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卖女性儿童及买妻生子建议死罪
拐卖女性儿童及买妻生子建议死罪
文/肥猪满圈
新号,愿意加的可以加我这个号,最好别重复加,加了我其他号的朋友,拜托不要再加,资源有限
我建议买妻生子和拐卖女性儿童一律死罪!
我知道,也许这不符合法治精神,或者不符合立法原则,甚至是以暴制暴以恶制恶会更不好,不值得提倡。
而且如果真的是买“妻”生子,我甚至觉得还不那么恶劣。必定中国人对“妻子”即老婆不那么恶劣吧,甚至很多人还是宠妻狂魔,我就是。
关键是比如“丰县案”,那买的可不是妻,那是性奴,是生育机器,是性服务器,是工具,已经不算是人类属性。无法想象的恶劣,任何形容词都不足以形容它的丑恶程度。真的,无法描述。
类似于这样的行为,我建议死刑。如果刑法的法条没有死刑,那就修改法律,加上死刑。甚至车裂 千刀万剐 下油锅 凌迟猝死都不为过。我估计,全国没一个人反对对买妻生子和拐卖女性儿童者实施死刑(实施此项犯罪的人除外)。对于普通人来说,你也不买妻生子,你也不拐卖女性儿童。甭说死刑,就是诛九族估计你也同意,因为再严苛的严刑峻法,也和你搭不上疙瘩,你犯不上不同意。
我本人在“里面”都待了一年,遇见形形色色的人,其中非法拘禁的不少。我举例说一个,某男,和女朋友吵架,女朋友要夺门而逃,男的就不让女朋友出门。女朋友说你再不让我出去我就报警了,男的说你报就报,你以为警局你家开的啊。
结果警察来,敲门,喊开门,男的不开,僵持了十几分钟。警方要撬锁,男的怕撬坏了门,才把门打开,结果男的因非法拘禁罪被判1年6个月。
男的一共“拘禁”女朋友3小时左右,不让女滴下楼,就因为这点事。
其实你说判的重不?我个人认为不重。我们在一起,讨论过很多次这件事,那男的一脸的不服气,觉得也没伤害女朋友,只是威胁弄…她,但是没动手,因此男的觉得自己很冤。我一直不觉得男的冤,你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谁知道拘禁时间长了会咋样?你就得付出代价!
那么,相比较而言,买妻生子的,一拘禁就是10年20年啊,而且不光是拘禁罪,还有强奸甚至轮奸罪虐待等等,那该咋算?如果按3小时1年零6个月(即一年半)算,拘禁20年:20年X365天X24小时=17万5200小时;1.5年除以3小时=0.5年,即这男的拘禁1小时获刑半年。那就是17万5200个半小时,应该合计获刑87600年,我这么算没错吧?
确实,我很理性,而且一直提倡公平正义法治,但是,对此类犯罪,我真的无法容忍。当然了,再严刑峻法,也不能彻底根治,不治本,我知道。治本之法,和人类文明程度有关。
其实能咋着?咱期待改善吧。
希望您持续关注我的文章,您看我的文章长智慧长常识!
如果您觉得我写的还凑合,请打赏鼓励—感谢!
需要写个人传记和剧本的朋友请和我联系,此文开头有微信二维码,感谢!
延伸阅读……
北京作家编剧老李
18022022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