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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回顾 | 从COP28展望社会组织参与全球气候治理的角色与机遇

关心气候治理的 星球公社
2024-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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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28次缔约方会议(COP28)基于第一次全球盘点的结果形成了《阿联酋共识》,在能源转型、全球气候适应框架、损失与损害基金运作机制等方面达成了新的成果,助力全球气候行动。大会期间,国内外社会组织的身影也十分活跃。2025年前,各国将发布新一轮的国家自主贡献(NDCs),本土社会组织需要提升自身能力、拓展国际网络,在国际、国别、地方和社区等不同层面促进包容、公正的低碳和韧性转型,并探索在复杂国际形势下拓展民间合作路径,讲好中国故事。


2024年2月2日,万科公益基金会和北京绿研公益发展中心(简称“绿研”)联合主办了“从COP28展望社会组织参与全球气候治理的角色与机遇”交流会,邀请了来自关注气候治理的本土社会组织的20位代表,围绕本次COP28的观察,探讨了中国本土社会组织在气候治理中的角色,展望如何在关键时间节点结合自身发展战略与优势,在国内与国际绿色、低碳、韧性转型领域形成合力,共同助力本土社会组织参与全球气候治理。


本篇总结撷取了交流会引导发言与圆桌讨论环节的精华,与各位共享。








 环节一 

从COP28成果看

全球气候治理进程及社会组织角色


引导发言

COP28成果与全球气候治理进程


陈蓥婕  北京绿研公益发展中心资深项目专员


COP28气候大会落幕,形成的《阿联酋共识》包括了全球盘点成果、全球适应目标框架、减缓工作方案和公正转型工作方案等决议,各缔约方在气候减缓与适应、气候资金、公正转型、气候与自然的协同领域达成了共识。在减缓领域,缔约方就能源转型的全球努力达成共识,包括到2030年全球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提高至2022年底水平的三倍、全球平均能效水平年增长率达到两倍,并以公正、有序和公平的方式转型脱离(Transition away)化石燃料。在适应领域,COP28通过了全球适应目标(GGA)框架,明确了适应的重点领域和行动落实方向,但尚缺乏明确的定量目标和时间节点。在资金领域,大会通过了以世界银行作为托管机构的损失与损害基金运作安排。《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29次缔约方会议(COP29)上,有关新的集体量化气候资金目标(NCQG)的决议将成为各方的核心关注。公正转型成为缔约方和与会的社会组织们的新关注点,公正转型工作组的讨论将会至少持续到2026年。在气候与自然协同方面,缔约方对其协同重要性和效益的认知愈发具体。谈判场外,国家和非国家主体也在气候减缓、自然、农业与健康和资金等领域达成了多项承诺和宣言(见表1)。


表1. COP28期间国家及非国家主体签署的承诺与宣言 | 绿研根据公开资料整理


在社会组织参与气候治理的行动方面,COP28现场的国内外社会组织以多种形式呼吁加速气候行动,贡献于推进全球气候治理进程。以绿研为例,作为UNFCCC观察员机构,绿研通过跟进谈判进程、举办联合国边会和主题角活动等方式,展现一线观察,分享为气候韧性融资研究的主要发现,增进民间互信。


气候谈判是气候治理的一个切入点,除了以多种形式跟进全球气候治理进程,本土社会组织还可以从政策建言、地方行动和国际交流等方面参与到气候治理之中。比如,社会组织可以基于中国发展现状与需求,为包容、公正的全球气候治理提供政策建言或推动其落实。在地方层面,社会组织可以开展气候行动,推动当地气候政策的完善和落实。在国际层面,可以积极促进中外民间交流,一方面讲好中国绿色、低碳、韧性转型的故事,增进民间的互信和协作,另一方面将其他发展中国家的绿色发展现状、挑战和需求传递回国内,供国内利益相关方识别国际气候合作的重点领域与机遇。


圆桌讨论

回顾与展望:社会组织在气候治理中的角色


王香奕

中国国际民间组织合作促进会  副理事长兼秘书长


中国国际民间组织合作促进会从2007年开始参与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从中国角到联合国官方平台举办边会、新闻发布会等活动,见证了本土社会组织从学习者到参与者和贡献者的转变过程。根据本人的观察,社会组织在气候治理中至少有三个角色。第一,作为倡导者。社会组织在倡导政府、公众和媒体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第二,作为行动者。来自民间气候行动网络项目的41家社会组织伙伴在不同地区从不同角度采取气候行动,同时也推动青年和企业等利益相关方的行动。第三,作为传播者。社会组织在国际舞台上讲述民间应对气候变化故事,让国际社会了解民间的视角和行动。除此以外,社会组织也可以进一步发挥连接者的角色,比如在气候大会等国际场合上促成企业与社会组织进行气候领域相关对话、在推动国际气候合作中发挥桥梁作用,参与构建全球的绿色伙伴关系。

