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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对话】乐山市医保局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突如其来,打乱了春节假期,但形势越严峻复杂,越要保持冷静、坚定信心,不信谣,不传谣,党委政府正有力有序推进各项防控措施,坚决打赢这场抗击疾病的硬仗。


  为了让广大市民了解疫情最新情况,乐山市医疗保障局接受乐山新闻网邀请,来到海棠社区会客厅开展了一次网络对话,集中回应群众关切,普及医保相关知识,解答市民疑问。








  作客时间:2月3日14:30——15:10

  作客地点:心连心直播间

  作客嘉宾:


  饶志明  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舒 琴  市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科科长

  赵 青  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副主任

潘思印  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法规科)主任







Q
1、之前说医保缴费时间截至2020年2月29日,受疫情影响截止时间会延长吗?受疫情影响,不能及时参保的是否会放宽期限呢?逾期缴纳的,参保人员的待遇会不会受影响呢?A

舒琴:首先我们倡议和引导群众尽可能采取非接触式的途经办理医保业务。城乡居民缴纳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可登录“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社保缴费]功能及其链接的银行代缴渠道、四川省电子税务局、“四川税务”手机APP办理社会保险费申报缴费。如果受疫情影响,对未能及时办理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职工补充医疗保险、职工大病保险参保缴费的个人,放宽参保缴费时限,允许其在疫情结束之日起30日内补办补缴,参保人员医保待遇不受影响。



Q
2、听说,疑似病例也纳入了医保范围,是真的吗?A

舒琴:真的,医保特殊报销政策适用人群是:疫情流行期间,对于卫生健康部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确定的确诊和疑似患者。



Q
3、现在办理医保会存在聚集排队的现象吗?现在好怕去人多的地方。能否畅通网上办理渠道或者开展预约服务呢?现在大家都不敢出门,请问在疫情期间怎样办理医保相关业务?疫情防控期间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业务如何办理?A

赵青:积极倡议和引导群众尽可能采取非接触式途径办理医保业务。探索试行容缺受理和事后补交材料,为办事群众和单位及时办理参保登记、待遇申报、异地就医备案、门特门慢认定、调整定点医疗机构及缴费基数核定、人员增减、参保信息修改等业务,减少因人员流动造成疫情传播的安全风险。


饶志明:乐山市医保服务大厅从2月3日开始受理医保业务。为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医疗保障经办工作,2月2日,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王素英专门主持召开局长办公会,审议《乐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医疗保障经办工作的通知》等工作文件,推出了“八办”便民服务,如日常业务“网上办”、申办材料“邮寄办”、费用结算“系统办”、咨询交流“电话办”、参保报销“延期办”、就诊购药“便民办”、批量业务“预约办”、线下环节“帮代办”,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带来的交叉感染风险,守护群众健康。同时,我们也在“乐山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发布了《乐山市医疗保障局新冠肺炎防控期间医保业务经办服务指南》,对临时性调整的相关医保业务经办流程(方式和途径)进行了明确,公布了全市各级医保经办机构邮寄地址、咨询电话、备案电话,在此也倡议广大群众尽可能采取非接触式经办途径办理医保业务。


这里,温馨提醒广大参保群众,如确需现场办理,请自觉佩戴口罩进入医保服务大厅,并接受大厅工作人员的引导安排,办理业务保持好安全距离。同时,我们将全方位做好大厅消毒工作,并在大厅底楼出入口设立了疫情监控点,进门必须测量体温,对于不佩戴口罩、体温超过37.3℃或发现有咳嗽等呼吸道可疑症状者的办事人员将进行劝离,请予以理解和配合。



Q
4、现在疫情紧张,如果不小心被疑似了,要怎么走医保呀?A

赵青:这个问题涉及到两个方面,一个是本地参保人员,疫情流行期间,对于卫生健康部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确定的确诊和疑似本地参保患者,持社会保障卡就诊治疗,住院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另一个就是异地参保人员。对于卫生健康部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确定的确诊和疑似异地参保患者,严格按照国家要求实行先救治后清算,医疗机构和医疗保障经办机构要及时协助患者进行异地就医备案。确诊和疑似的异地参保患者在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备案登记后,参保人持社会保障卡就诊治疗的住院医疗费用按规定通过联网结算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



