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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中国之治的伦理意蕴

王小锡 道德与文明 2022-04-13
  

新时代中国之治的伦理意蕴

作者简介王小锡,南京师范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伦理学会名誉副会长,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首席专家(江苏南京 210023)。


〔摘要〕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到2035年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是新时代中国之治的现代性转向的重要目标。解析中国之治的发生学密码,基础层面的五大伦理维度不可忽视:民主集中、聚力筑梦的制度伦理;以人民为中心的民本伦理;法、德共治的社会治理伦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环境伦理;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国际伦理。解读新时代中国之治的伦理意蕴并充分发挥其伦理功能,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关键词〕新时代  中国之治  伦理  德治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到2035年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是新时代中国之治的现代性转向的重要目标。新时代中国之治,在其本质上是中国共产党之治,是适合中国国情的科学治理,它内含着中国共产党历来崇尚的马克思主义伦理精神即伦理层面的应该之治,而这种伦理应该的治理,依据的是社会主义制度,依靠的是人民的拥护和支持,依托的是德、法并举方略,依存的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环境,依傍的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发展。这充分展示了新时代中国之治的内在特质和本质特征。


   一、民主集中、聚力筑梦的制度伦理   


新时代中国之治的根本依据是社会主义制度。“党和国家的长期实践充分证明,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能发展中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彰显了社会主义制度的鲜明特征与巨大优势。社会主义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的制度,中国的不断发展和中国梦的实现必须依靠并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应当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方向,是实现中国梦的必由之路,也是引领我国工人阶级走向更加光明未来的必由之路”。从本质上看,中国梦是国家的梦、人民的梦,每一个中国人都是中国梦的主人,每一个中国人都是中国梦的直接受益者,其创造性将得到极大的尊重,其个性将得到充分的张扬,人民是国家的真正主人。正因为人民性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德性,体现了民主集中、聚力筑梦的制度伦理,所以它有着重要的作用。
1.确保广大民意的科学集中和充分张扬。国家的现代化治理是全民意志的治理,就是说,领导者或管理者的治理理念是对广大民众合理诉求的满足与彰显,唯此才能体现社会制度的科学性和尚德性。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在中国社会主义制度下,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是人民民主的真谛”这一“真谛”只有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才能实现。换言之,现代化的国家治理是全民意志的治理,全民意志的治理是真正的民主和集中的体现。
社会主义制度下全民意志的治理,标志着每个公民都是国家治理的主体,而且事实上在治理的全过程中都要充分体现与保障每个公民的治理参与度,这就意味着除了不断提供科学理性的治理意见外,在治理的具体实践进程中,社会主义制度还主张和确保公民坚守本分并立足本职工作,充分发挥自己的创新能力。
2.促使全体国民形成协调一致的合力。社会主义制度是真正的民主制度,这种民主制度的优势在社会治理层面得到了极大的彰显,即能在发挥每一个国民意愿和能力的同时协调和组织全体国民的力量并形成合力,实现全国重大决策目标、重大发展目标和重大事件解决目标,这是国家治理中最根本的道德标志。纵观我国多年来抗洪救灾、抗击“非典”疫情、抗震救灾等的成功,都是在举全国之力的基础上,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2020年年初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党中央将疫情防控作为头等大事来抓,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挥、亲自部署,坚持把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同时,坚持集中统一领导,在充分体现广大人民群众意愿的基础上,调动人民群众的抗疫潜力和抗疫伟力。在党和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全国人民共同开展了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时至今日,我国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略成果”。这是对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下的人民凝聚力的经典诠释,是对新时代民意至上、集中统一的制度伦理的最好注解。
3.坚持包容、共建、共享,积聚发展动力。真正的民主集中的社会制度,应该是包容的制度、共建共享的制度。这样的制度,不分种族、不分地域、不分高低贵贱,人人平等,每个人都是不可或缺的建设者,同时也具有分享发展成果的权利。可以说,包容是制度的前提,共建是制度的要求,共享是制度的本质。纵观改革开放四十多年的发展历程,党和国家在包容、共建、共享的基本原则下,通过各项政策让改革开放产生的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时,社会主义制度下的中国,不分公私,建设者都会得到尊重。例如,在谈到民营企业家时,习近平同志专门指出,领导干部不可以对他们不理不睬,不可以对他们的正当要求置若罔闻,要坦荡真诚地与他们接触交往,要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在民营企业遇到困难和问题的情况下,要多关心,真心实意地支持民营经济的发展
创建包容机制,实现包容性发展,是确保发展始终遵循社会发展规律的重要方面。从本质上来讲,实现包容性发展就是要在发展理念上彰显以人民利益为重的伦理理念。马克思指出“过去的一切运动都是少数人的,或者为少数人谋利益的运动。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而社会主义社会,无论是建设、发展还是改革的任一环节,其根本目的,就是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加快推进包容机制的建设,充分保障了各阶层群体在发展过程中的利益满足程度,有力地冲击了利益差异化的分化格局,也有效地破除了利益固化的藩篱,为广大人民群众实现自身的发展提供了必要前提。同时,共建、共享的机制既是要求,也是目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始终坚持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在共享机制的作用下,一大批惠民举措落地实施,教育、就业、居住、卫生、社会保障等有了明显的改善,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显著增强,人民的生活水平也得到了改善和提高。这些都体现了共建共享的价值旨归。
由是观之,包容、共建、共享是国家治理理念落到实处的关键一环,是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积聚合作力量的重要战略思路和实践路径。


