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某,你是人吗?!”
一辆宝马,拖着一个人,却故意加速行驶,在夜幕之下,将那个人拖行了一公里。
幸好被交警看到,将宝马车截停。惨遭拖行之人也被抢救出来,送到医院。
——这一幕,发生在9月2日晚11点多的湖南娄底。
宝马车主是个28岁的女人,肖某,在被截停时,边开车边用手机打电话。
面对交警的询问,她声称自己不知道有人被挂在车上。
然而,行车记录仪的相关记录,竟然是这样的:
该宝马车在株山公园东门附近时,和前方一个骑电动车的谢姓女子追尾相撞,谢某的衣裤被卡在宝马车的左前角;
肖某看到了这一幕,立即给老公打电话,和老公商量如何逃离现场;对被挂在车上的人,老公给她出的主意是,加速开车,把那个人甩掉!
于是,肖某在夜色中,开了约一公里,被车卡住的人仍然没甩掉,幸好此时被交警看到……
难怪交警愤怒地质问肖某:“你是人吗?!”
目前肖某已被刑拘,她涉嫌驾车肇事逃逸,乃至杀人未遂,难逃法律严惩。
而她,连同她丈夫,如此恶毒的心肠,和匪夷所思的愚蠢,令人怵目惊心,又哭笑不得。
这也令人想到了《邪恶心理学》一书,其作者卢正华,曾做过十年的检察官,长期与各种恶性犯罪打交道,同时也是一位经验丰富的心理咨询师。
书中谈到了好几起非常愚蠢的命案。
包括车祸肇事后置伤者生死于不顾,企图一走了之,却似乎忘了旁边的众多目击者,以及马路上的摄像头。
还有一些低劣的谋杀案——案犯以为只要把人杀掉,就能达到自己的目的。
书中将这些案件,归为同类项,并针对于此,谈到了这样一个犯罪学的经典心理测试:
一个女人在大姐的葬礼上,遇到了一个令自己心动的男人。葬礼之后不久,这个女人的二姐,也突然死去了——这究竟的为什么?
答案是:
这个女人渴望再举行一次“我姐姐的葬礼”。
在她看来,只要是“我姐姐的葬礼”,那个男人就可能再次出现——为此,她不惜杀害了自己的另一个姐姐。
——按常理讲,为了再见到心上人一面,不惜杀害亲人,未免匪夷所思。
但是,确实有相当数量的恶行罪犯,极端以自我为中心。他们只会考虑自己的目的,毫不在意别人的死活。
那些谋财害命的重罪犯,有些人所得到的钱财,不过几百元、几千元而已。
还有些人,是为了推卸责任。
车祸肇事逃逸,就是这种典型。
马路上的摄像头,按道理讲,所有司机都不可能不知道。
但也许他们觉得,只要自己跑掉,之后就能万事大吉。
书中对这类人的心理状态,如此描述道:
“极端的自私,也导致他们目光极其短浅。”
“他们似乎认为其他人,包括执法者,也普遍和自己一样,除了当下的一己私利,什么也不会考虑,对自己违法害人的行径,也不会认真追究,因此自己可以简单地蒙混过关。”
这种极端自私,是一个悖论:
在利令智昏、祸害他人的同时,也断送了自己的人生!
“罪错递增”,是当代法学家萧瀚提出的概念:
为掩盖之前的罪错,而犯下更大的罪错,导致其罪行像滚雪球一样,不断增加;即使最初很小的罪行,也可能因此变成滔天大罪。
这个概念,最初是批判一些公权力的滥用。书中借用了这个概念,用来分析犯罪心理。
药家鑫从“撞伤人”到“杀死人”,就是典型的罪错递增。
2010年10月的一个深夜,在西安音乐学院读大三的药家鑫,开车上街,不慎撞了骑着电动车的张妙。
药家鑫下车查看,见张妙倒在地上,看样子伤得很重,不是赔钱道歉就能解决的。
那一刻,药家鑫如五雷轰顶:
“糟了,我闯了大祸!我开车不慎,把人撞成重伤,恐怕要承担天价的医药费,但我家里哪有那么多钱?”
“搞不好,我一个大学高材生,就被她毁了!”