Q
5、国家医疗保障局对医保系统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保障工作总体要求是啥子?A

饶志明:国家医疗保障局对医保系统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保障工作总体要求是“两个确保”: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得不到及时救治;确保定点医疗机构不因医保总额预算管理规定影响救治。春节期间我市各级医保部门迅速响应上级部署,密切关注疫情进展,全体医保人用实际行动彰显社会责任,为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全力以赴、贡献力量。



Q
6、医保部门采取了哪些措施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得不到及时救治?确保定点医疗机构不因医保总额预算管理规定影响救治?A

舒琴:一是对于确诊和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实行免费医疗救治。二是对于确诊和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异地就医患者,先救治后结算,报销不执行异地转外就医支付比例调减规定,减少患者流动带来的传染风险。三是确诊和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使用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符合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的,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饶志明:确保定点医疗机构全力救治方面。一是对全市12家定点救治医院采取了预先拨款,全市医保系统已主动预付医保基金1960万元,减轻医疗机构垫付压力。二是治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发生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定点医疗机构总额预算管理,实行按项目管理。三是缩短报销周期,及时结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医疗费用。



Q
7、请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产生的哪些医疗费用是属于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内的呢?A

潘思印:纳入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和疑似肺炎诊疗方案覆盖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基金的支付范围。对超出现有医保“三个目录”范围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其中对超出现有医保“三个目录”范围的药品按甲类药品报销,医疗服务项目直接纳入医保支付范围。除此之外,医保范围也进行了调整,如已经进入国家卫健委最新发布的第四版诊疗方案的阿尔法干扰素、抗艾滋病药洛匹那韦/利托那韦等原本限制使用、或不在医保范围的药物都将得到医保覆盖,确诊和疑似患者可以报销。



Q
8、武汉新型肺炎传到乐山后,我们老百姓按照网上和电视上,还有社区的宣传,出门都喊要戴口罩,但现在乐山到处都买不到口罩,网上也抢不到,有些药店偶尔倒是能买到口罩,但是比平时的价格要高很多,医保局是管药店的,对他们这种在疫情期间乱涨价的行为是如何管的?A

饶志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乐山医保系统已接到不少群众反映我市有部分药店销售的医用口罩和一些消毒防护用品闻风涨价的情况,针对群众的诉求,乐山市医疗保障局按照职能职责,做了以下工作:


专门下发《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加强对定点药店协议监管的通知》,要求全市医保系统,在疫情防治期间,加强对定点药店销售的药品、医用防护用品、消毒防护用品等产品的价格监测,密切与市场监管部门的联系沟通,既要把监测发现到的相关产品价格异常波动情况及时通报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作价格是否违法违规的认定,又要求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向医保部门通报查处属地定点药店哄抬药品、口罩、消毒等医用防护产品价格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市场监管部门通报给我们医保部门的涉及定点药店价格违法违规、销售假冒伪劣防疫用品等的行为,医保部门立即根据两定机构协议,暂停医保服务,停止医保结算,顶格调查处理。


近期,全市医保系统已对7起定点药店涉嫌价格违法或销售假冒产品的行为作出暂停医保服务处理,这样,这些涉嫌违法违规的药店在暂停医保服务期间就不能开通刷医保卡购药,老百姓就不会到他的药店买药,起到对药店不诚信经营行为的联合惩戒效果,切实做到以惩戒促整改,将医保监管措施落实到位。同时,向市场监管部门通报监测发现抗病毒药品价格异常波动线索1起。


