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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 三十年来首次重大改革

2017-11-15 黑龙江新闻广播

人才是发展的重要源动力。黑龙江省通过出台一系列职称制度改革措施,拓展了专业技术人才的成长空间。

近日,《黑龙江省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出台,这是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三十年来的首次重大改革。

《实施意见》指出,要综合评价专业技术人才的品德、能力和业绩。坚持把品德放在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的首位,更加注重对专业技术人才的专业性、技术性、实践性、创造性的考察,突出对创新能力的评价,注重对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绩效、创新成果的考核。

“改变以往片面的强调论文、论著等不科学、不合理、不全面的现象,合理设置职称评审中的论文和科研成果的条件。 例如对应用型人才不将论文作为评价的限制条件,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基层一线的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可以淡化或者不作论文要求,对实践性操作性强、研究属性不明显的职称系列,可不作论文要求,即使是研究属性较强需要有论文论著要求的,也要逐步推行代表作制度,淡化对论文数量篇数的要求,注重论文质量和实际作用。”黑龙江省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调研员朱辉解读说。

《实施意见》确保凡在黑龙江省工作的国有企事业单位、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及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专业技术人才,都可按规定程序申报参加职称评审,实现评审人群“全覆盖”。

下一步将对全省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逐步实行职称评审评聘结合,向职称评价结果与各类专业技术人才聘用、考核、晋升等用人制度的有效衔接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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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龙视新闻联播

出品人:刘洪源

编辑:耿悦

审核:赵艳娟、徐扬、孙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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