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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审执”三重调解 助力消除多年土坎安全隐患

近日

彭水法院受理了一起

因土地边界争议带来的排除妨害纠纷

在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协助下

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

纠纷最终化解


张某与任某系彭水县某村村民,两家相邻而居。任某为扩大牲畜圈舍,打算将一块与张某相邻的土地开挖后搭建牛棚。因该地处于半坡,任某开挖后使得该地块与张某房屋存在高低落差,形成一道高约五六米、宽约七八米的垂直土坎,没有任何围栏,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张某回家后发现该情况后,遂与任某发生矛盾,双方一度闹得水火不容。当地村民委员会得知后,主动介入,通过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对张某和任某组织了调解。

图为在人民调解员在村委会调解

2021年11月,当事双方达成了人民调解协议,由任某在村民委员会指定的边界内对土坎进行加固,消除安全隐患。之后,任某未按调解协议履行,张某诉至人民法院,请求对该人民调解协议予以确认。诉讼阶段,承办法官再次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双方又一次达成调解,对土坎的安全隐患消除方式及期限做出了明确的约定。



调解生效后

张某与任某因土地边界问题再次发生争议

任某明确表示土地边界问题不解决

便不会对涉案土坎的安全隐患进行消除

张某无奈申请强制执行


受案后,执行人员仔细梳理该案的由来,及时与当地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联系,邀请当地村民委员会及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同参与该案的执行,并提前与张某、任某进行沟通,通过现场实地勘查、走访村民调查,在村干部和调解员的共同努力下,历时五个多小时,成功使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张某当场联系机械设备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土坎进行风险排除。

图为查看存在安全隐患的土坎现场






彭水法院将持续依托乡镇、村组的沟通协调机制,化被动受案解案为主动化解纠纷,纵深推进多元解纷,以构架法治社会、服务乡村振兴为目标,不断尝试新的纠纷解决模式,在探索中积累经验,用经验完善机制,努力打通基层司法治理的“最后一公里”。



通讯员 | 周新然

编辑 | 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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