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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年前,桂林一婴儿被保姆抱走,受害人:案犯疑似临桂人!

家在临桂 2021-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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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青年报消息,今年5月,家住桂林的曹先生找到了失散32年的儿子曹新(化名)。曹先生说,他怀疑养母秦某就是当年拐走儿子的保姆,他希望警方能尽快侦破此案,解开他们心中谜团。



受害人:嫌疑人疑似操临桂一带口音

1987年8月,家住广西桂林的曹先生夫妇迎来了儿子曹新,一家人都沉浸在迎来新生命的欣喜中。1988年1月9日,曹新5个月大时,一位自称张某芳的女子来到曹家,称想当保姆帮他们照顾孩子。曹先生夫妻看她人比较老实,工资要求也不高,就答应让她留下来帮忙照顾曹新。


然而仅仅在曹家住了一晚,1月10日,张某芳提出带孩子出去走走晒晒太阳,却一走再无音信。曹先生提供的一份桂林市公安局1988年1月21日发布的协查通报显示,婴儿曹新被一自称“莫某芬”的“保姆”拐走。
据受害人反映,罪犯使用的化名有“莫某芬”和“张某芳”,女,年龄在17-20岁之间,身高约1.59米。脸形稍长有少许雀斑。大眼睛、矮鼻梁,齐耳短发,身材较瘦,操临桂县一带口音。桂林话不准确,作案潜逃时,身着紫红色击剑衫,下穿深色男装西裤,脚穿白网鞋。



曹先生告诉北青-北京头条记者,这并非张某芳第一次作案。她带走曹新之前,曾在桂林另一户人家中当保姆,当时她自称叫“莫某芬”。干了几天后,她也曾试图带走主家孩子后被主家发现,遂被辞退。


发现儿子不见后,曹先生夫妇发动亲戚朋友在桂林市四处寻找均无线索,后报警求助。“当年这是轰动桂林市的大案,警方很快成立了专案组”,曹先生说,该案也被立为桂林市第一起拐卖儿童案件。事发后警方大范围走访调查目击者和周边群众,但均未取得有效进展。
后警方将曹先生夫妇血样信息录入了全国公安机关查找被拐卖、失踪儿童信息系统,希望能帮助找到曹新。


32年后找回儿子, 怀疑养母即拐孩子“保姆”

儿子被拐走后,曹先生夫妇从未放弃寻找,而每年8月儿子生日时,更是夫妇俩最伤心的日子。今年5月,曹新被拐走32年后,曹先生接到桂林市警方电话,得知曹新找到了。


原来,今年5月,32岁的曹新到公安机关办理业务时,系统显示出他与曹先生夫妇的DNA比对中,结果显示曹新是曹先生夫妇的亲生儿子。


为保证结果的准确性,民警联系曹先生夫妇和曹新重新采集血样,进行比对。5月29日,在桂林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他们拿到了鉴定结果:被检双方属于亲缘关系。目前,该起拐卖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曹先生告诉北青-北京头条记者,5月26日,他在公安局见到了曹新的养母秦某,怀疑秦某就是当年拐走曹新的“保姆” 张某芳。“我、我爱人和见过张某芳的孩子小姨分开指认,都认出秦某就是张某芳”,曹先生说,32年过去了虽然面貌有一定变化,但是从轮廓上他还是认出了张某芳。


但曹新的养母秦某否认其拐走孩子,坚称其是在桂林火车站捡到的孩子,后抱回桂林市阳朔县家中,与丈夫李某共同抚养曹新。曹先生介绍,秦某前些年与李某离婚,曹新则一直跟着养父李某生活。养家对曹新不错,因而对认亲一事曹新并不积极,警方当初也是做了大量工作他才愿意采血认亲。


警方:尚无证据养母系犯罪嫌疑人,仍在侦办中

8月16日,北青-北京头条记者联系到负责侦办此案的桂林市公安局象山分局一工作人员,他表示警方也曾怀疑曹新养母即犯罪嫌疑人,并将她带回问话,但对方表示孩子是在火车站捡的。目前除了曹先生夫妇的指认外,没有其他证据证明秦某即犯罪嫌疑人,警方也不能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该工作人员介绍,当年负责侦办此案的民警已经去世,当初也没有指纹或其他线索,目前警方仍在侦办此案。



曹先生表示,自己和妻子因为儿子丢了非常内疚,这三十多年一直在到处寻找儿子。如今儿子找到他非常高兴,但是当年拐走儿子的保姆仍是他和爱人的一块心病,“这件事影响了我们一辈子,如今就想要尽快得知真相,希望能严惩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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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桂林板路哥  北青-北京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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