马军

公众环境研究中心(IPE)创始人


这次气候大会汇聚了10万人,各种声音交融,凸显了全球对严峻气候形势的关注。中国社会组织与政府、企业合力开展的气候治理工作,为《阿联酋共识》的达成贡献颇多。比如,中美在COP28前发布的《关于加强合作应对气候危机的阳光之乡声明》是大会能够达成能源转型的全球努力的原因之一;中国巨大的可再生能源的装机规模和可再生能源的研发和生产能力,以及为推动成本降低所做的贡献,通过社会组织在国际舞台上有效地传播,包括IPE和中国环科院及香港地球之友在COP28联合发布《应对气候变化的中国务实行动》报告等,增强了全球发展可再生能源信心和雄心。IPE和清华大学合作开发的光伏地图,则展示了全球5万多个光伏电站项目,追踪建设进展、发展模式和优秀案例,旨在促进基于数据的决策,实现2030年“一人一千瓦”光伏装机目标。此外,中国的减污降碳协同治理、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汽车等经验,值得发展中国家借鉴,社会组织可以继续在这些领域传播中国的实践。同时,社会组织可以关注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及其面临的挑战,包括推动国际绿色贸易、环境数据的披露和互认等等。

倪垚

中华环保联合会国际合作部副部长


COP28期间,中华环保联合会与中国国际民间组织合作促进会、中国绿色碳汇基金会、北京绿研公益事业发展中心等多家本土机构组建了联合体,共同参与和支持了中国角两周的活动。在联合体的共同努力下,中国角最终有约20%的活动由民间组织主办,较往届气候大会有显著增加,也直接增加了民间组织与中国政府代表团之间的交流互动,与气候司相关工作形成了更好的协同,气候治理方面政社合作的良好范本。同时,中华环保联合会还与隆基绿能共同在在蓝区设立了为期两周Solar+ Pavilion(光伏角),成为气候大会蓝区除了中国角、生物圈三号外,唯一由中国机构设立的场馆。通过两周持续的论坛、展览和交流活动,有效促进了国际伙伴对于中国光伏技术与理念的了解,扩大了国际朋友圈。


目前,中国社会组织在跟进气候治理方面的角色逐渐完善,不论是在谈判参与、边会组织还是国际合作网络搭建方面都能看到中国机构的身影。但个人认为仍有三个方面需要加强。首先,目前互联网上80%以上的信息都是英文,但国内社会组织的活动传播大多使用中文,导致气候大会期间的传播在国际上的影响力偏小,降低了国际伙伴了解我们气候行动的可能性。其次,在活动组织上,尤其是中国角的活动,与其他国际组织联合举办的比较少,没有充分发挥气候大会这个全球平台来整合国际资源、拓展国际网络。最后,社会组织可以考虑更多地去加入各类国际合作网络,并且在各个网络的治理结构中,尝试申请和承担关键角色,从而能够更深入地参与和影响国际政策。

王东燕

山西科城能源环境创新研究院副研究员


作为地方性社会组织,科城在全球气候治理中力求发挥三个方面的作用。首先,作为“智库”,积极支持地方制定“双碳”相关政策,为地方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提供智力支持。其次,作为“行库”,基于山西的产业结构和发展特征,探索并研究园区、企业层面的零碳模式。最后,作为故事讲述者,我们推动山西转型故事的交流和传播,也将国际经验带回到地方实践中。


未来,在气候治理领域,科城将在三个方面发力。第一,继续探索发挥平台作用,结合山西需求开展能源转型和气候投融资方面的研究。第二,探索更成熟的公益项目模式、联合相关方共同行动,提升公益项目的社会影响力。第三,加强与国际同类组织的交流与合作、共享经验和资源,赋能山西的能源转型和气候投融资工作。同时,科城将持续在气候大会上发声,传播山西故事。

