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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全面推进广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力争2020年内全区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达1412个,涉及居民住宅约16.87万套;到2022年,基本形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制度框架、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
2021—2025年期间,力争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以及部分2001年以后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老旧小区改造什么?
改造将分为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三个层级。
基础类改造,旨在保障居民居住安全和基本生活需求,主要包括供排水、供电、供气、消防等市政配套基础设施改造以及建筑物外立面、楼梯等部位维修;
完善类改造,旨在满足居民生活便利需求和改善型生活需求,主要包括环境提升,以及体育、无障碍、停车场等设施改造建设,以及建筑节能改造、加装电梯等;
提升类改造,旨在进一步提升居民生活品质,主要涉及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及其智慧化改造,包括完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公共卫生设施、教育设施、智能感知设施等。
老旧小区改造资金谁承担?
《方案》提出,将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原则,探索建立居民、管线单位、政府按比例共担出资责任机制,原则上企业和居民出资比例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20%。
居民可通过直接出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住房公积金、捐资捐物、投工投劳等多方式参与改造。
同时,加大政府支持力度。鼓励各地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纳入国有住房出售收入存量资金使用范围,并将老旧小区内部及与小区直接相关的基础设施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
鼓励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将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列入重点支持业务领域,在贷款额度、利率定价、担保方式等方面给予差异化政策支持。
符合条件项目可一日内办结
《方案》要求,各地要力推“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建立不同类型工程的审批事项清单和告知承诺制清单。
各地还将开设办理不动产登记“绿色通道”,专人专窗负责改造项目办证工作。对于权属清晰、材料齐全的,要求在1个工作日内办结。
赶紧把好消息告诉身边人吧!随着改造工程完工,这些小区都将旧貌换新颜,居民生活质量也将得到提升!期待早日完成改造的请在文末点个在看!
【来源】桂林夜屎佬扯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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