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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一村民在自家田地里发现这种鸟,你认识吗?

家在临桂 2021-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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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5日,永福县森林公安局接到一群众报警称:在罗锦镇自己家的田地里拾到一只鸟,像是猫头鹰类,看起来好像受了伤,现已经送到罗锦派出所,请求处理。



经现场观察,民警发现群众拾到的这一只鸟类为草鸮属,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外形为面盘扁平,呈心脏形,白色或灰棕色,四周有暗栗色边缘,似猴脸,长满绒毛,一双深圆大眼,嘴黄褐色,嘴喙不尖,鹰身鹰爪,故俗名“猴面鹰”。


主要以鼠类和野兔为食,偶尔捕猎中小型鸟类、青蛙、鱼和较大的昆虫等。



目前,民警已将该“猴面鹰”送至桂林市野生动物保护站进行养护,待恢复到符合放飞条件后再放归大自然。



温馨提醒:在野外遇到受伤的野生动物请及时联系森林公安局或野生动物保护部门进行救助,不要自行带回家中喂养,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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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平安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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