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往,利益,给与
人与人之间交往最本质的逻辑就是互利。利益可以有长期和短期的,情感的物质的,以及各种样式的,人与人交往一定是有利益交换的,如果交往获得利益还不如不交往那这种交往便是不可存在或持续的。
交-往2字本身也很直白的说明了,交-就是双方有接触有交互交替的,往-便是送出去,而且有主动的意思。交往就是交替的送出去。
互利的逻辑存在于亲情,爱情,友情,同事,甚至个人与公司,公司与公司,国家与国家等一切人类社会的关系之中。所谓“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说的就是如果不为自己争取空间那你就没有存活的空间,有人跳出来反对历史上不乏牺牲个人利益成全大义的,那什么是个人利益呢,除了金钱,物质,生死之外,名誉,信仰,自我实现的满足感算不算呢?你之所以选择的原因就是源于自己,怎么会不为己呢。
我们说亲情不计得失,爱情不计得失,甚至为知己两肋插刀的友情,但是世上亲人,爱人,友人反目的少吗?不论哪种情都有让人艳羡堪称楷模的例子,也有让人唏嘘的反面教材。那区别是什么?是利益,这种利益不是是狭隘的物质利益,还可以是精神层面的:孩子带来的可爱的快乐,未来完成我们未完成事业的希望,我们老了有人关心关照;夫妻的相互关爱,困难时相濡以沫,彼此给与的幸福感,安全感;朋友之间的鼎力相助,精神上的互动。总结起来都是为了我们快乐,满足,安全感。
文明社会互利的基本原则是平等和尊重,即便如奴隶社会也只是在强迫环境下进行的交换,奴隶能选择的只是死亡,或付出能换取生存的一切,当然还有就是摆脱奴役关系,只是后者在特定时期个人是几乎无法改变的。
命令和索取,既不符合往的主动涵义又容易产生交换的失衡,所以任何关系中都要尽量少用这种方式,而工作中的命令,指令是事先在合同约定范围内达成的利益交换,带有补偿的狭义范围的命令。其他关系也是一样,在你命令或索取时,一定要想想你是否有利益给对方,利益的分量是否对等。评定利益是否对等的原则就是任何一方都觉得交往比不交往更有利。自己的收获相对自己的付出是超值的,对方接收的相对对方的付出也是超值。也就像做生意,你不光要知道自己想得到什么能付出什么代价,更要知道对方想要什么。
多站在对方利益考虑问题和多站在对方视角考虑问题有什么区别?前者是把对方利益作为目的,后者是为了找到共赢的方式考虑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