目前,全市医保系统已组织对辖区内的定点药店负责人开展宣传教育和约谈,要求其严格遵守市场交易的法律法规和定点药店医保服务协议约定,自觉维护市场交易秩序,提升药店经营者的诚信守法意识。同时,我们针对一些因网络舆论宣传导致个别药品被抢购或价格攀升的问题(比如双黄连口服液),我们一方面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重点药品价格的监管,稳定市场价格秩序;另一方面,组织定点医药机构开展疫情防控正面宣传,引导群众理性购药。



Q
9、如何保障药械挂网和应急采购?A

饶志明:对属于省上挂网目录的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所需的药品和医用耗材,药械生产企业可随时向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申请挂网,在省级平台不能保障供应的情况下,医疗机构可先采购后备案应急使用,切实保障临床需求。


Q
10、请问疫情防控期间门诊慢性病申报备案如何办理?A

赵青:参保人员在具有相关病种申报资质的医疗机构就诊后,由医疗机构签署意见再由医院医保科通过传真或微信发至医保经办机构进行申请,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后在核三系统中进行标识,并做好纸质台账,待疫情结束后医疗机构再报送纸质资料。(咨询电话:0833-2302780)


Q
11、疫情防控期间单行支付药品(高值药品)认定及治疗方案审核如何办理?A

赵青:参保人员在具有申报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后,由该医疗机构通过专用网络上传资料,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线上审核。异地就医服用单行支付药品的参保人员可电话咨询相关政策、所需资料以及经办流程,可待疫情结束后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补报销。(咨询电话:0833-2270478)


饶志明:乐山市医疗保障局在这次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疫情的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各项决策部署,从年前就按照上级要求进行部署,春节期间所有的工作人员几乎都没有休息,全程参与其中,切实做好我市医保领域各项防控工作,为乐山疫情防控贡献了医保力量。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市医疗保障局始终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工作来抓,主要领导充分发挥“头雁”作用,党组书记、局长王素英在疫情期间五次召开会议,根据不同的要求及时完善部门工作职责,及时调整防控措施,及时改变工作态势,及时上报有关信息,加快工作推进,确保我市各项医保疫情防控工作都干在实处,走在前列。


二是政策保障到位,落地落实“两个确保”。严格执行国家医保局、省医保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救治相关政策,并第一时间传达到了全市的各级医疗保障部门和医疗机构。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得不到及时救治;确保定点医疗机构不因医保总额预算管理规定影响救治。


三是经办服务到位,提高疫情救治保障。进一步优化就医结算工作流程,对异地就医患者,严格实行先救治后结算,报销不再执行异地转外就医支付比例调减规定。延长心脏病、高血压等门诊特殊疾病患者(包括异地门诊特殊疾病患者)处方时间,由原来的一个月延长为三个月,减少参保人员前往医院的次数,降低感染风险,全力支持医疗机构集中医疗资源收治新冠肺炎感染患者。


四是价格监测到位,严处跟风涨价行为。及时下发通知,建立起我市疫情相关商品价格的应急日监测、日报送机制。全市各级医疗保障部门共监测辖区内医药机构653家,监测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相关的商品1332种。健全与市场监管、卫健等部门联动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对违法违规行为联合惩戒。前面已提到,目前全市医保系统已对7起定点药店涉嫌价格违法或销售假冒产品的行为作出暂停医保服务,停止医保结算的处理。在此基础上,我们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处跟风涨价行为。


五是宣传引导到位,坚定群众战“疫”信心。强化舆论阵地意识,第一时间回应群众关切。我们通过“乐山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积极宣传医疗救治政策和医保工作动态,准确转发全市疫情情况和疫情防控知识,累计推送疫情相关信息30余条,日更新率100%,帮助群众正确认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就是命令、岗位就是战场、防控就是责任

我们全体医保人有信心有决心

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指挥下

党员作表率,全员齐参与

全体抗疫情,万众一心、众志成城

我们乐山一定能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更多精彩对话请点击“阅读原文”


来源:乐山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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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医疗保障局

咨询电话:0833—2101656

举报电话:0833—2694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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