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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这三名男子作法替人消灾,结果.....

家在临桂 2021-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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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不幸的事情,应该反省自己并尽力挽救弥补,而不是寻找“大师”作法。这种迷信行为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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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全州法院开庭审理并宣判一起掉包盗窃案,被告人王某伙同他人,利用封建迷信,设计哄骗被害人,以作法驱邪为由,趁机盗取被害人钱财。


该案另两名同案人蒋某甲、蒋某乙已分别被全州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2016年10月18日12时许,被告人王某伙同蒋某甲、蒋某乙来到全州县城。王某、蒋某乙作托儿搭讪被害人以套取家庭情况,蒋某甲假扮“大师”为他人作法驱邪。三人分工明确后,伺机寻找作案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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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三人以被害人蒋某家中有血光之灾需“以铜钱或金银搭桥、金钱铺路”为由,将蒋某骗至全州县第四中学教学楼后的山坡上,让蒋某将40100元现金及一对金耳环装进一个酒盒内交由蒋某甲作法驱邪,其间,王某趁机以空酒盒将装有现金和耳环的酒盒掉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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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某返家途中发现现金及耳环被盗。经鉴定,被盗金耳环价值人民币991.25元。2020年10月1日,公安机关将被告人王某抓获归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王某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罚,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其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认罚,可以从轻处罚。综上,被告人王某构成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温馨提醒
破除封建迷信,反邪教,提高自身防范、抵制迷信和邪教的意识和能力。广大群众,特别是老人、小孩要提高防骗意识,不要轻易将家庭情况告知陌生人,同时要消除封建迷信思想,相信科学,保持文明、理性的心态,让犯罪分子无可趁之机。面对种种邪教现象,更要擦亮眼睛,提高警惕,以免上当受骗,甚至被拖下水违法犯罪。


智者不迷,迷者无智。福祸因果善恶一切是人为的。学科学不迷信,明白的点个在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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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西全州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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