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起纷争 乡贤评理化干戈
近日
彭水法院保家人民法庭与保家镇
“乡贤评理堂”调解员巫国文
一起成功调解了一起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并当庭兑现
彭水法院受理该案后
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矛盾较大
时间较为久远
遂邀请当地乡贤调解员巫国文共同参与调解
乡贤巫国文多次实地走访,向当地村民了解案情,力图寻找到破解之道。在弄清前因后果后,他将谢某和曾某邀约到保家镇“乡贤评理堂”进行调解。乡贤巫国文运用情理交融法对双方予以劝解,找到双方当事人多年的症结,提出了合理的调解方案,获得双方当事人的一致认可。
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调解,谢某与曾某握手言和,达成谢某放弃2万元房款,曾某当场兑现谢某7万元剩余房款,同时还对水、电等户头变更作出了约定。至此,长达十二年的矛盾纠纷终得以圆满化解。
事后曾某笑着感叹道:“这个案子,对方起诉来以后,我彻夜难眠,考虑了很多,不要这个房子吧,都在这里住了这么些年,和附近邻居都有感情了,要这房子吧,这个房屋还是和他人共墙,现在我所有的担心全部没有了,特别是调解员主动提出把水、电的户口过户到我名下一起调解,调解完毕后,调解员担心以后若通了天燃气,还一并把天燃气的过户和以后的征地拆迁补偿款一并约定在里面,让我吃了一个定心丸,我很满意,这7万元拿的不亏也很高兴。”
“
保家人民法庭负责人
表示
本案涉及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的问题,立案之后,法庭前期进行了走访和摸底,发现买卖双方并非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而对于合同效力的审查是人民法院认定本案的关键,该案面临该买卖合同无效的巨大风险,一旦认定无效,将面临卖方退已收房款和主张房屋十二年的使用费,买房主张房屋装修损失等一系列问题,遂移交给了乡贤评理堂进行调解。本案最终这样处理,解决了社会问题,真正实现了“让矛盾纠纷化于未发、止于未诉”。
近年来,彭水法院保家人民法庭充分挖掘乡贤资源,邀请在当地有威望、有品行、有热情的老干部、老党员、老教师、老模范为法庭调解员参与诉前、诉中调解工作,实现乡贤文化与诉源治理有机结合,源头预防和化解基层矛盾纠纷。
通讯员 | 张泷 张松
编辑 | 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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