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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岸法院首例在押人犯现场庭审

新冠疫情防控期间,南岸法院充分应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司法工作有序开展,获得了群众点赞。4月28日,南岸法院首例疫情期间羁押人犯的现场庭审在南岸区看守所的临时法庭进行。

1月17日,南岸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谭某、游某某等七人诈骗案。庭审过程中,由于辩方对证据提出异议,控方需要补充、核实证据,故休庭。后遇春节放假和新冠疫情防控,导致羁押在看守所内的人犯不能提解到法庭,而中止审理。为了避免在押被告人超期羁押,保障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南岸法院与看守所积极协商,将看守所的家属会见室改建成临时法庭,审判区与被告人之间使用玻璃隔断,做好消毒、诉讼参与人出入登记、测温及管控工作。临时法庭既满足了现场庭审的需求,又符合疫情防控要求。7名被告人及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经新证据的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最后陈述,合议庭休庭评议后当庭宣判。辩护人则通过微信视频及时将审判信息告知被告人家属。

南岸法院利用远程视频系统,对认罪认罚案件及时“隔空”审判。而临时法庭的建成,则使非认罪认罚案件实现了现场庭审。目前,远程和现场的结合,基本能够保证绝大数刑事案件的开庭审判。疫情之下,南岸法院司法服务“不打烊”。

供稿人:刑庭 刘宏伟、审管办 宋海燕

排版设计:审管办 宋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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