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海交警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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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不掉!男子醉驾肇事逃逸一年多,在北海被抓...
----------2018.12.21---------
酒后驾车,挑战法规,肇事逃逸,
蔑视法律,躲藏一时,难逃一世。
这不,
一男子肇事逃逸,
最终被抓...
12月19日,北海交警高速公路管理一大队抓获了一名醉酒后肇事逃逸的犯罪嫌疑人。
当天中午,桂海公安检查站接到通报:有一名醉驾肇事逃逸犯罪嫌疑人即将搭乘桂E0****大客车经过省际卡口桂海公安检查站,请求出警拦截。
接到通报后,高管一大队迅速开始部署抓捕行动,12时15分许,在桂海收费站广场,民警在未对车上乘客造成影响的情况下,成功将犯罪嫌疑人陈某某抓获。
经查,犯罪嫌疑人陈某某于2017年6月6日,因醉酒后驾驶粤G牌摩托车搭载蔡某某由湛江市坡头区南油渡口往坡头镇方向行驶,在23时20分许,行驶至湛江市坡头区党校门口路段时,与对向车道行驶的小车发生碰撞,导致陈某某、蔡某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该案件已经构成危险驾驶性质,陈某某因逃避处罚肇事逃逸至今。
至此,逃逸一年七个月的陈某某被交警、边防成功抓捕归案,并移交给广东湛江市公安局等待下一步的处理。
交警科普: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和驾驶人员,如果发生交通事故或者是因为酒驾被查,切忌不可抱有侥幸心理、以身试法,选择趁乱逃跑更是下下策,请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工作是对别人负责,更是对自己负责。
感谢您抽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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