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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业务放心办!乐山市医疗保障局切实做好服务大厅疫情防控工作
进门:一测温一登记
加强人员管控,在疫情防控期间,只保留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主出入口通行,并设立疫情监控点,配备安防人员2名。按照《四川省机关企事业单位“新型肺炎”防控指南》对办事群众实施体温检测,并登记身份信息。对于体温超过37.3℃或发现有咳嗽等呼吸道可疑症状者进行劝离。
场所:常消毒常通风
规范使用含氯消毒剂,以每日不少于2次的频率对公共区域(含会议室)及卫生间内人体接触较多的台面、桌椅、门、把手、水龙头等物体表面进行喷洒或擦拭消毒。经办服务大厅不使用空调等设施,保持门窗开启,常态化通风。在发热监控点附近适当位置设置废弃口罩垃圾桶,按防疫要求每日不少于2次进行消毒,并定时进行回收处置。
办理:强防护零接触
在自助排号机等需触摸使用器械旁均配置一次性抽纸,安排工作人员引导办事群众使用抽纸进行触摸操作,有效减少直接接触风险。在厕所等公共场所提供一次性纸巾、肥皂、洗手液等防控物资。医保经办窗口工作人员一律佩戴符合防疫要求的口罩、一次性手套等防护用品,实现业务办理过程“零”接触。
温馨提示
为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请各位参保群众按照《乐山市医疗保障局新冠肺炎防控期间医保业务经办服务指南》,尽可能采取非接触式经办途径办理医保业务。防控疫情,人人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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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医疗保障局
咨询电话:0833—2101656
举报电话:0833—26946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