款而由县政府承担还款责任,企业借款不还和担保代偿不还不仅会造成国有资产损失,也容易产生违反财经纪律,失职渎职甚至腐败等违纪违法问题,整改如下:

一是进一步完善公司管理规章制度,详细落实担保业务每一个环节的工作职责和对责任人的追责,新增加的担保项目经公司评审会通过才能给予放款。二是自2017年5月1日后不再承接无担保抵押的信用担保业务,抵押物必须严格按照不动产不超过70%抵押率,动产不超过30-50%抵押率标准执行,全部业务必须由担保企业的全部股东签署《不可撤消个人连带反担保合同》。三是对新增的担保项目,严格执行单户企业担保额度在不超过净资产10%,关联企业全部担保额度不超过净资产15%标准;对申请额超过500万元以上的担保业务,须报经县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后,再履行担保公司的业务流程,确定最后的担保额度。四是除对原担保贷款展期业务外,全部担保业务必须是具备风险分担机制的“4321”担保业务,不再承接非政银担担保业务。五是正在落实公司充实专业工作人员计划,经县政府同意,公司已经开展招聘业务人员工作,进一步细分岗位设置,落实担保业务流程的规范化操作,严格担保业务的审核稽核机制,尽快实现公司化企业化运作。六是积极组织代偿款回收。已对9笔4248万元代偿款通过向法院起诉等法律手段向企业及个人连带责任人追偿;1笔130万元代偿款与企业签署对资产处置《授权委托书》,由县齐云融资担保公司全权处置,目前该公司正通过招商、租赁等方式处置抵押物来实现代偿还款回收工作;对2笔代偿款通过与企业商定还款计划,分期分批逐步实现代偿款回收。

3、土地使用问题突出整改情况。

(1)土地使用问题较多问题。

①针对有的建设用地长期闲置,未按规定征收土地闲置费,也未按规定及时收回,2015年因此土地指标被冻结一年的问题,整改如下:

一是加大闲置土地回收力度。全县闲置土地共有22宗,6月5日已收回2宗;6月13日,休宁县土地市场管理委员会2017年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收回休宁县齐云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海阳镇万全村等8宗闲置土地(167.622亩)的处置意见。通过书面通知和约谈等方式督促企业开工建设闲置土地6宗。二是结合《休宁县城市品质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将收回的存量建设用地情况反馈给县招商局及各有关乡镇,并组织参加土地推介会,积极组织土地供应,最大程度提高国有建设用地利用率。三是严格执行2017年3月县政府印发的《休宁县深入开展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攻坚行动实施方案》,从源头抓起,规范管理,确保闲置土地处置工作落到实处,不断提升土地利用率。

②针对有的土地不按规定出让,无法按照合同约定及时交付的问题,整改如下:

一是6月12日,县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对新安药博园整改处置工作进行梳理,拟定了《新安药博园项目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工作方案》,正有序推进。二是对未按规定出让、无法按照合同约定交付的地块进行梳理,及时整改,逐宗制定整改方案,督促乡镇做好征迁工作,完成土地“净地”交付,维护受让方合法权益。三是严格执行《安徽省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有关问题的通知》(皖国土资[2008]42号)等有关规定,实行“净地”交易制度,确保不再发生新的土地违规出让情况。截止目前,已完成商山镇高潭村等8宗建设用地挂牌,未接到反映违规出让土地情况。四是由县国土局会同规划、住建等部门督促受让人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开工建设。

③针对有的工业用地粗放利用,如县经济开发区项目入园门槛低,一些企业用地批多建少,造成浪费的问题,整改如下:

一是提高准入门槛,强化招商项目预审。在招商引资中,严格落实项目预审制。在用地方面,严格按照县管省级开发区项目投资强度、亩均税收标准引进工业项目,引进工业项目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密度等指标必须符合《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等文件要求,并在招商引资协议条款中注明。根据项目建设规模、投资强度等,为新进园区企业安排满足其建设发展实际需要的用地,避免造成土地资源浪费。二是建立退出机制,盘活闲置土地资源。充分利用“腾笼换鸟”等方式,盘活闲置用地,并建立项目退出机制,促进园区健康发展。目前已对紫光机器人、胜宇光伏、中显等项目实施“腾笼换鸟”予以盘活。三是落实政策奖励,促进节约集约用地。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休宁县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休政办秘[2016]20号)精神,积极鼓励企业建设多层厂房,对土地利用率高、投资强度大、产出效率高工业项目,积极引导申报县政府相关奖励政策。

(2)针对土地出让金收缴不及时。2013年以来,全县已供土地有8家受让企业计12宗地,目前尚有3493.07万元土地出让金未收缴的问题,整改如下:

