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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吗?法考复习有疑惑?找我有问必答呀

叶开 觉晓法考 2022-08-01

过完年啦,快来关注我们一起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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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来·啦——


学习方法类


带读讲义有什么用?

带读讲义是搭配带读课来用的。一般来说听什么课就要搭配相对应的书籍或者讲义才能达到最大效果。


讲义一方面可以帮你提前预习知识点,同时可以按听课的顺序和知识点结合起来。

讲义的排版和老师上课的顺序和思路是相同的,这样听课的时候接受程度比较好,老师讲的重点需要勾画和记录的也可以迅速定位。


四金19刑法带读分为柏浪涛和徐光华版,晓伙伴们在购物平台自行搜索《柏浪涛刑法攻略》或《徐光华讲刑法》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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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读课和专题讲座都可以在觉晓教育APP上听,带读课有配套题可以做,专题讲座的讲义可以用APP导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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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应的学习计划,可以在学习群内获取,后台回复【19群】即可获取群号~




主观题二战怎么复习?

主观题从考完到现在已经很久了,如果这期间你没有学习和复习的话,建议还是从头开始。


因为学习效果如果不及时巩固的话遗忘的速度是非常快的,有可能把之前的薄弱点巩固好又有新的薄弱点出现了。

但是主观题的复习内容相比于客观题来说是比较集中的,考点比较固定,建议把去年官方出的案例每天练习一到两道,会有比较好的效果。




民法看书就懂做题就错,怎么办?

民法如果做题就错说明你不是真的掌握了这个知识点,而总是似是而非模模糊糊。

课上觉得都能懂,是因为你跟着老师的思路走而没有自己的思考。

这种情况下建议你听完课后结合民法推背图梳理一下知识点


民法还是要多做题,然后对于做错的题目除了订正答案以外,还要对照答案解析把题目背后涉及到的知识点弄懂,不要一味的追求做题的速度。





报班类


2020法硕开班时间?

今年法硕开班时间会提前,上半年就会开,具体时间和报名方式未定,可以关注微信公众号“司考411”或“觉晓法考”,会提前通知的。





知识点类


问题一:

刑法柏浪涛老师教材395页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欺骗请托人,虚假许诺,构成诈骗罪 。但是在觉晓教育app题号170262中第二个选项,虚假承诺则也归类为受贿罪。该如何理解?


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3条第1款第1项规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为他人谋取利益”,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刑法关于受贿犯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一)实际或者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可知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也可以构成受贿罪,此处承诺既可以为真实的承诺,也可以为虚假承诺。

不过,在虚假承诺的情况下,若要认定为受贿罪,则需要虚假承诺的内容与国家工作人员的职权相关联,即具有谋取利益的可能性。

若国家工作人员根本没有相应的职权,即不存在为行贿人谋取利益的可能,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向行贿人作出可为其谋取利益的虚假承诺,则构成诈骗罪。

若是国家工作人员具有相应的职权,但是不想为行贿人谋取利益,却作出可为其谋取利益的虚假承诺,则可构成受贿罪。


在题目中若没有对虚假承诺的情况明确说明,则默认为后一种即可以认定为受贿罪的情况。


APP题号170262这题中,B选项没有明确说明国家工作人员没有相应职权,则默认为其具有相应职权。APP题目解析已完善。

另,泊浪涛老师教材相关内容在401-402页。




问题二:

甲伤害乙后,警察赶到,在警察将乙送医院途中车辆出现故障,致乙长时间得不到救助而亡,家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不具有因果关系。带读课里说作用力是单独有介入因素就足以导致结果,但车辆故障并不足以导致乙死亡吧?


解析

行为人实施危险行为后,介入了有义务防止危险现实化的第三者的行为时,如果第三者能够防止但没有防止危险,不应将结果归属于行为人的行为。


本题中出现了偶然的、异常的、罕见的介入因素,即“车辆出现故障”,该因素导致乙“长时间得不到救助”,作用力很大,中断了甲的伤害行为与乙的死亡的因果关系。

判断介入因素是否能中断前条件与结果的因果关系,要求介入因素异常、作用力很大。

这一块关于判断是否异常以及作用力的情况,一定要多做题,要趋近于出题人关于这块的认定标准。


——下·期·见·啦——


好了本期迎刃而解到此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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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群方式:公众号后台回复19群】获取群号。


——拜·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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