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胆真大,一男子驾驶报废车,还与蜀黍玩起“躲猫猫”!

冠头岭 2022-01-01

----------2018.12.06---------


12月3日,

第二大队中站中队在中站执法门前路段

对过往的车辆进行路检路查。



9点40分

中队收到缉查布控系统的信息,

一辆车牌号为桂F0***0的

丰田小轿车涉嫌报废,

正在从合浦方向驶来,



中队长立即带领执勤人员进行布控拦截,

驾驶员在离执勤地点80米处,

见到路面有交警在执勤,

就躲躲闪闪开开停停,

交警上前示意其停车检查,

该驾驶员竟然急速左转

一头扎进了209国道旁边的一条乡间小路。



不过,

此等雕虫小技早已被我们民警识破

中队长见状立即重新布置警力,

在下一路口

静待钟某“自投罗网”,

不出所料,几分钟后,

钟某连人带车

就被执勤人员前拦后堵一并查获。




经查,

驾驶员钟某驾驶的丰田小轿车

已经达到报废期限,

且钟某未带驾驶证,

并有挪用其他车辆检验合格标志与保险标志的行为

最终民警依法对钟某驾驶的车辆

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处理,

等待钟某的将会是吊销驾驶证,

罚款1500元的处罚。


交警提醒

报废车辆的危害:


1.车辆隐患重。报废车辆因为使用年限时间长,机件受到严重损坏,机动车的操作灵活性、稳定性、制动性能等大大降低,事故概率远远大于其他车辆,时刻威胁着过往车辆和行人的安全。


2.污染重。由于报废车使用年限较长,发动机严重老化,耗油量明显增多,排放尾气中污染物严重超过国家规定的汽车排放污染物标准,不仅造成能源浪费,而且严重污染了大气环境,从而影响到人们的生活质量,不符合环保要求。


3.逃逸事故多。报废车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往往肇事逃逸,增加了事故破案率的难度,既便交警找到了车主或驾驶人,但因为车辆没有保险往往致使受害者得不到应有的赔偿,影响了社会的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对驾驶报废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来源:北海交警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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