加大土地出让金追缴力度,截止目前已有2家企业6宗地块土地出让金合计2279.41万元已追缴到位,其余6家企业6宗地块土地出让金正在进一步追缴中。

(3)领导干部土地方面违纪违规问题较多的问题。

①针对有的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之便,为房地产企业在土地招拍挂、解决房屋拆迁安置用地指标等方面提供帮助,从中收取贿赂的问题,整改如下:

一是突出“关键少数”和重点领域,进一步分析排查现有问题线索中反映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之便,为房地产企业在土地招拍挂、解决房屋拆迁安置用地指标等方面提供帮助,从中收取贿赂等问题线索,加大核查力度,对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发现一起,严厉查处一起。目前已对2013年以来查处的领导干部土地方面的违纪违规案件进行了一次全面梳理和排查,尚未从已查处的领导干部违纪违规案件中发现有关其他领导干部的违纪违规问题线索。二是县纪委进一步强化“再监督、再检查”之责,对国土、住建、房管等行业主管部门履职情况进行督查,对存在徇私舞弊或滥用职权谋取私利的相关部门及人员,将严肃问责处理;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目前,对发现的1起反映党员干部的有关违纪问题进行了党纪处理。

②针对有的领导干部违规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问题,整改如下:

一是严格执行建设项目规划方案的审批制度,所有建设项目规划方案先经规划局局务会初审,对初审通过的项目提交县城乡规划委员会会议审议(其中重要的建设项目另行组织专家评审)。二是对经批准的规划和建筑设计方案及时做好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三是严格执行建设项目规划巡查、竣工核实制度。注重对建设项目在定位放线、建筑层高、檐口高度、立面色彩、容积率等技术指标的复核和检查,对违反规划的行为,及时整改,确保建设项目按照批准的规划方案实施。四是项目用地根据实际发展需求,确需改变用地性质、容积率等规划设计条件的,县规划部门将依据《休宁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系统重大事项决策行为的实施意见》有关规定,作为重大事项列入集体决策范围,并严格按照《休宁县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执行。

(4)针对土地违法查处不够。2013年以来全县共查处土地违法案件32件,给予12名责任人相关刑罚、纪律处分,但违规违法用地遏制不够,查处不够到位的问题,整改如下:

一是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制止土地违法行为。截止7月底,共开展土地巡查547次,其中重点巡查249次,全面巡查298次,并将巡查结果定期向县委县政府报告。二是加大立案查处力度。截止目前,共立案查处29起,对5名相关责任人予以党纪处分;开展了东临溪镇一心村违法建设集中整治活动,共立案10起,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10份。三是加大违法用地治理。根据全县“两治三改”三年专项行动,制定了“违法用地”治理工作方案,集中力量对全县10个建制镇和“三线三边”范围内不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的违法用地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四是加大宣传力度。联合司法、住建、规划、教育等部门开展土地、矿产资源法律宣传,在全社会形成对国土资源共同关心、共同监管的氛围。

4、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时有发生整改情况。

(1)针对有的乡镇向农民“搭车”收费问题,整改如下:

一是责成存在违规收费问题的3个乡镇党委进行自查自纠,并于8月11日组成3个核查组深入3个乡镇进一步核实了解问题。二是8月16日和8月23日对这3个乡镇的分管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并责令3个乡镇党委向县委作出书面检查。三是由县农委牵头出台了《关于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将于8月底前适时开展督查检查,坚决纠正违规向农民“搭车”收费问题。

(2)针对有的侵害学生利益,有的学校收取学生就餐费存入个人账户,并在其中违规支出教师食堂值班费,侵占了学生利益问题,整改如下:

一是县教育局于6月28日召开了重点学校食堂整治专题会议,在全县中小学开展学校食堂账户清理和自查自纠工作,目前自查自纠工作已结束,有关学校已将食堂收支结余款项陆续缴入县教育局经费核算中心账户。二是责令县教育局在教育系统开展了“小金库”专项整治工作,该局成立了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小组,并聘请了中介机构对县城区内重点学校食堂账目进行审计。目前县纪委已对存在“小金库”问题的学校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下一步将要求县财政局对县教育系统“小金库”问题进一步核查,并视核查和审计结果做进一步的处理。三是县教育局正在制定《全县中小学食堂经营管理办法》,规范学校食堂管理和运转,严格落实学生食堂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资金使用管理,杜绝侵占学生利益问题发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59-7512704;通讯地址:黄山市休宁县县委办公室1512室;邮政编码:245400;电子邮箱:hsxndc@163.com。

(中共休宁县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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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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