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子报仇,十年已晚

邱开冒 一丘万壑


这几天,河南栾川县的一场庭审被热议。


被告人常某某当街暴打以前的初中老师,报二十年前被老师暴打之仇,并把暴打老师的过程制作成视频发布到网上,给张姓老师带来极大的身心伤害,被判处一年半的有期徒刑。


网上有不少同情“报仇者”常某某的言论,认为当年老师的过分体罚是主因,二十年后的“报仇”有情可原。


有些以抒情见长的律师与记者,就发文同情常某某,并指责法庭用“三纲压五常”。


国人好用格言代替理性,金句律师更擅长这种原始思维达到煽情效果,某律师的文章上就说: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在老师体罚学生,甚至殴打学生时,往往不会认为学生是君子,而是小人。但没想到,有的学生,记仇比君子还要翻倍。”


报仇的迟到并不是跟窖藏酒似的,年份越久,“君子”含量越大。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在国人的语境里,更多是懦夫、孱头无力或无勇报仇的一种遁词,是“你等着!”“咱走着瞧!”之类精神胜利法的格言版。


念叨“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更多的是反映了受伤人当时的怀恨程度。说这话的怀恨者,一般是在“十年”有效期里找各种机会不利于对方,所谓“报仇”的形式是花样繁多的,并不一定要直击仇人,包括但不限于“过河拆桥”“落井下石”“见死不救”“雪上加霜”等把使坏当报仇。坐等仇人倒霉而幸灾乐祸,也是号称“十年不晚”的怀恨者常用的“报仇”方式。


最痛快的“十年不晚”情景是,当年的仇人落到了怀恨者权力手掌下,怀恨者心花怒放,“你也有今天!”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这句精神胜利法的懦夫格言,给社会增添了一种阴鸷、虚伪、隐忍的阴暗色彩。


越王勾践忍辱负重终报大仇,报的是亡国之仇,必须“十年生聚,十年教训”的准备时间,方能成功,这才算是报“十年不晚”的君子之仇。


《教父》中的唐·科里尼奥父母被杀,他一个儿童只能远走他乡,等有力量后手刃仇家。张扣扣年幼时目睹母亲被打死,成年后为杀死仇人。像这种报杀父杀母之仇,才是“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的经典用法。


失去一点蝇头小利,就模拟成越王勾践的亡国之恨,汲汲于“十年不晚”不亦逗乎?


把寻常的得失埋在心里,加长怀恨期,怀恨期越长,“君子”分量越重。时间越长,越耐恨意折磨越是君子,好像君子之心就是能使恨意不走味不变形的密封容器似的,这尼玛听着咋小人味儿十足呢?


坦坦荡荡,快意恩仇才是君子之风呀!辗转反侧,阴郁悱恻,潜伏待机以报前仇,这不就另一句民谚所说的,“君子坦荡荡,小人常戚戚”,“君子好惹,小人难缠”嘛!咋涂脂抹粉成“君子报仇”了呢?


快意恩仇是正常君子,以直报怨是超级君子,以德报怨就是太上老君子了。“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就是伪君子,善于伪装,长于表演,工于心计,伺机而动甚至反戈一击,这不正是伪君子真小人的特征吗?


具体说到常同学,如果他一直准备着报仇,倒让人有几分同情,但他是偶遇张老师,激起对往事的愤恨,说他是个报仇者,还真抬举了他。


模仿张爱玲的一句名言“报仇要趁早呀!报得太晚,快乐也不那么痛快”


常同学今年33岁,距他18岁成人时已经15年了,若要报仇,应该15——12年前就暴打张老师了。那时候常同学的身体条件足以完成报仇任务了吧?


难道常同学真的如某律师说的那样,为了当君子,故意拖延报仇实施时间?一拖就是二十年,想当加倍重量级君子?如果不是凑巧在二十年后偶遇张老师,而是在三十年后偶遇,暴打张老师,那常同学不就成了太上老君子了?


常某某只是怀恨,并不是报仇。用“报仇”概念说常某某的行为有煽情、洗地嫌疑。


如果常某某18岁时暴打张某某,我认为有报仇的性质,顶多拘留10天。报仇也得讲究个新鲜性、时效性,时间链过长就失去了仇与报的因果关系,除非是杀父杀母这种高型号之仇,可以不被时间淡化。


常某某每晚一年“报仇”就应该加一倍的刑罚,18岁时可以拘留10天,13年后判刑一年半,量刑还是略重了。


这个案例的教训有三条:一,报仇要及时,要有时效性。二,报仇要有个寻仇的阴鸷劲儿,偶遇不算报仇。三,“报仇”有可能被炒作成获取同情的戏码,是戏精们的煽情修辞。


有的文章题目就有点危言耸听《二十年后学生又挨一顿暴打》,咋不说强调常某某“君子报仇”是对张某某的第二顿暴打呢?


还有个问题,如果张某某的儿子十年后找常某某报辱父之仇,算不算君子报仇?


如果碰上了虐待学生、体罚学生的垃圾老师,我建议毕业时就打还回来,绝不拖延。快意恩仇,能迅速摆脱心理阴影。矫正垃圾老师的变态行为,还能为下几届的学弟们创造健康的环境。


秀才造反,三年不成。君子报仇,十年已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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