他还看到倒在地上的张妙,正盯着自己的车牌号——看来,即使此刻马上驾车离开,会被她记住车牌号报警!
想到这里,药家鑫突然爆发了狂怒,想到自己的提包里有一把刀,便取出刀子,将重伤倒地的张妙杀害——足足扎了她八刀!
随后,药家鑫开车回了家,或许,他以为这件事就这样搞定了。
两天后,当地派出所警员敲开药家大门,几次对药家鑫进行询问,药家鑫一次次故作不知。
到了第三天,药家鑫将此事告知了父母——他终于意识到,再也瞒不住了。
随后,他在父母陪同下投案自首。
此事在网上,引发了极大的民愤。2011年,药家鑫被处以死刑。
——如果当初,药家鑫在撞倒张妙之后,尽快把她送到医院救治,无论赔多少钱(难道不是理所应当的吗?),但至少,二十出头的他,依然有难以估量的未来……
而他为了“不要被纠缠、被找麻烦”,对倒在地上的张妙杀人灭口,那一刻,药家鑫也无异于在自杀:
把可以弥补的错误,变成了不可挽回的死罪!
可叹的是,这种愚行一再出现,那个开宝马车的肖某,几乎就是药家鑫的翻版。
酒后穿着高跟鞋开车,已经非常不该。当她撞到了人,眼看着伤者的衣服被挂在车上,这时候她唯一应该做的,就是立刻停车,救人!
但她居然自以为,只要车行加速,把伤者甩掉,就能“甩掉麻烦”逃走。
还有在电话里,给她出这个馊主意的丈夫:这两口子,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儿浑蛋!
肖某将伤者拖行了一公里,幸好被交警拦截,那位伤者也万幸没有被活活拖死,被及时送往医院救治。
此刻,被刑拘的肖某,连同她的丈夫,恐怕依然没有意识到:
那个发现这一幕、责骂“你是人吗”的交警,其实也是这对夫妻的“救命恩人”——否则这两口子,恐怕都会犯下故意杀人罪,难逃类似药家鑫的下场!
上述的道理,按常理讲,即使十几岁的半大孩子,也会一清二楚,但为何很多成年人——其中不乏高学历、高收入者——却经常“犯糊涂”呢?
书中说,这类“糊涂虫”,从表层特征看,无疑是极端自私,以至于除了自我,除了一己之力和一时得失的小聪明,其他什么也看不到,变成了“法盲加流氓”。
而从更深层次看,这类人的人格,或许有着非常严重的理智缺陷。
他们不会换位思考,对其他人的痛苦,极端麻木,也缺乏“我生活在社会里”的意识。
他们经常有一厢情愿的小算盘,有时非常狡猾,但不会想一想:
其他人会对此作何反应?是否伤天害理、违法犯罪?
尤其是,凭着自己这点小聪明,公然犯法,又岂能逃脱法网的制裁?
这样的人,也许可以很好地应对学校的功课,拥有很不错的教育背景和学历证书;也许可以得到薪水可观的工作;
甚至,也许可以一直表现得与常人无异,看上去像个好人。
但内心深处的理智缺陷,就像一座隐形的活火山,随时可能突然爆发。
这对于所有人而言,都是看不见摸不着,却又足以致命的威胁。
有些国家,通过网络技术手段,加强对所有人的监管——但无论如何,总会有死角。
况且,像肖某这种人,根本不会考虑公路上的摄像头,乃至自己车里的行车记录仪。
对此,书中表示,确实没有万全之策。
或许我们能做的,只有尽量降低伤害:
一方面,防人之心不可无。
夜里走在马路上,更要加倍小心,假设任何司机都可能是“马路杀手”,不要与之争抢。
平时待人接物,以和为贵,争吵超过三五个回合,宁可主动认怂,避开。
另一方面,我们每个人的内心深处,都难免有肖某类似的“魔鬼一面”。
多一些自我觉察、自我警醒,不要让心魔爆发:这不仅的对他人的善意,更是对自己的拯救。
无论如何,但愿我们身边,多一些安宁祥和,多一些理智,少一些像肖某这样既害人害己又极端愚蠢的“邪恶大爆发”。
图片/均源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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