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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 | 河南、山东、山西、湖南、安徽五省相继开展注册会计师挂名执业行为清理整治工作

协会网站 审计芸 2024-03-22
 



多个省市紧急开展注册会计师挂名执业、未专职执业行为整治行动,并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细致安排




山东、山西、湖南、河南、安徽等多个省市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部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注册会计师挂名执业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财会〔2021〕12号)要求,开展各省辖区内注册会计师挂名执业行为整治工作。


    一、专项整治工作重点    


整治注册会计师将资格挂靠在会计师事务所但并不实际执业,以及注册会计师不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等行为。

         二、工作方式           


注册会计师挂名执业行为,损害行业形象,扰乱行业秩序,不利于行业的健康发展。各地以是否专职执业为标准开展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大对注册会计师挂名执业行为的整治力度,建立注册会计师挂名执业行为预防和监管长效机制,将挂名执业行为纳入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重点,并在任职资格检查过程中专项整治。

         三、工作程序           


专项整治工作共分为 机构自查、协会检查、公布结果 三个阶段。
机构自查阶段---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本所注册会计师挂名执业行为自查。各会计师事务所自行清理整顿,将未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的注册会计师注销注册,填写提交《注销注册会计师注册登记表》(详见附件),并提交自查报告。
协会检查阶段---协会开展全省注册会计师挂名执业行为检查。本次挂名执业行为检查与2021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相结合,协会将根据财政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提供的注册会计师参保信息,以及各注册会计师的劳动合同、人事档案、业务报告出具等情况开展检查。
公布结果阶段---根据《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令第99号)的规定,对不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的注册会计师依法注销注册,并将注销注册人员名单予以公告。
各省市专项整治的具体时间安排汇总如下:

  山西省      




根据山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2021年6月25日发布的《关于开展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挂名执业行为自查工作的通知》(晋会协[2021]28号)文件要求,从即日起开展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挂名执业行为自查工作。

山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特别强调:在机构自查过程中,如果发现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虚假申请材料取得注册会计师注册的,由省注协撤销注册,并移交山西省财政厅,对注册申请人、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主任会计师)给予警告,并向社会公告。

山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联系电话:0351-4061569



  湖南省      




根据湖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2021年7月1日发布的《关于开展注册会计师挂名执业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湘注协[2021]17号)文件要求,湖南省专项整治工作在7月至8月进行,其中:

自查阶段:2021年7月1日至10日。  
检查阶段:2021年7月11日至31日。  
公布结果:2021年8月31日前。
湖南注协还对整治工作的其他事项作出安排:

一、各市州协会应充分认识此次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周密抓好实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在整治工作中遇到相关问题和情况,及时向我会报告。

二、各会计师事务所应高度重视挂名执业行为整治工作,认真组织自查,对存在挂名问题的要立即整改,做到应改尽改,应清尽清。

三、欢迎社会各界对我省注册会计师挂名执业行为进行监督举报。对收到的举报线索,我会将及时核实查处。

湖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联系人:会员部 李巧梅

  联系电话:0731-85165268

  电子邮箱:1208049037@qq.com

  联系地址:长沙市天心区城南西路1号省财政厅办公楼19楼1914房,邮编:410015。


  

  山东省   




根据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2021年6月30日发布的《关于开展注册会计师挂名执业检查的紧急通知》(鲁会协[2021]54号)文件要求,省注协在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期间已要求各会计师事务所签署承诺书,初步核查注册会计师基本情况。
请各会计师事务所再次核实相关情况,对没有缴纳社会保险,除了兼职挂名注册会计师要主动上报以外,其他的也要做出详细的分情况说明解释并附报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及自查汇总表7月10日之前上报省注协。
下一步,省注协将依据上级部门提供的注册会计师参保信息,并结合劳动合同、人事档案、业务报告出具等内容开展整治工作。
协会检查整治中发现事务所没有认真自查自纠,仍存在兼职挂名注册会计师的,将对事务所从重惩戒,并列为行业年度检查、专项检查重点对象。

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联系人:冉祥俊

联系电话:0531-82919675、82919689

邮寄地址:济南市市中区二环南路2167号越秀园小区公建楼211室



  河南省   




根据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2021年6月30日发布的《关于开展全省注册会计师挂名执业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豫会协[2021]37号)文件要求,此次整治工作从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1年7月20日结束,采取自查自纠重点核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自查自纠(2021年6月30至7月9日)

1.各会计师事务所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自查,做到不走过场、全面覆盖。在认真自查的基础上,各会计师事务所按规定如实填报《河南省注册会计师挂名执业行为整治情况统计表》,同时尽快纠正到位并形成自查情况报告,于2021年7月7日前上报所属注册会计师协会。

2.各市注册会计师协会负责收集汇总辖区内会计师事务所自查情况报告及统计表,并于2021年7月9日前审核后上报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二)重点核查(2021年7月10日至20日)

在自查自纠基础上,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将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供的有关数据,对各会计师事务所自查结果进行重点核查。对自查不认真、隐瞒不报或不及时纠正的,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处理处罚

省注册会计师协会针对整治工作发现的问题,依据《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令第99号)规定,对不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的注册会计师依法注销注册,将注销注册的人员名单予以公告,并记入诚信档案。

对清理后不符合设立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省财政厅会计处进行相关处理。

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对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一)高度重视,应清尽清。各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各会计师事务所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充分认识注册会计师挂名执业行为的严重危害和不良影响,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到应改尽改、应清尽清。

(二)如实上报,按时完成。各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各会计师事务所要将本通知精神及时通知到每位注册会计师,按照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完成自查和上报工作。

(三)接受举报,欢迎监督。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设立举报电话,受理挂名执业注册会计师的投诉举报,对有关问题和线索,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将逐一进行核实,认真严肃处理。

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举报电话:0371-65741661



  安徽省   



2021年7月1日,根据财政部 人社部《关于开展注册会计师挂名执业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净化注册会计师行业执业环境,安徽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向社会公开征集挂名执业问题线索。
针对安徽省在册的注册会计师,征集两类线索:

一是注册会计师将资格挂靠在会计师事务所但并不实际执业,以及注册会计师不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等问题;

二是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

省注协将对收到的问题线索,及时核实查处,重点关注社会反映强烈、带有普遍性的重要问题线索。

安徽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电话:0551-68150456,邮箱:ahzxjgb@sina.cn

地址:合肥市阜南西路238号省财政厅19层1904室



本文以上信息来源于湖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山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河南省注协会计师协会、安徽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转载请注明出处。


早在2020年3月15日,审计云已就行业内注册会计师挂名执业问题进行过专文披露,推荐阅读:

注册会计师行业3•15报告(二):挂名执业,缘何屡禁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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