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浙江省贸促会与宁波海事法院签署备忘录 共同开启涉外海事纠纷协同化解新篇章
12月14日,省贸促会与宁波海事法院举行国际经贸航运法治建设工作会议,双方签署《协作备忘录》,进一步深化涉外海事纠纷协同化解,积极打造国际海事纠纷解决优选地。省贸促会会长陈建忠、宁波海事法院院长杜前出席会议并讲话。宁波海事法院常务副院长沈晓鸣主持会议。省贸促会副会长葛学斌、宁波海事法院副院长李锋共同签署《协作备忘录》。
陈建忠表示,如何高效化解涉外海事纠纷,推动诉源治理走深走实,护航外向型企业行稳致远,是服务保障我省实施三个“一号工程”的重要课题。《协作备忘录》通过“1+3+4”工作模式,为浙江涉外海事纠纷调解指明了新去向,为打造“国际海事纠纷解决优选地”提供了浙江方案。这既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海上“枫桥经验”的务实举措,也是积极打造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优选地的创新探索,更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涉外法治建设提升”领航“营商环境优化”的浙江首创。双方要以签约为契机,依托海事司法、贸促会调解工作网络,进一步推进信息互通、工作互动、优势互补,打造涉外海事纠纷协同化解“浙江样板”。
陈建忠讲话
杜前表示,召开本次会议并签署《协作备忘录》,既是双方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具体行动,也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要依托省贸促会职能优势,发挥友好商协会和海外联络处在帮助化解涉外海事纠纷中的作用,在主动参与国际规则制定、培养涉外法治人才等方面协同发力,提升涉外法律服务的供给水平,为打造营商环境最优省提供法治保障。下一步,要强化改革创新,拓宽合作领域,提升合作层次,加快打造国际海事纠纷解决优选地,讲好中国海事司法故事,努力打造涉外经贸航运法治建设的合作新示范。
杜前讲话
《协作备忘录》重点围绕“诉调对接机制”、“海上共享法庭”、“涉外法律服务”等三方面明确了12项具体举措,从组织协调、沟通通报、队伍提升、宣传展示等四方面建立了工作机制,进一步推动诉调衔接更加流畅便捷、矛盾化解更加多元高效、法律服务更加普惠精准,共同构建涉外海事纠纷多元化解新格局,助力涉外经贸航运法治建设。
《协作备忘录》签署仪式
会上,举行了《国际商事调解服务指南》《宁波海事法院多元纠纷工作指南》等成果发布仪式。立足于“抓前端、治未病”,省贸促会编发《国际商事调解服务指南》,通过典型案例分析、示范文书推广、风险防范提示,助力全省高水平对外开放和一流营商环境建设。《宁波海事法院多元纠纷工作指南》通过问答形式对涉外海事纠纷多元化解、海事诉讼程序进行了详细解读,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提供“一站式”指引。
成果发布仪式
会议期间,与会代表考察了宁波海事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执行指挥中心,详细了解了宁波海事法院统筹诉源治理和立案规范化、智慧法院建设等工作成果。
诉讼服务中心
执行指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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