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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司赢了!华人业主将温哥华市政府告上BC高院,25万“房屋空置税”先不用缴了


温哥华灰岬区的贝尔蒙特街,是名闻遐迩的“豪宅一条街”和卑诗省地产财富密度最大的街区之一。这个街上的4749号宅院,1.1英亩大,现估价2670万元,但地上建筑的价值仅为10000元,是一幢一层半的住宅,建于1937年,有6间卧室和5间浴室。


院里正在施工


去年,该地业主何意菊(音译)收到了温哥华市政府发来的税单,24.9万元“房屋空置税”(Empty Homes Tax)。对此税单业主不服,因此她将温哥华市政府告上法庭,要求温哥华市政府撤销这份缴税令。


据CBC news报道,BC省最高法院裁定温哥华在对此住宅征税时犯了错误,并下令温哥华市重新审核此案。


根据法院的裁决,此住宅的业主在2018年提交空置房屋税表时就一直在采取措施重建该房产,包括进行有污染的石棉拆除工作,不适合居住,应该在空置税豁免范围之内,业主在2017年也向该市提交了各种许可证申请。

 

但是温哥华市政府拒绝了她的豁免请求。当时空置税相关审查人员认为,没有足够证据证明此住宅正在进行重建或装修。
随后,业主请求审查小组重新评估此案。
法官Shelley Fitzpatrick在裁决中说,虽然审核小组收到了关于她的相关许可证的申请,但他们没有告诉He,而且在没有举行口头听证的情况下拒绝了她的请求。
Shelley Fitzpatrick还写道,温哥华市府已经意识到审查小组的决定"不符合相关程序的要求",并下令由陪审团进行新的听证会。


温哥华的“房屋空置税”生效于2017年1月1日,目的是将空置和使用不足的住宅推向市场,解决一部分出租房不足的问题。根据温哥华市附例(11674号地方空置税法规),如住房在一年内空置超过半年,将被征收应税估价1%的空置税。


根据市政府资料,全市大部分物业都无需缴纳此税。如在税务年度中至少有六个月是作为注册业主或其家朋的主要居所,或是在税务年度中至少有六个月是被出租,且每次租期为连续 30 以上,或是符合其他八项豁免条件的任何一项或多项,都可被“豁免”而无需缴税。


“八项豁免条件”之一,是“该物业正在进行重建或大规模整修,已获得相关许可证,且相关工程在全力和全速进行中”。


这处正在“重建”的豪宅是否应该缴纳“空置税”?


业主何意菊(音译),疑是中国著名企业家,宁波奥克斯空调老板郑坚江的太太。在提交给卑诗省最高法院的诉状中说,她于2015年10月购入该物业,并于2018年2月向市政府提交了上年房产状况申报,在其中报称自己符合空置税豁免条件。她说,她当时在对老旧的房屋进行重建,所以应以“住宅物业6个月以上没住人但在进行重建”的原因予以豁免。


按11674号城市附例的要求,可以豁免的重建,必须持有市政府的许可证,且由政府相关官员认定重建工程是积极进行的,没有发生无故的拖延。


为此,房主表示,她在2017年4月就向温哥华市政府申请“房产开发许可证”,但市政府直到2019年才把建筑许可证发出来。建筑许可证出得晚,和自己一方无关,非己方过错,而且市政府建筑官员也从未表示这项物业重建做得不积极,或有任何无故拖延。


2018年3月8日,温哥华市政府否决了她的重建豁免申请,并发出了空置税缴纳通知书。该物业的空置税是按2490万元的估价即应税价计算的,有24.9万元。

房主指称,这处物业有资格获得空置税豁免,市政府否决自己的豁免申请是不合理的,应予以推翻。她在诉状中提出,2017年1月,她对房屋做了“环境分析”,结果是存在石棉隐患,根本无法居住。


市政府空置税审查官驳回她的豁免申请,是因为认定其申请中提交的证据“不适当”,不足以支持豁免,并确定该物业超过180天没住人的原因并非因为重建。


为此房主又向温哥华“空置税审查小组”提出了申诉,但据她说这个小组并没有给她提供机会去做口头申辩。2018年4月,审查小组通知她,已完成审查,她提交的证据并不能够使其所提交的豁免申请达到附例的要求。


按审查小组所说,其“空置税审查小组”的决定是最终的,无可申诉。温哥华市政府对此也无意发表评论。一切都须等待卑诗最高法院的判决。


根据一份新报告,温哥华的空置房屋税自2016年推出以来,已额外增加了3870万加币的收入。该税——与省政府的投机和空置税分开——明年将从1%升至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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