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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光丨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

吴光 凝听 2020-10-26



原文


宰我问:“三年之丧,期已久矣。君子三年不为礼,礼必坏;三年不为乐,乐必崩。旧谷既没,新谷既升,钻燧改火,期可已矣。”子曰:“食夫稻,衣夫锦,于女安乎?”曰:“安。”“女安则为之。夫君子之居丧,食旨不甘,闻乐不乐,居处不安,故不为也。今女安,则为之。”宰我出,子曰:“予之不仁也。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予也有三年之爱于其父母乎?”(《阳货》)


【注释】

宰我:姓宰,名予,字子我。孔子弟子。  

既没:已经吃完。  

既升:已经收上来。升,登场。  

女,音rǔ,同“汝”,你的意思。

钻燧改火:古代钻木取火,一年四季所钻的木头不同。改火,意思是经过了一个轮回。  期,音jī,一年时间。  

旨:味美的食品。 

甘:美味


【译文】

宰我问:“三年居丧,为期太长了。君子三年不去修习礼仪,礼仪一定会散失,三年不去演奏音乐,音乐一定会失传。陈谷已经吃完了,新谷已经收上来了,钻木取火经过了一个轮回,一年也已经够了。”孔子说:“三年的丧期未到,吃着那稻米饭,穿着那绸缎衣服,对于你来说,心里安吗?”宰我说:“心安。”孔子说:“你心里安,就去做吧!君子居丧的时候,吃美味的食品不感觉到美味,听音乐不觉得快乐,住在房子里不觉得安适,所以不会去做。现在你心安,就去做吧!”宰我走出去后,孔子说:“宰予不仁啊!小孩子出生三年后,才脱离父母的怀抱。三年的丧期,是天下通行的丧期,宰予有在父母身上得到过三年的爱吗?”

新解


居丧是为了表达对死者的哀悼之情而产生的,涉及到饮食、居处、哭泣、容体、言语、衣服、丧期等多个方面。后来经过改造,形成了一套仪礼制度,等级分明、形式繁缛,与宗法制度密切相关,对中国社会的伦理和政治都产生了巨大影响。


居丧三年是古代服丧中最重的一种,君、父、夫去世后,臣、子、妻要服丧三年。一开始的居丧是指从死亡到安葬的这一段时间内,死者家人在生活中的异于平时的表示哀悼怀念的行为,没有统一的标准,因时因地而异。直至孔子将其发展成礼制,后来《礼记》在音容、饮食、衣服、居处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标准,如丧期内要住在简陋的草棚里,不得婚嫁、不得洗澡、不得喝酒吃肉等等。汉武帝时居丧作为一种制度开始强制性推行,但主要在王室诸侯范围内,时间上没有做强制。直到两晋,三年居丧成为官吏的强制性行政规范,南北朝时期,居三年丧写入刑律之中,隋唐时期全面法律化。至明清时期,居丧法律才有所变革。直至今天,山东有的地方还保留着亲人去世后三个月不理发的习俗。


儒家的三年居丧制度不仅遭到其他学派如墨家的抨击,就连孔子的弟子也提出质疑。三年的丧期,不能行礼做乐,礼乐必坏,根据自然界稻米一年一收成,钻木取火的木头一年轮一次,宰我提出守丧一年足矣。这里宰我谈及的是伦理规范的问题。孔子的回答却引向了情感的方面,直接问心是否安。父母死后吃得好、穿得好,如若心安,你就守一年好了。其实,重的还是一种情感。孔子看重的是文化意义和长期的效果。我们现在看中国的礼制,不能只关注表面的条条框框,还应该透视体制背后所蕴含的情感,要学会抛却僵化的程式,发掘内在的精神。内心满怀真诚地去怀念死者,以人性化的方式去安葬、祭奠,不仅是对死者的尊重,也是对生者的尊重。情感真挚朴素,是核心,外在的礼节只是表现情感的方式而已,应根据时代、地域等背景的不同而有所不同。用孔子本人的话来说:“礼,与其奢也,宁俭。丧,与其易也,宁戚”(《论语·八佾》),用发展的眼光来审视我们的文化,取其精华弃其糟粕,不断修正完备。(段丽丽)


根据吴光编著2016版《论语治要》改编




吴光

1944年10月生。浙江淳安人。1968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历史档案系本科,1981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历史系研究生,获历史学硕士学位。


浙江省儒学学会会长、国际儒学联合会荣誉顾问、全国儒学社团联席会议创会秘书长等职。


自1987年以来,多次应邀到日本、新加坡、韩国、美国、德国、前苏联、澳大利亚、马来西亚等国及港、澳、台访问、讲学、研究或开会。著有《儒家哲学片论》《吴光说儒》《干部儒学读本》等专著和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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