   二、以人民为中心的民本伦理    


新时代中国之治的基础和动力来自人民的拥护和支持。习近平指出:“我们党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失去了人民拥护和支持,党的事业和工作就无从谈起。”历史已经并将继续证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中国之治的成功经验与独特优势,也是新时代中国之治的核心理念,更是新时代社会治理伦理的根本要求。

1.坚持人民的主体地位。中国共产党作为国家治理的核心力量,理当坚持人民的中心地位和主体地位,保障人民的平等权利。唯此,党的核心力量及其作用的发挥才有意义和可能。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在提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远景目标时明确指出,“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那么,如何坚持人民的中心地位和主体地位呢?方面,必须紧紧依靠人民治国理政,管理社会。既要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又要将正确的主张变成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另一方面,治理过程中要接受人民群众的检验和监督,并自觉抵制影响正常社会治理且违背人民群众意愿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纠正有悖于人民群众意愿的错误举措和行为,真正拿出人民满意和支持的高效的社会治理主张和行动。历史已经充分说明,正是因为我们党的宗旨和目标是一切为了人民,才有了人民群众用小车推出来的淮海战役的胜利的后勤保障,才开启了体现“大庆精神”的共和国工业的崭新篇章,才迈开了充分展示“工匠精神”并从工业大国向工业强国前进的步伐……所以国家治理在任何一个时期都要充分彰显人民的中心地位和主体地位。
2.坚持人民利益至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始终把人民立场作为根本政治立场,把人民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地位,不断把为人民造福事业推向前进。”基于此,“全党必须牢记,为什么人的问题,是检验一个政党、一个政权性质的试金石。带领人民创造美好生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要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国家治理的目的,更为深刻的是,要将人民对经济、政治、文化、生活、生态五大方面的切实利益诉求始终贯穿于治理的全过程,既不可偏废,也不可不彻底事实已经说明,要让人民关心治理、参与治理,并不断提高治理能力,必须让人民有切切实实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特别是在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中,要“更加自觉地维护人民利益,坚决反对一切损害人民利益、脱离群众的行为”。
按照马克思主义的理解,共产主义的本质特征内含着物质资料的极大丰富与人民精神境界的极大提升。因而,在现时代,坚持人民利益至上,既要在治理过程中重点满足人民的物质需求,还要不断满足人民的精神需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人民利益至上的最高表现。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党的十九大报告的重要议题。报告指出了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路径:“要以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为着眼点,强化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国民教育、精神文明创建、精神文化产品创作生产传播的引领作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发展各方面,转化为人们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要通过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历史观、国家观、文化观;要“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激发人们的创造活力。尤其是要“把教育事业放在优先位置”,“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推进教育公平,培育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这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基础和前提。事实上,人的全面发展是实现国家科学治理、有效治理的根本性的社会治理基础和前提。
3.切实保障民生。以人民为中心,还得落实到具体的政策中,落实到具体的行动中,体现在人民生活需要的诸方面。要优先发展最大的民生问题之一的教育事业,同时推动教育公平发展和质量全面提升,在努力做到幼有所育、学有所教的同时,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要提高就业质量和人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的社会经济生活质量。要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解决人民群众的后顾之忧。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保护人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同时,还应注意到,人民对美好生活追求的标准应该包括对生态环境的要求,唯有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总体理念下打造优良生态环境,才能保障人民的基本生活条件。尤其值得自豪的是,脱贫致富已成为民生保障的重要国策,也是我国切实关注民生的亮点。总之,要在坚决维护人民利益的同时,不断增强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这是新时代国家治理的基础性手段和目标,更是中国之治的道德根基和社会根基。
综上所述,坚持民本伦理理念和行动,不断改善人民的生活水平,就能在人民充分体悟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的基础上,增强国家的治理能力。