程勉

万科公益基金会气候变化项目经理


社会组织参与全球气候治理发挥了三方面的作用。第一,推动跨领域的议题的发展。COP28期间,万科公益基金会和清华大学万科公共卫生与健康学院一起举办了一场关于气候变化和卫生健康交叉议题的边会,为跨学科合作提供了有益的契机。第二,社会组织在推动前沿议题上的交流方面发挥了很大的作用,比如万科公益基金会与广东省低碳发展促进会共同举办了一场联合国边会,邀请国际专家共同探讨食物浪费议题及其减排潜力。第三,社会组织也在积极将自身经验和中国故事传播出去,万科公益基金会与科莱美特气候青年共同举办了一场联合国展览,吸引许多国内外参会者了解到中国社会组织的实践。在未来,万科公益基金会将继续赋能社会组织参与全球环境治理,希望有更多的中国本土社会组织申请到气候大会的观察员资格,参与到气候治理进程中。同时,我们想通过联合国新闻发布会、展览等创新形式,加强自身参与气候大会的国际化程度。







 环节二 

关键十年里

本土社会组织参与气候治理与行动的机遇


引导发言

未来两年气候与环境治理的重要节点


萧赛骞  北京绿研公益发展中心项目专员


未来两年,中国和其他发展中国家将陆续作为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国际金融体系改革和债务可持续性等议题的讨论主场,中国本土社会组织参与气候和环境治理的窗口也较为多样化2024年10月至11月,生物多样性、气候变化和塑料等议题下的多个国际治理会议将紧密召开(见图1)。10月,在《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六届缔约方大会(CBD COP16)上,各方将回顾《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的实施进程,审查各国的《国家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NBSAPs)是否与《昆-蒙框架》保持协同。11月,巴西主办的G20峰会将可持续发展作为三大优先事项之一,将重点关注亚马逊雨林地区的保护和可持续供应链发展。同时,巴西设立了G20 Social平台,帮助民间组织参与国际政策构建,并计划在G20峰会前夕举办“社会峰会”(Social Summit),以呈现各国社会代表的所有提案。同月,治理塑料污染的政府间谈判委员会第五届会议(INC-5)将完成对协议草案的谈判,为应对塑料污染提供国际法律框架和实施途径。

图1. 2024-2025年气候与环境政策窗口 | 绿研绘制


2025年,在巴西举办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30次缔约方会议(COP30)之前,各国将陆续提交更新版NDCs,在COP28成果的倡议下,更多国家有望在新版NDCs中将气候目标扩大至全经济范围,并涵盖所有温室气体,加速弥合与1.5°C温控目标之间的差距。本土社会组织可以考虑在重要的时间窗口,结合自身重点关注设计研究、活动或传播安排,以最大化行动的成效和影响力。


圆桌讨论

社会组织参与气候治理与行动的机遇



在场的参会代表们分享了自身机构未来两年开展气候治理的工作重点,覆盖了非二氧化碳的温室气体减排、产业供应链脱碳、公正的能源转型、脆弱群体应对极端天气事件、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可再生能源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等议题,包括政策研究、话语构建、行业建设、社区工作、国际交流、技术对话、气候传播和青年赋能等参与手法。此外,各位伙伴参与气候治理的重心逐渐转向以更全面、系统的方式应对与气候变化关联的多重危机,找到不同解决方案的协同。比如,山水自然保护中心执行主任史湘莹介绍了机构对气候适应以及气候变化和生物多样性协同的关注,包括提升农牧民社区韧性、跟进《昆-蒙框架》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之间的协同、探索光伏行业发展对植被、动物迁徙和栖息地等方面的影响等。


与此同时,各位伙伴也从不同层面探讨了社会组织更好地参与全球气候治理所需要的支持,包括增加社会组织间的合作、提升更多机构对国际交流的参与程度以及获得相关技术赋能等。在合作层面,社会组织们期待抓住国际会议等关键政策窗口,在现场积极展开民间层面的深度交流,在重点议题上联合发声,进一步提升本土社会组织在全球气候治理中的影响力。在国际对话层面,多位伙伴提出希望帮助更多民间组织和行业伙伴获得环境相关国际会议的观察员资格,促进多元主体参与气候治理。在技术赋能层面,一部分本土社会组织需要外部资源以提升参与国际环境和气候治理的意识、建立自身议题与气候之间的关联。同时,针对如何能让中国本土社会组织的传播在国际上赢得更多共识、获得多方认可,也需要相关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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