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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桂公安局再招70人,高中学历可报!岗位分别是…

家在临桂 2021-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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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桂公安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共70人!




一、招聘职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部分职位要求专科以上学历。

(四)男性身高170cm以上(应聘突击队男性身高180cm以上),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五)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六)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传染性疾病,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6.本人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7.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已完成辅警过渡考核合格的,或者现在辅警岗位合同期内未满擅自离职的;

9.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服务期限、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退、基层工作经历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个人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等程序,择优聘用签订合同。根据工作需要,招聘单位有权调整招聘程序。


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招聘中共党员、退役士兵、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



四、报名方式


2020年9月3日起,报满截止!(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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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资格审核

临桂分局政工室进行资格条件审核。填写《桂林市公安局临桂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社区(村)专职辅警请到各派出所填写后交政工室,贴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2张。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如毕业证、身份证、士兵退役证等资格证明),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一份备查。


由报名者本人领取《桂林市公安局临桂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察政审表》到本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盖章签署意见并及时提交到临桂分局政工室。



六、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附:体能测试项目

男子:4×10米往返跑、1000米跑、立定跳远、俯卧撑;

女子:4×10米往返跑、800米跑、立定跳远、仰卧起坐。

体能测试勤务辅警需要四项全部达标方为合格。体能测试合格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考生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试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试。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招聘机关将取消其体能测试资格。体能测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试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试。


七、面试

符合报名条件并通过体能测试的报考人员,进入面试程序,我局将现场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提供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涉及报考资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凡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列入黑名单,3年内不能参加桂林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

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八、体检和考察

(1)体检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费用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桂林市公安局临桂分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根据拟聘用职位的要求,进行全面政审考察。政审考察参照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政审考察要求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九、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和政审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在临桂区政府网(www.lingui.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3日。对经公示后无异议者,按相关规定要求办理聘用手续。



十、签订合同

对确定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整,试用期为六个月),安排到桂林市公安局临桂分局有关部门从事辅警工作。辅警队伍实行警事化管理,协助公安机关开展日常巡逻防范、值班备勤、教育训练等工作。临桂分局政工室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岗前培训,凡在岗前培训及试用期内不合格者,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十一、其他


报考人员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录用资格。不尽事宜由桂林市公安局临桂分局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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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平安临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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