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高架“斗车”事件,孰是孰非?
一辆黄色工程车,悬在上海宜山路的内环高架桥上的护栏,近半个车身都已探出高架。
如果掉下去,难免酿成危及生命的后果,甚至可能造成连环事故,不堪设想。
究其原因,仔细想来,令人颇多感慨。
起初,是黄色工程车野蛮行驶、强行变道,将一旁的蓝色SUV轿车别住——从视频中看,可能还发生了剐蹭。
随后,黄色工程车加速行驶,企图扬长而去。
蓝色SUV轿车的司机完全占理,即使黄色工程车开走也无妨,蓝车司机报警即可,路上到处都是摄像头,证据分明。
然而,蓝色SUV轿车司机大概是正在气头上,对黄车穷追不舍。
双方都在不断加速,但谁也甩不掉谁,一直并行开到高架桥上。
这时,SUV轿车司机作出了一个愚蠢的选择:
将那辆工程车,撞到了护栏之上,用这种方式将其迫停。
那一刻,事情的性质全然改变:原本有理的一方,变成了无理,而且过错更大。
至于黄色工程车,也许有急事、赶时间,但其结果,不但误事更甚,而且难逃法律处罚。
估计两车的司机,此刻都会悔青肠子,这一切闹剧,何苦来哉?
然而,这也令人想到美国心理学家乔纳森·海特,在《象与骑象人》一书中所言:
人类的理智,就像骑在一头桀骜不驯的大象身上,随时可能因为一点小事、一时冲动,就“摔下来”;“一时冲动,遗恨长久”的悲剧,离每个人都并不遥远。
或者说,我们也可能在某些时候,因为一时冲动,做出“把车开上高架桥护栏”的荒唐事……
“胡某,过失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三年执行!”
家住陕西的胡某,曾是一位年轻的母亲,但她的儿子小郭,被她殴打致死。
距此一年前,胡某在家辅导上小学的儿子小郭作业。
小郭一直学习不好,母亲胡某很着急,那个傍晚,胡某检查小郭的作业,发现又一次写得乱七八糟,做题不少。
起初,胡某耐着性子,给小郭辅导,但有几道题,胡某觉得并不难,可小郭一直不开窍。
“我实在气不过,这小子怎么那么糊涂啊……于是,我动手打了他。”
胡某抄起手边的木棒,对着孩子小郭的脑袋,打了一下又一下,孩子哇哇大哭,她也不肯停手。
“当时,我就想鬼迷心窍一样,心里恼怒孩子的脑瓜太笨、不长记性,连打孩子的脑袋好多下,我的情绪上头,手根本停不下来,而且越打越重。”
“打孩子的时候,我有时也不忍心,但转念一想,打他也是为了他好,让他吸取教训,以后好好念书,长点记性,别再这么稀里糊涂、马马虎虎的……”
万没想到,造成了孩子脑出血。
孩子也不晓得自己受了致命伤害,昏头昏脑写完作业睡觉,以为很快就好了。
当晚,小郭呕吐、昏厥,胡某起初还以为孩子突发急病,赶紧把孩子送到医院。
小郭医治无效死去,经医学核查,死于钝器导致的脑损伤、脑出血。
孩子被母亲,因为几道作业题,活活打死了!
至此,被戴上手铐的胡某,后悔不迭,顿足捶胸,但一切都已无济于事……
仔细想来,确如书中所言:
人在冲动情绪——尤其是‘一时上头’的怒火——之下,就像热火上的高压锅;此刻,身体有一种内在的驱动:尽快把‘火气’排泄出去,无论采取什么手段。
包括采取极端的暴力手段!
