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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届主席令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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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任命温家宝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3年3月16日

第二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任命黄菊、吴仪(女)、曾培炎、回良玉(回族)为国务院副总理; 任命周永康、曹刚川、唐家璇、华建敏、陈至立(女)为国务委员; 任命华建敏为国务院秘书长(兼); 任命李肇星为外交部部长; 任命曹刚川为国防部部长(兼); 任命马凯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任命周济为教育部部长; 任命徐冠华为科学技术部部长; 任命张云川为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主任; 任命李德洙(朝鲜族)为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 任命周永康为公安部部长(兼); 任命许永跃为国家安全部部长; 任命李至伦为监察部部长; 任命李学举为民政部部长; 任命张福森为司法部部长; 任命金人庆为财政部部长; 任命张柏林为人事部部长; 任命郑斯林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长; 任命田凤山为国土资源部部长; 任命汪光焘为建设部部长; 任命刘志军为铁道部部长; 任命张春贤为交通部部长; 任命王旭东为信息产业部部长; 任命汪恕诚为水利部部长; 任命杜青林为农业部部长; 任命吕福源为商务部部长; 任命孙家正为文化部部长; 任命张文康为卫生部部长; 任命张维庆为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任命周小川为中国人民银行行长; 任命李金华为审计署审计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3年3月17日

第三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03年4月26日的决定: 免去张文康的卫生部部长职务; 任命吴仪(女)为卫生部部长(兼)。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3年4月26日

第四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03年6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3年6月28日

第五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03年6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3年6月28日

第六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03年6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3年6月28日

第七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03年8月27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3年8月27日

第八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03年10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3年10月28日

第九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03年10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6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3年10月28日

第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03年10月28日的决定: 免去田凤山的国土资源部部长职务; 任命孙文盛为国土资源部部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3年10月28日

第十一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03年12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2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3年12月27日

第十二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0312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2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3年12月27日

第十三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 2003年12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2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3年12月27日

第十四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04年2月29日的决定: 免去吕福源的商务部部长职务; 任命薄熙来为商务部部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4年2月29日

第十五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04年4月6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公布,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4年4月6日

第十六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04年6月2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1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4年6月25日

第十七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4年8月28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布,自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4年8月28日

第十八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4年8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4年8月28日

第十九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4年8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4年8月28日

第二十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4年8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4年8月28日

第二十一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4年8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4年8月28日

第二十二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4年8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4年8月28日

第三十三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4年8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4年8月28日

第二十四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4年8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4年8月28日

第二十五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4年8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4年8月28日

第二十六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4年8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4年8月28日

第二十七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4年8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4年8月28日

第二十八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4年8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4年8月28日

第二十九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4年10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4年10月27日

第三十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4年10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本决定第一条、第二条、第四条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三条在选举新的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时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4年10月27日

第三十一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04年12月29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公布,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4年12月29日

第三十二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五)》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05年2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5年2月28日

第三十三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05年2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5年2月28日

第三十四号

《反分裂国家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05年3月14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5年3月14日

第三十五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05年4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5年4月27日

第三十六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05年4月27日的决定: 免去吴仪(女)兼任的卫生部部长职务; 任命高强为卫生部部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5年4月27日

第三十七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05年7月1日的决定: 一、免去张福森的司法部部长职务; 任命吴爱英(女)为司法部部长。 二、免去郑斯林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长职务; 任命田成平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5年7月1日

第三十八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05年8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5年8月28日

第三十九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05年8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5年8月28日

第四十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05年8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5年8月28日

第四十一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中央银行财产司法强制措施豁免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05年10月2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5年10月25日

第四十二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4年8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4年8月28日

第四十三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05年10月27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布,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5年10月27日

第四十四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05年10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5年10月27日

第四十五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05年12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

 

主席 胡锦涛

 

2005年12月29日

第四十六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05年12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5年12月29日

第四十七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05年12月29日的决定: 免去张春贤的交通部部长职务; 任命李盛霖为交通部部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5年12月29日

第四十八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06年2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6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6年2月28日

第四十九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06年4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1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6年4月29日

第五十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06年4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6年4月29日

第五十一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06年6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6年6月29日

第五十二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06年6月29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公布,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6年6月29日

第五十三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06年8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6年8月27日

第五十四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06年8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6年8月27日

第五十五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06年8月27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公布,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6年8月27日

第五十六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06年10月3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6年10月31日

第五十七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06年10月3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6年10月31日

第五十八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06年10月3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6年10月31日

第五十九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06年10月3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6年10月31日

第六十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06年12月29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公布,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6年12月29日

第六十一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06年12月29日的决定: 免去杜青林的农业部部长职务; 任命孙政才为农业部部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6年12月29日

第六十二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07年3月1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7年3月16日

第六十三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07年3月1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7年3月16日

第六十四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07年4月27日的决定: 一、免去李肇星的外交部部长职务; 任命杨洁篪为外交部部长。 二、免去徐冠华的科学技术部部长职务; 任命万钢为科学技术部部长。 三、免去孙文盛的国土资源部部长职务; 任命徐绍史为国土资源部部长。 四、免去汪恕诚的水利部部长职务; 任命陈雷为水利部部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7年4月27日

第六十五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7年6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7年6月29日

第六十六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7年6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7年6月29日

第六十七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7年6月29日的决定: 免去高强的卫生部部长职务; 任命陈竺为卫生部部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7年6月29日

第六十八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07年8月3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7年8月30日

第六十九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07年8月3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7年8月30日

第七十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07年8月3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7年8月30日

第七十一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07年8月30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7年8月30日

第七十二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07年8月3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7年8月30日

第七十三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07年8月30日的决定: 一、免去张云川的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命张庆伟为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主任。 二、免去许永跃的国家安全部部长职务; 任命耿惠昌为国家安全部部长。 三、任命马(文加马旁)(女)为监察部部长。 四、免去金人庆的财政部部长职务; 任命谢旭人为财政部部长。 五、免去张柏林的人事部部长职务; 任命尹蔚民为人事部部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7年8月30日

第七十四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07年10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7年10月28日

第七十五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07年10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7年10月28日

第七十六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07年10月28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公布,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7年10月28日

第七十七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07年10月28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布,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7年10月28日

第七十八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07年10月28日的决定: 免去周永康兼任的公安部部长职务; 任命孟建柱为公安部部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7年10月28日

第七十九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07年12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7年12月29日

第八十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07年12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7年12月29日

第八十一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07年12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7年12月29日

第八十二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07年12月29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公布,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7年12月29日

第八十三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07年12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7年12月29日

第八十四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07年12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7年12月29日

第八十五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07年12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3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7年12月29日

第八十六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07年12月29日的决定: 免去薄熙来的商务部部长职务; 任命陈德铭为商务部部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7年12月29日

第八十七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08年2月28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公布,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8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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