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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们的日常聚会:职业病全暴露了!

觉晓法考 觉晓法考 2022-08-01

内容来源:法律路上




法官的日常聚会


除了在家爱拍板儿、讲话不带喘、逻辑没毛病等特点外,法官的一大“职业病”就是:能成功把每一次的聚餐、聚会都开成案例研讨会。


一见面,先寒暄十分钟。法官的寒暄可不是平常的“呀,瘦了呢最近”“最近有情况了么”“孩子咋样了”,我们的寒暄等同于互相“厮杀”一番:“最近结的怎么样了”“手上还有多少案子呀”“你们今年收了多少呀,要结多少呀”……然后,一句猝不及防的“来,我们讨论个案子吧”全面开启了本次“会谈主题”。


会上,大家会争先恐后地表达“我也有”“我也有个案子想讨论……”。没话聊根本不存在!就怕自己动作慢插不上话……每每聚餐结束时还要义愤填膺的带头表态“下次不要讲工作啦!”“不是说好了不讲工作了么?”


海淀法院民三庭 黄妍妍


法官们除了这普遍存在的“职业病”

不同业务范围的法官还

各具特色、“百家争鸣”

在“职业病”道路上越走越远






婚姻法官“灵魂式”拷问



有次培训休息间隙,无意间听到一婚姻法庭的法官姐姐跟老公吵架,大概因为她老公忘记托儿所接孩子的事,那位姐姐越说越生气:“离婚,房子是我婚前买的,我把婚后房产增值部分返给你,孩子不满两岁归我抚养,车辆登记在你名下归你返还我车辆折价款,回去就办手续……”


作为吃瓜群众的我膜拜地看着她三下五除二处理完了夫妻财产和子女抚养问题,没想到还有更让我膜拜的,是她怒不可遏大吵一架后要结束战斗时说,你还有什么要补充的吗,还是坚持原来的意见对吧?


还是原来的配方,还是熟悉的味道。面对似曾相识的套路,我默默脑补一场完整的庭审。这不是“职业病”,而是已将审判融入灵魂的法官......






通州法院诉调办 张晓玲



商事法官“教科书”式维权




一年国庆节,我参加了美国之旅团队游,行程中发现导游竟然私自减少景点作为一名长期战斗在商事审判一线的法官助理,“职业病”瞬间发作:怎么能放纵这种违约行为!


我当即拿出行程单、打开手机录音功能:“行程单上明明写着黄石公园是游览两整天。”……“你缩短游览时间、变更合同内容征求团员的同意了吗?你这是违约知道吗?!”……导游被我说的哑口无言,只能耍起无赖。


我刹那间产生了不为游览景点,就为给你上法律课的心情,不惜国际长途开始与国内客服交涉起来。经过了将近2个小时跨越国境的据理力争,最终导游同意将购物点时间缩短,以保证增加一天黄石公园的游览。


回国之后,我总觉得旅行社的违约耗费了我大量的时间、精力、电话费,不能就这么算了。于是在“职业病”的驱使下继续我的维权之路。最终,旅行社为其违约付出了5000元的违约金。绝不放纵违约行为,依法维权,不辜负法官这个职业。





一中院民三庭 孙鑫


知产法官“神游式”购物



当我口渴走进便利店,我在想什么——

 

咦,百事可乐?时间真快啊,一转眼,和蓝色风暴关于商标权的爱恨情仇已经过去十多年啦?【欲知详情,请查阅(2007)浙民三终字第74号判决书】

 

啊,六个核桃?作为商标注册的话,有没有夸大宣传呢,会不会引起公众对原料的误认呢?【欲知详情,请查阅(2012)高行终字第256号判决书】

 

哇,小茗同学?这个卡通形象好熟悉,小茗和小明这两个小人儿形象到底构不构成著作权法上的实质性相似呢?【欲知详情,请查阅(2016)京73民终1078号判决书】

 

哈,依云矿泉水?这环绕瓶身的群山形状的立体造型是不是知名商品的特有包装、装潢呢?【欲知详情,请查阅(2017)京0107民初13266号判决书】

 

想着这些问题,我竟然忘记了口渴。走出便利店,不留下一片云彩。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判第三庭 陈叶简



立案法官“精确式”询问



前些日子参加一同事婚礼,席间一位法官关切地问同事爱人“你家住哪儿啊?”,同事爱人没有一点犹豫回答说“顺义”,法官听了开玩笑说“你应该说你是中国人”,同事爱人听着不解,但一旁的我们却笑得前仰后合。


谈到“问哪儿人”的这个梗,应该是我们在接待当事人时留下的“职业病”,总要问清具体的详细地址才肯罢休。


记得每每问当事人“哪里的人、住哪儿”,当事人答北京或者顺义时,我们都会不厌其烦再补一句“请您精确到镇”,确保为后续工作提供准确信息


在工作中我们还养成了很多类似这样的职业病,譬如追根溯源,说白了是刨根问底爱较真儿,这种“病”让我们开展工作游刃有余,在回归家庭和社交后,也成了点缀生活的小插曲。


顺义法院立案庭 杨艺琳



刑事法官“破案式”解题



 

一日,老公突然念了微信朋友圈的一道算数题:一个鞋店老板,将进价30元的鞋子20元促销,一位顾客买了一双,递来一张50元整钞,鞋店老板没有零钱,就去旁边店家换钱。


换回来后找给顾客30元,顾客拿找零和鞋走人。之后旁边店家老板发现钞票有假,来找鞋店老板,鞋店老板无奈赔给人家50元。问,鞋店老板损失了多少钱?


这位理工脑回路的男士默默念叨了一会儿,说,90元吧?





我都不知道他怎么算的,也根本不关心,因为我知道他肯定是错的。我并没有仔细分析题目,马上就知道损失是60元。我说我用刑事案件的方法给你分析分析:


一骗子用假钞诈骗被害人鞋店老板获利价值30元一双鞋子和30元人民币找零共计60元,在本案没有预期利益损失、没有赃物损坏的情况下,根据利益守恒,被害人的损失只能等于行为人获利,即60元。


至于被害人没有零钱继而去找旁边店老板换钱的事实,与本案无关,不属于讨论范围内,不影响数额认定。


因为不管他是有零钱用自己的钱找零,还是没零钱换了钱再找零,不影响诈骗行为的完成,与其被骗也是没有关系的。


老公还是犹豫,最后经过抽丝剥茧的分析,他总算用普通的数学思维想明白,认可了我的计算方式。


这就是法律人的思维。


一个法律人看见一个钟表停了,不会像普通人那样说这个钟“坏了”,而是会极其精准地表述为“这个钟不走了”。感性思维是天生的,而理性思维需要大量痛苦的后天培养,这个痛苦无疑是值得的。


因为它让法律变得具体,秩序变得明晰,规则变得有序,让一切在井井有条中精准运行。


这种思维让人变得保守,遇到热议的话题不再轻易地表达情绪,即便是盘踞搜索榜第一位的话题,想到的也只是证据及其来源和认定的问题而已。


一个法律融入血液的社会是复杂的,在这里摒弃一切不加了解的简单妄断;一个法律融入血液的社会是简单的,法律可以解决的,就用法律解决。

北京三中院刑二庭 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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