或者说,确实应了那句老话,“冲动是魔鬼”——冲动之下,人性被“心魔”所操控,变得青面獠牙。
书中进一步讲到:
“冲动之下的情绪释放,其暴力倾向乃至毁灭欲望,所针对的不止是其他人,往往也包括自己。”
例如,有人在当街争吵的气头上,在众目睽睽之下,将对方打得头破血流,甚至“往死里打”。
“我当时分明听到,有人在打手机报警,还有人大喊‘要出人命啦,要打死人啦’,还有人站在远处对我喊‘住手,住手,把人打伤打死,你也要担责任,人命关天,你别胡来’……”
“然而,我虽然听得真切,却忍不住继续对已经被我打瘫在地的人,继续拳打脚踢,而且对着那个人的头部和胸腹部。我一边打还一边指责道:谁让你先出口不逊骂我的?!”
——这是一个致人重伤者,身陷囹圄之后的悔罪招供。
换言之,“伤害他人也意味着自我毁灭”的法律后果,打人者不可能不晓得,其他人的提醒,当时听得真切,时候依然记忆犹新。
“然而,后果会怎样,我在暴怒之下打人的时候,根本‘置之度外’了。就算阎王爷把刀架在我的脖子上,喝令我住手,我都敢反手给他一耳光,叫他滚……”
那两个开斗气车的司机,恐怕也是如此。
黄色工程车的司机,无论出于什么原因,在一路横行猛拐的同时,也会因为其他车辆的“挡路、碍事”,而产生怒路。
甚至在一时“火往上撞”之下,对正当行驶的其他车辆,都会产生莫名的敌意,于是便有了对蓝色SUV轿车故意别车的一幕。
而蓝车的司机也被激怒,在追赶黄车时,怒气越来越大,冲动之下,几乎连杀人的心都有。
从正当的解决途径,到危险驾驶的罪责,乃至个人安危,都被抛诸脑后。
于是,也就作出了将对方车辆撞上桥架的极端之举,或曰自毁之举。
不得不说,这两辆车的司机,都还算侥幸:
假如黄车被撞下高架桥,而没有被桥架挂上、悬在半空,那么,黄车司机性命难保,下面的车辆也可能“祸从天降”,遭遇重大死伤;
而蓝车司机,则无异于当街行凶的杀人魔头,罪不可赦。
“一时冲动,就像一把突然烧起来的无明业火,足以让自身,以及周围的很多无辜者,都瞬间‘化作灰烬!”
“无论怎样的严刑重法,怎样深入地普及,都挡不住这样的冲动毁灭。”
针对上述状况,书中给出了这样两条建议:
第一条建议,别让一时冲动的怒火,“烧毁”他人、“烧毁”自身。
当你发觉自己情绪上头、怒气冲天时,如果能够及时对自己“当头棒喝”一声:“赶快冷静下来”,促使自己把正在做的一切都停下来,独自喘息一会,或者洗把脸,一般来说,就能逐渐冷静下来。
如果你是那辆蓝车司机,在遭遇黄车的无理之举,气咻咻地穷追着黄车时,如果能够在内心深处,这样第自己大吼一声,很可能就会顿时冷静很多,把车速放慢。
黄车如果要追究,将来方法多的是,关键是,不要做出冲动之事,问题没解决,先把自己也搭进去。
这种“当头棒喝”的自我提醒,需要在平时,刻意反复模拟、演练。
类似的新闻事件,都可以假设自己就是当事人,由此换位思考、自我代入,假设自己在什么时间点,如何让自己冷静下来,这样做能够将接下来的哪些后果,消弭、化解掉。
平时反复练习越多,真遇到类似的情况,你脑子里的“保险丝”就越敏感,越能够及时自我熄火。
这既是对别人负责,更是对自己的关爱。
第二条建议,是不要和任何人斗气、拱火,不要激发出对方的“冲动魔鬼”。
哪怕和家人,吵架超过三五个回合,也要赶紧打住;
行走“江湖”,比如在街头或者职场,遇到处在气头上的人,都不要与之硬碰硬,“认怂保平安”并不是真怂,而是不把自己的安全、健康乃至生命,浪费在无谓的场合。
远离风险,是一种必要的智慧,退一步海阔天空。
尤其是,要善于从别人的悲剧中,为自己吸取教训——在某种意义上讲,那两个犯下大错、甚至可能承担法律责任的斗气车司机,也是某个平行时空的你和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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