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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门执行遇凶险 法警夺刀保安全


案情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6)渝0108民初10959号民事判决书,责令被执行人张某向申请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南坪支行偿还贷款本金 543306.43 元及利息等。但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南坪支行向我院申请对抵押给申请人的张某名下位于重庆市南岸区南坪街道南湖路138号11-2号房屋,进行评估、拍卖以实现债权。











执行案件过程

2020年4月22日,我院执行员李某及执行法警苟某前往重庆市南岸区南坪街道南湖路138号11-2号房屋进行评估,当日上午10时,我院执行干警来到涉案房屋。执行员敲了敲门,说明本院正在评估该房屋。被执行人张某前来开门,随后我院执行干警以及评估公司人员进入房屋。“你们来干什么,是不是要拍卖我的房子?”“我们是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的执行干警,今天是依法对你的房屋进行司法评估”“你们把我房子卖了,我就没法活了!”话因刚落,被执行人从客厅的橱窗旁拿出一把硕大的菜刀,扬言今天要处理她的房子,大家都活不成。“把刀放下,不要冲动!”执行干警一边劝说被执行人,一边寻找机会夺走被执行人手中的凶器。“反正我有那么多病,房子卖了我也不想活了”被执行人情绪失控,边哭边挥舞着手中的菜刀。就在此时,执行法警趁其不注意,一把夺过被执行人手中的凶器,并将凶器藏在身后,防止被执行人抢夺。随后执行法警将凶器丢入门外的垃圾桶内。“你的手上怎么有血?”执行员看见执行法警手上流出了鲜血遂问道。“可能是刚刚夺刀时被划伤了”执行法警用纸巾简单处理了伤口又返回控制被执行人。









“你这样是妨碍公务,情况严重还会涉及刑事犯罪”“另外,本院今天是来评估房屋,还没有进行到拍卖环节,如果在此期间你能与申请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南坪支行达成执行和解,我们也可以暂时不拍卖你的房产”执行员一方面向被执行人说明其阻碍执行的严重后果,另一方面也给被执行人指出了解决问题的方向。经过执行人员的耐心释法明理,被执行人终于冷静下来。执行法警见被执行人暂时控制住了情绪,立即对房屋内进行了搜查,随后在屋内搜出了另外两把具有攻击性的金属剪刀。经过执行法警的仔细搜索,最终排除了安全隐患,保障了执行行动的顺利进行。










达成执行和解

    随后被执行人员了解到被执行人张某于2016年身患重病,需要长期放疗、化疗,家里的积蓄已经花光,还因治病欠了许多外债,故无力偿还申请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南坪支行的房屋抵押借款。随后执行法警控制被执行人情绪,执行员积极与申请执行人沟通,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司法评估正常进行,申请人给与张某一段时间自行寻找金融公司垫资来解决本案的案款支付问题,如果张某在约定期限内无法自行处理,则继续进行司法拍卖。

供稿人:执行局 李东旭

排版设计:审管办 陈晓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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