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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医疗保障局坚持党建引领 全力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乐山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坚持以党建为引领,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带领全体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中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立足医保职责,认真落实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各项决策部署,为切实做好乐山市医保领域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坚强政治保证。一、靠前指挥、主动担责,构筑疫情防控坚强堡垒


(一)党组书记领头做

  疫情发生以来,乐山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王素英充分发挥“头雁”作用,坚决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旗帜鲜明讲政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当好疫情防控工作“领头雁”,先后8次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局长办公会、应对疫情工作会等,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精神和国家、省、市疫情防控重要会议精神,科学部署疫情防控工作。先后陪同市领导赴峨眉山市人民医院、峨眉山市绥山卫生院、乐山市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和全市新冠肺炎患者集中收治医院乐山市人民医院城南医院开展疫情防治督导调研,了解面临的困难及解决的办法。坚守岗位、靠前指挥,用“一把手”的精气神带动全市医保干部凝心聚力、众志成城,保证疫情期间医保队伍拉得出、冲的上、打得赢。



(二)党组班子带头做

  乐山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始终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工作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明确,团结协作,当好疫情防控工作“主心骨”。1月20日,率先印发《乐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启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相关商品价格应急监测的紧急通知》;1月23日,迅速响应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会议精神,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王素英为组长的市医疗保障局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同步启动《市医疗保障局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及时制发疫情防控相关文件10份,保证疫情期间乐山医保各项工作快速反应,落实到位。党组成员、副局长饶志明做客心连心直播间“网络对话”栏目;党组成员、副局长卢皓带队,先后选派2名机关干部,入驻全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协助开展工作并作客《心连心面对面特别节目“防控疫情乐山在行动”》栏目;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陈秋菊做客乐山电视台参加“抗击疫情  乐山在行动”节目录制,宣传解读疫情相关医保政策,第一时间回应群众关切的问题。



(三)党员干部主动做

  制发《乐山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充分发挥医保系统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通知》,动员全市医保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充分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全体党员干部迅速响应,自觉顾大局讲政治,当好疫情防控工作“战斗员”。春节期间所有党员干部全程参与,坚持应急管理和值班值守,加强协议管理和政策宣传,做好数据监测和信息报送。自觉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坚决制止任何发布不实信息的行为,以身作则引导群众正确理解、积极配合、科学参与疫情防控。切实做到疫情“防输入、防扩散、防输出”、重点人群“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让党旗高高飘扬在疫情防控第一线,为乐山疫情防控贡献了医保力量。


二、科学防控、精准施策,党建引领践行初心使命


(一)政策保障到位

  严格落实国家医保局、省医保局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救治“两个确保”的总体要求,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确保定点医疗机构不因医保总额预算管理规定影响救治。一是对于确诊和疑似新冠肺炎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实行免费医疗救治。二是对于确诊和疑似的异地就医患者,先救治后结算,报销不执行异地转外就医支付比例调减规定。三是将符合卫健部门制定的新冠肺炎诊疗方案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四是对全市12家定点救治医院采取预先拨款,已预拨医保基金专项救治经费2010万元,减轻医疗机构垫付压力。五是治疗新冠肺炎发生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定点医疗机构总额预算管理,实行按项目管理。六是缩短报销周期,及时结算新冠肺炎患者医疗费用。七是针对乐山市人民医院城南医院85名癌症患者因疫情影响分流到其他医院后起付线问题,已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并妥善解决。

(二)经办服务到位

  为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带来的交叉感染风险,守护群众健康,召开局长办公会专题研究疫情期间医保经办工作,推出日常业务“网上办”、申办材料“邮寄办”、咨询交流“电话办”、线下环节“帮代办”等“八办”便民服务。放宽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职工补充医疗保险、职工大病保险参保缴费时限,允许在疫情结束之日起30日内补办补缴;将心脏病、高血压等门诊特殊疾病患者(包括异地门诊特殊疾病患者)处方时间由原来的1个月延长为3个月;公布《新冠肺炎防控期间医保业务经办服务指南》,对临时性调整的相关医保业务经办流程(方式和途径)进行了明确,积极倡议广大群众尽可能采取非接触式经办途径办理医保业务,让群众放心办事、安全办事。

(三)价格监测到位

  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定点医药机构“疫情”防治医护用品价格的应急监测,建立疫情相关商品价格的应急“日监测、日报送”机制,健全与市场监管、卫健等部门联动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形成监管合力,实现对违法违规行为的联合惩戒。疫情发生以来,全市医保系统共监测辖区内医药机构1388家、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的商品716种。向市场监管部门通报监测发现抗病毒药品价格异常波动线索1起。对10家定点药店涉嫌价格违法或销售假冒产品行为,按《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暂停医保服务,停止医保结算。

三、勇于担当、主动作为,众志成城凝聚医保力量


(一)履职担当,防控责任压紧压实

  指导各县(市、区)医保局和医保经办机构提高政治站位,主要负责同志靠前指挥,严格落实经办大厅领导干部带班巡查制度,制定疫情应急处理机制和应急预案,扛起责任担当。号召广大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坚守工作岗位,压紧压实防控责任,提高疫情救治保障,落地落实“两个确保”,严处跟风涨价行为,及时上报重要事项。确保疫情期间各项医保服务不间断,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二)狠抓落实,防控措施高效有力

  指导各县(市、区)医保局和医保经办机构全面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加强经办大厅的监测、消毒、清洁、通风等工作,为窗口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按规定佩戴口罩和手套,并及时做好窗口人员心理指导干预,确保正常履职不受影响。引导办事群众佩戴口罩、做好登记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发现疑似病例及时联系相关部门处理,切实保障办事群众和窗口工作人员的健康安全。

(三)宣传引导,凝聚打赢疫情共识

  强化舆论阵地引导,及时回应医保热点和群众关切。2月3日,党组成员、副局长饶志明带领三名中层干部做客心连心直播间“网络对话”栏目;2月10日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陈秋菊参加乐山电视台“抗击疫情  乐山在行动”节目录制;2月17日党组成员、副局长卢皓带队作客《心连心面对面特别节目“防控疫情乐山在行动”》栏目,宣传解读疫情相关医保政策。同时,依托中国医疗保险、省医疗保障局门户网站、乐山电视台、乐山日报、乐山新闻网等平台积极宣传疫情相关医保政策和工作动态,科普疫情防控知识,帮助广大干部群众正确认识新冠肺炎,凝聚坚定战胜疫情的决心和信心。坚持疫情防控工作政务信息日报送制度,及时向省医保局、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等部门上报工作信息。截至目前,乐山医保工作信息被中国医疗保险《共同战“疫”,全国医保在行动!》收录6条,在四川省人民政府、四川省医疗保障局等省、市门户网站刊发16条,被《乐山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专报》《乐山市直机关工委党建简报》等专刊采用7条,“乐山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累计推送工作动态和疫情相关信息80余条,日更新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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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医疗保障局

咨询电话:0833—2101656

举报电话:0833—2694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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