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以案警示】为了“尽孝心”,人大副主席被行政降级……

2018-01-18 安徽纪检监察
↑ 点击上方蓝字关注我们


“我当时考虑得比较简单,认为将父亲挂靠到乡政府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比买商业养老保险划算,只想着尽一份孝心,却未绷紧纪律之弦,更没想到会造成这么严重的后果,真是追悔莫及……”

樊海燕在谈起自己的违纪问题时懊悔不已。


2017年3月份,宣州区纪委收到群众举报,反映宣州区朱桥乡党委组织委员、人大副主席、党委统战委员樊海燕在任乡人社所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为父亲购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问题。区纪委立即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


经查,樊海燕在任朱桥乡人社所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于2015年9月虚构其父亲为乡聘用工作人员,将其父亲樊某某与朱桥乡聘用人员名单一起申报至区人社部门,为其父亲购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2016年12月,朱桥乡人社所对乡财政供养人员购买保险名单核对时,发现樊某某非朱桥乡聘用工作人员。 2016年年年底,樊海燕又伪造其父母为朱桥联圩管委会聘用工作人员的文件,借此去区人社部门给其父亲补交了尚未交满15年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费用。2017年3月,樊海燕将朱桥乡政府为其父亲从2015年9月至2016年12月购买保险垫付的11951.38元退缴至乡财政账户。



2017年7月25日,宣州区纪委给予樊海燕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书面建议区人社局纠正樊海燕父亲违规参加社保的问题。 8月29日,区委免除了樊海燕乡党委组织委员、人大副主席、党委统战委员职务,并由副科级降为科员。


“樊海燕平时工作表现还挺好,工作能力也不错,三十出头就进了乡党委班子,没想到却因违规‘尽孝心’栽了跟头,真是得不偿失呀。 ”好多知情人都替樊海燕唏嘘惋惜。


“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义”。子女孝顺父母,是人之常情,也是一种优良品德,但尽孝不能逾越纪律红线。樊海燕作为一名年轻的乡党委班子成员,本应严格要求自己,廉洁奉公,以良好的工作业绩回报组织的信任和期望。但其却放松对自己的要求,纪律观念淡漠,最终触犯纪律红线受到查处。前事不忘,后事之师。我们必须站在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加大对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持续释放从严治党的高压态势和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

(宣州区纪委)



来源:《江淮风纪》杂志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