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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医疗保障局等三部门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有关事项的通告





尊敬的缴费人:


  根据当前国家、省、市有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防控要求,现将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缴费期限


  因受疫情影响,用人单位逾期办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业务,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和税务部门应及时受理。对未能及时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职工补充医疗保险、职工大病保险参保缴费的个人,延长参保缴费时限,允许在疫情结束之日起30日内补办补缴,参保人员的医保待遇不受影响。


  因受疫情影响,用人单位未能及时办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参保登记、缴费等业务的,允许在疫情结束后三个月内补办;延迟缴纳期间,免收滞纳金,不影响正常享受各项社保待遇,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


参保缴费渠道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工作,请尽量通过“非接触式”“不见面”服务的经办途径办理各项参保、缴费业务,最大限度减少疫情传播风险。


  (一)机关事业单位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可通过四川社保费管理客户端办理。


  (二)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参保人,可登录“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社保缴费]功能及其链接的银行代缴渠道、四川省电子税务局、“四川税务”手机APP办理社会保险费申报缴费。


  (三)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充分利用银行托收、代扣代缴或“乐山市社会保障服务大厅”办理参保、缴费业务。对补缴保费、待遇审批、待遇核定等需至经办网点现场办理的业务,倡导参保单位和个人在疫情结束后办理。


咨询渠道


  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职工补充医疗保险、职工大病保险相关政策和经办事宜有不清楚的地方,请通过乐山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咨询电话:0833-2639682进行咨询。


  对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相关政策和经办事宜有不清楚的地方,请通过四川一体化政务平台、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拨打经办地相关业务科室电话咨询。参保信息查询、缴费信息查询、个人银行代扣变更、社保卡网上申办、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入信息查询等查询业务,可以通过网上业务办理大厅、掌上社保查询。


  机关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缴费人在办理缴费过程中,可在四川省电子税务局下载查阅相关操作指引和问答,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已提供“四川税务”APP下载链接,缴费人可通过该渠道下载。如果您需要咨询涉及缴费渠道方面的问题,欢迎使用四川省电子税务局在线咨询功能,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以及各地主管税务机关对外咨询电话。


  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乐山市医疗保障局
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乐山市税务局
2020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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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医疗保障局

咨询电话:0833—2101656

举报电话:0833—2694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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