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枪击案频发的一个主要因素不能公开说

2018-02-17 黑米九 走向衰败的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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枪击案现在成为美国常见的新闻,不时有让人恐惧的案件发生,特别是校园枪击案这类的案件,让人痛心。



就在情人节这一天,佛罗里达一所高中发生校园枪击案,十七人死亡,多人受伤。枪手是该校的原学生,被开除。根据学生回忆说,枪手在校时动不动就发怒,与人难以相处,常违反学校的规定。也就是说,枪手让人感觉不是个正常人,是不是精神病人,不知道,没人敢说。因为美国法律规定,未经法院许可,不能将人强制送往精神病院,也不准强制让人看病。


媒体总是说美国频发的枪击案,特别是造成大量人员伤亡的案件,是因为枪支管理不严所致,所以要严管枪支,让普通人无法买到枪。那么,几十年前,美国的枪支管理更松,怎么没听到那么多严重的枪击案呢?


美国自从上世纪七十年代以来,出台了对精神病人的人权保护法律。1975年美国最高法院规定,必须经过法陆军审判,认定病人有伤害自己和他人的行为,发出正式的法院通知后,才能强行送治。1979年美国第一巡回上诉法院规定,有责任能力的病人住进精神病院后,有权拒约非紧急状况的治疗。之后,美国大量的精神病院因为没有业务而关门。现在,到几十年前的精神病院旧址去看看,要么成为一片废墟,要么已经拆除,或者改作他用。


通过保护精神病人人权的法律,一下就把美国的精神病人治好了,原来住在精神病院的病人,和别的人一样,在社会上自由自在地生活。


精神病有个特点,绝大多数病人不认为自己有病,专业的说法是缺乏自知力。越是严重的病人,越不认为自己有病。那些严重的精神病人肯定不会主动去看医生,只有出现伤害他人,被警方抓捕后,为了判断是否有责任能力,经法院许可,才能送到精神病学医生那里诊断。象刺杀里根总统的凶手,经医生诊断,是精神病人,于是免了刑事犯罪的责任,在精神病院住着,而不是关到监狱里。美国现在的精神病院,主要就是收治这类犯了罪又免了责的病人。大部分枪击案的枪手都当场自杀或被击毙,活着的没几个,精神病院也就不需要那么多。


2007年弗吉尼亚理工大学一名韩裔学生在校园内开枪,造成三十三人死亡,枪手自杀。据认识枪手的人说,他很难与人相处,行为怪异。


2012年桑迪胡克小学发生枪击案,二十名小学生和六名老师死亡,这是美国最让人悲痛的校园枪击案。枪手的母亲早就知道他精神有问题,想尽一切办法,希望能得到诊治。但因为法律限制,无法将他送往精神病院。最后,枪手先杀自己母亲,然后到小学校行凶,并自杀身亡。


这些自杀身亡的枪手是否有精神病,不知道,因为没有得到过诊断。事后,精神病学专业医生也不能对其进行判断,因为不是自己亲自诊断的病人,不能随意发表意见。就算曾经到精神病学医生那里诊治过的病人,出于对病人隐私的保护,医生也不报告。


虽然法律上规定精神病人不能持枪,这条规定只停留在纸面上,现实中无法实行。没有医生的诊断,不能说谁是精神病人。而严重的精神病人拒绝看医生,别人无法强制。就算看了医生,未经病人同意,医生不能泄露病情。


生了病却得不到诊治,这是维护病人的利益,或是损害病人的利益?从基本常识就能判断,肯定是损害病人的利益,同时也让社会付出巨大的代价。这么显而易见的常识美国就没人明白?当然明白,不能说呀。美国步枪协会执行会长曾提了一下精神卫生管理系统存在的问题,就被媒体大批判。经过媒体的宣扬,精神病淡出了枪击案的因素,很多人如果没有亲身经历精神病人所带来的麻烦,根本不知道美国社会上还有这么多精神病人,也没有得到诊治。精神病是造成美国枪击案居高不下的主要原因,就因为贴上了保护人权的标签,谁也不敢揭穿。背上反人权的罪名,没人担当得起。


既然不能提精神病,出现枪击案,大家只好把枪作为替罪羊了。控枪的呼声越来越高,美国宪法规定的公民五大自由之一的持枪权受到威胁。这到底是社会进步,或是社会退步?


只要所谓的保护精神病人的人权还在实行,美国社会就不会得到安宁,枪击案也不可能得到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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