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址内参 | 中国城市政商关系排名发布:哪个城市更宜投资
长期以来,中国地方政府之间形成了一种相互学习政商关系的互动机制。近年来,很多城市更是明确树立了“对标”对象,作为自己学习和赶超的对象。
人大国发院的研究报告发现,从2014 年到2018 年,城市之间考察学习的次数从75 次逐步增加到286 次。在城市学习过程中,深圳、杭州、上海、苏州和广州是被学习次数最多的五个城市,而这五个城市正是营商环境排名前列的城市。
典型案例是,为了学习和赶超“对标”城市深圳,青岛市在2019 年派出了175名干部前往深圳的企业挂职学习,而学习的主要内容就是政府如何为企业服务。
在此背景下,继2018 年发布《中国城市政商关系排行榜(2017)》之后,人大国发院政企关系中心又发布《中国城市政商关系排行榜(2018)》,对292 个地级以上城市的政商关系进行全面评价。
人大国发院课题组负责人聂辉华教授指出,这个排行榜有几个亮点:一是覆盖城市范围广,去年包括285个城市,今年包括292个城市;二是以国家领导人提出的“亲”、“清”两个维度来度量政商关系;三是独创了领导人到企业座谈或调研次数的亲近指标,与国家发改委最近的规定完全契合;四是面向全社会公布详细指标和数据,便于地方政府对标和学者进行学术研究。
东莞政商关系健康指数蝉联第一
根据《中国城市政商关系排行榜(2018)》,政商关系健康总指数前10 名的城市是:东莞、深圳、南京、上海、中山、厦门、北京、广州和济南。东莞的政商关系健康指数蝉联第一。
(1)按区域比较,华东地区表现最优,其次为华南地区,东北地区最后。
(2)加总到省级层面比较,上海排名第一,北京第二,天津第三。与去年相比,上海和北京的位次保持稳定,天津有所上升。
(3)按城市级别比较,重点城市前五名城市为:深圳、南京、上海、北京和厦门;普通城市前五名为:东莞、中山、佛山、珠海和无锡。
(4)与去年相比,今年名次进步最快的20 个城市中,襄阳、淄博、乌鲁木齐、拉萨、巴中名列前5。
经济越发达政商关系越健康
报告涵盖的292个城市包括直辖市、副省级市、省会城市和地级市,不包括自治州、盟、地区和县级市。首先,我们根据各个城市政商关系健康指数得分,绘制了全国政商关系健康指数地图(图1)。
颜色越深的地方表示政商关系健康指数得分越高,即政商关系越健康。直观上,东南沿海省份整体上城市政商关系健康指数分值较高,而东北地区整体颜色偏浅,表明东南沿海地区的政商关系好于东北地区。此外,纯白色部分为缺失数据的城市,不进入本次排名。
在全国各城市中,东莞的政商关系健康指数仍然排名第一,与去年一样。除了直辖市北京,前十名的城市几乎都处于东南沿海,尤其是南部沿海。在前20 名城市中,绝大多数城市也是沿海城市,只有西安、成都和武汉是中西部城市。
按省份归属,广东省表现最为亮眼,其所属城市有5 个(深圳、中山、广州、佛山和珠海),遥遥领先于其它省份。其次为江苏省,有4 个城市(南京、无锡、常州和苏州)进入前20 名。再次,浙江省也有3个城市(金华、杭州、宁波)进入前20 名。
从各大区域来看(图2),华东地区表现最优,其次为华南地区,并且两地差别不大,明显高于其他地区。相对来说,东北和西北地区的整体表现落后,得分低于全国平均值。这一结果与去年类似。
中小城市提升政商关系进步快
省份政商关系健康指数根据省内各市政商关系指数的平均分计算,其中直辖市的省份政商关系指数等于城市政商关系指数。按照这样的计算方法,上海在全国排名第一,北京第二,天津第三,而在普通省份中,浙江省排名第一,江苏、广东排名靠前。
整体而言,直辖市排名明显高于普通省份,并且优势明显。与去年相比,上海和北京的位次保持稳定,天津有所上升。
同时报告比较了2017 版和2018 版政商关系健康指数,找出了排名上升较快的城市。名次进步最快的20 个城市名单中,襄阳、淄博、乌鲁木齐、拉萨、巴中名列前5。
从进步城市的分布来看,虽然排名上升的城市处于全国各个地区,但是以在中西部地区居多,例如襄阳、乌鲁木齐、拉萨、常德、巴中等城市。中西部地区营商环境基础相对比较薄弱,因此改善的空间较大。
从进步城市的等级或规模来看,进步快的城市主要为普通城市,特别是中小城市。除了乌鲁木齐和拉萨为省会城市,重庆为直辖市外,其他的城市均为一般城市。
关于改善政商关系的五大建议
人大国发院课题组提出如下政策建议:
第一,进一步提高政府的电子政务水平,加强这方面的基础设施建设和标准统一。电子政务使得政府更透明,交易费用更低。
第二,鼓励中小城市学习和借鉴先进城市的成功经验,加强城市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中国的城市“精英俱乐部”并非铁板一块,而是有着较好的流动性。
第三,鼓励自上而下推动政商关系和营商环境的改善。以山东为例,全省在转换动能和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运动式推进,已经收到了良好效果。在清白指数方面,全国前5名的城市中,山东省独占3名。
第四,鼓励民间机构对各地区营商环境进行评估,形成一个竞争性评估“市场”。应该鼓励第三方机构开展营商环境评估,逐步形成独立、权威、全方位的评估体系。
第五,扎实推进营商环境的深层次改善,防止表面化、象征性和低水平的“恶性竞争”。应该将重心放在保护企业家产权和人身权、保护知识产权、维护市场竞争秩序、推行“竞争中性”原则以及加强政府和企业沟通等“重头戏”方面。
最后附政商关系排名全名单——
来源 | 园区荟(ID:chuangyi-icity)
资料 | 《中国城市政商关系排行榜(2018)》
整理 | 荟荟
图表 | 人大国发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