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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学生暑期托管服务,应保障教师的休息权!

熊丙奇 光明社教育家 2022-12-10



教育家 · 快评



据北京市教委消息,暑假期间,为帮助家庭确有需要的学生过好暑期生活,将由各区教委组织面向小学一年级至五年级学生的托管服务。各区教委本着公益、志愿的原则组织暑期托管服务,根据各区的实际情况,计划以街道、乡镇为单位确定托管服务承办学校,学生以就近的原则参加托管服务。托管服务内容主要包括提供学习场所,开放图书馆、阅览室,有组织地开展体育活动等。不组织学科培训和集体授课。适当收取费用,对家庭困难学生免收托管服务费用。


在假期中,为学生提供托管服务,主要目的是疏导家长对校外培训的需求,给学生提供有意义的暑假活动去处。而要开展好托管服务,需要解决三大问题,一是经费,二是师资,三是服务质量。如果不能提供高质量的托管服务,托管服务就很可能“一头热,一头冷”。


开展托管服务的主体是学校,学校在假期开展托管服务,意味着需要教师(本校教师或外聘教师)加班。这就涉及开放校园、提供托管服务的经费问题。北京提出,可适当收取费用。但显然,由于托管服务属于公益性质,就是向家长收取费用,也必须按成本进行分摊。如果费用过高,家长可能不愿意出这笔费用。


收费高低,还取决于开展怎样的托管服务。如果就是给学生提供学校场所,不组织活动,那这一收费是很低的,这类托管服务,只适合那些暑假家里没人管的学生。而要开展兴趣课程,则要看兴趣课程的质量,如果质量高,即便收费高一点,家长也愿意送孩子来学校,反之,如果兴趣课程的质量一般,家长就不太愿意把孩子送去学校。




此前,有传言称,为减轻学生的校外培训负担,我国可能禁止校外培训机构节假日进行线上线下补习。落实这一禁令,就必须有学校和社区“补位”。从现实看,有的家长在假期里送孩子去校外培训机构,是出于无奈,把孩子独自放在家里不安全,带去办公室也不是长久之计,权衡下来,就只有送孩子去培训机构。对于这部分家长,如果所住小区和就近的学校,就能提供托管服务,这就解决了这些家长的后顾之忧虑,不必把孩子送去培训机构。


但托管服务,如果只是提供照看学生的服务,而没有科学设计的托管课程、活动,恐怕难以令家长满意。部分希望利用暑假提高孩子学习成绩、发展孩子兴趣的家长就不太会选择托管。就是禁止了校外培训机构的补课班,家长也会选择请私教,或者送孩子去没有合法资质的、在小区里租房开展地下培训的地方。


因此,对于暑假由学校提供的托管服务,不应该做过多的限制,而应该听取家长和学生的意见,从满足家长和学生需求出发,设计托管服务活动,由家长自主选择。部分基础性的托管服务,如使用学校的场馆,学校提供基本的照看、辅导完成作业服务,这不收费。而拓展性的托管服务,家长则根据学生选择参与的项目缴纳部分费用,用于支付参与托管服务的教师的费用。




学校在假期开展托管服务,不能简单地要求所有教师全部参与,而应该基于保障教师的休息权,采取外聘教师、购买第三方服务等方式推进托管服务。学校之所以要放寒暑假,这是给师生休整的时间,对于教师来说,暑假也是自己充电、学习的时期,如果要求所有教师都投入参与假期的托管服务,这会让教师疲于应付,长此以往,会影响教师的身心健康,并滋生职业倦怠感。因此,比较适合的方式是,外聘教师、购买第三方服务提供托管服务。


从经费保障角度看,托管服务的经费应该由财政支出,纳入财政预算。道理很简单,如果向家长收费,只有几个学生选择托管服务,收来的费用怎么支付教师的加班费?这可能导致托管服务“叫好不叫座”,政府部门很“热”,学校态度一般,家长反应很“冷”。如果还有校外培训机构开课,可能大部分学生还是选择去校外培训机构,提供校外托管服务的学校则门可罗雀。即便校外培训机构不开课,家长想让孩子有一个高质量的假期生活,也不会对把孩子关在教室里自习,或者自娱自乐的托管服务感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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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本文系“光明社教育家”公号原创
作者 | 熊丙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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