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深化派驻机构改革——有形覆盖 有效监督
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强调:“抓深抓实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有效推进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全覆盖”。黑龙江省纪委监委不断深化派驻机构改革,细化实化对派驻(出)机构直接领导和统一管理,坚持“权力延伸到哪里,监督就覆盖到哪里”,持续推进监督全覆盖;推动省、市、县三级“室组地”联合办案,形成制度固化成果;强化考核及结果运用,对履职不力者亮“红牌”,以整改落实推进解决改革难点,不断推动监督精准化、办案规范化、改革精细化、队伍专业化、保障信息化,把制度优势持续转化为治理效能。
图为9月24日,由黑龙江省纪委监委第七监督检查室与省纪委监委驻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伊春市纪委监委组成的联合办案专案组正在会商案情。赵博文 摄
“对江北数据中心项目拟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这一议题,派驻纪检监察组持否定意见。”日前,在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党委会上,省纪委监委驻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叫停”一项议题,要求依法采取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这是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各派驻(出)机构坚强履职、提升监督效能的一个缩影。今年以来,黑龙江省纪委监委进一步深化派驻机构改革,不断细化实化对派驻(出)机构直接领导和统一管理,推动监督精准化、办案规范化、改革精细化、队伍专业化、保障信息化,把制度优势持续转化为治理效能。
“这两笔报销票据上的车型和咱们协会备案的车型对不上,是单位的车吗?”作为黑龙江省纪委监委的派出机构,省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今年5月到省建筑业协会开展监督检查,在查阅有关财务账目过程中,发现该协会存在为私家车报销费用问题。
经查,该协会财务人员于某对财务报销制度把关不严,违规为他人核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车辆维修、保养费用,于某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这一案件的成功查办,也标志着省纪委监委对省属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公职人员监察监督实现全覆盖,并落地见效。
据介绍,黑龙江省于2016年1月启动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截至2021年5月,列入脱钩范围的635家省属行业协会已基本完成脱钩工作。在这些脱钩的行业协会中,除部分由原行政机关任命的工作人员外,大部分管理人员是通过社会招聘选用的,虽然行使公权力,但无相关监督部门监管。如何实现对这部分人的监督,成为破题方向。
为履行好对特殊领域监察对象的监督职责,黑龙江省纪委监委扎实推进党内监督和监察监督全覆盖。今年4月,省纪委监委下发通知,明确党的组织关系在省直机关工委的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中党员违纪问题,省属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和评标组织中依法履行公职的评标人员,以及没有公职身份但依法履行公职的省党代会代表、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职务违法问题,由省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履行监督监察职能。
权力延伸到哪里,监督就覆盖到哪里。面对行业协会、评标人员等特殊领域、特殊人员如何开展监督的新课题,摸清底数是前提。
省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赴省住建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等部门开展延伸调研,梳理出635家已脱钩行业协会中,履行公职的人员有6800余人。同时,详细区分协会、商会、研究会、学会、基金会等不同情况,形成《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廉政风险及其解决对策调研报告》。
“通过分析研判,我们将行业协会的监督重点放在了财务制度落实、收费行为、资金管理、人事管理等方面,尤其是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线索及时排查、深挖细查。”省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书记于振武表示。
7月13日,黑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消息:“北大荒粮食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史中华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这起案件是由黑龙江省纪委监委第七监督检查室与驻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伊春市监委联合查办的,是省纪委监委推动“室组地”联合办案制度机制的又一次生动实践。
案件办理过程中,黑龙江省纪委监委第七监督检查室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突出统筹协调,组织开展案件协商,为案件查办提供有力指导。驻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在对史中华进行纪律审查的同时,充分发挥驻在其中、熟悉情况的优势,利用了解掌握其关系网、背景信息等情况,快速高效调取相关凭证、涉案资料,为查办案件提供基础信息及综合服务保障。伊春市监委负责监察调查,充分发挥地方监委办案经验丰富、办案力量强等优势,在案件突破上精准有力,迅速查清基本事实。
“攥指成拳、同向发力,室组地三方既按各自职责承担任务,又扬长补短,贯通审查调查力量、凝聚办案合力,‘1+1+1>3’的组织优势、系统优势不断转化为治理腐败的效能。”驻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组长梁智君表示。
今年3月,按照《黑龙江省纪委监委派驻机构考核办法(试行)》,黑龙江省纪委监委首次启动了对省级派驻机构和省管企业、省属本科高校纪检监察机构年度工作考核。
为压紧压实考核责任,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建立了由考核领导小组领导、考核办牵头抓总,对口联系监督检查室、驻主管部门纪检监察组等职能部门分领域组织实施的一体化考核机制,明确了督促(协助)被监督单位党组(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开展监督、审查调查、问责处置和自身建设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内容,通过自查自评、总结述职、了解核实、集体研判等环节开展全方位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