   三、法、德共治的社会治理伦理   


新时代中国之治的特色方略和辩证手段是法、德并举。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法律和道德都具有规范社会行为、维护社会秩序的作用。治理国家、治理社会必须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既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
1.通过法治保障社会的公平正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依法治国是我们党提出来的,把依法治国上升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也是我们党提出来的,而且党一直带领人民在实践中推进依法治国。”国家治理的基本前提是实行法治。社会主义法治在其本质上是人民意志之治,“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法治具有强制性,人民既是法治的主体又是法治的客体,人民自觉遵纪守法的前提是法治的公平正义得到保障。因此,“我们提出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所有司法机关都要紧紧围绕这个目标来改进工作”。十八大以来,针对社会治理过程中出现的许多新问题、新情况与新案件,党和国家按照法律制定的基本原则、国家总体安全的总体要求、社会稳定的秩序要求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社会生活要求,在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等各个领域都加快推进了相关法律的制定与完善,不断补齐社会治理中的法律空白与短板,极大地张扬了社会主义的公平正义,取得了和谐稳定的社会治理效果。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保障国计民生的法律依据,也是注重与强调权利和义务、利益和责任相统一的法、德并重治理社会的重大法律规则。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国家治理效能得到新提升,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更加健全,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彰显”
2.通过道德力量推动国家的治理。道德的力量在国家治理中有着独特而不可替代的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在谈到青年要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时说:“核心价值观,其实就是一种德,既是个人的德,也是一种大德,就是国家的德、社会的德。国无德不兴,人无德不立。如果一个民族、一个国家没有共同的核心价值观,莫衷一是,行无依归,那这个民族、这个国家就无法前进。”在国家治理过程中,我们要充分利用道德之力。要继承和弘扬我国人民在长期实践中培育和形成的传统美德,坚持马克思主义道德观、坚持社会主义道德观,在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的基础上,坚持古为今用、推陈出新,努力实现中华传统美德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引导人们向往和追求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的生活,让13亿人的每一分子都成为传播中华美德、中华文化的主体。同时,习近平总书记特别要求作为领导和管理者的党员和干部,“要坚持不懈强化理论武装,毫不放松加强党性教育,持之以恒加强道德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坚守真理、坚守正道、坚守原则、坚守规矩,明大德、严公德、守私德,重品行、正操守、养心性,做到以信念、人格、实干立身”。在这次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过程中涌现的人民利益至上、以民为本的国家之德,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社会之德,爱国、爱民、勇敢、友善的个人之德,是抗疫之战取得阶段性胜利的最重要的道德力量。
3.通过道德滋养孕育良法。一方面,“要在道德体系中体现法治要求,发挥道德对法治的滋养作用,努力使道德体系同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相衔接、相协调、相促进。要在道德教育中突出法治内涵,注重培育人们的法律信仰、法治观念、规则意识,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营造全社会都讲法治、守法治的文化环境”,唯此才有真正的法治基础。另一方面,建设法治国家需要有善良德性的司法者,唯有道德高尚的司法者,才能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也才能在坚持公正、平等的基础上完善法制社会此外,治理国家要依靠自己的良法,而良法从何而来?良法应该源自对社会主义“道德应然”的充分认识和高度把握。事实上,理性意义上的法规,就其本体论层面而言,一定是基于对最广大人民利益的正确认识和把握,基于对和谐社会建设的客观规律的正确认识和把握,基于对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规律的正确认识和把握。因此,必须深刻认识到,在国家治理过程中,德治和法治是互为补充、互相支持的,两者缺一不可。


   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环境伦理    


时代中国之治的重要环境条件和治理目的之一是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忽视这一点,中国之治将会出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短板”。因此,生态环境伦理也应居于治理之伦理层次中的重要地位。事实上,新时代中国之治的重要手段和目的理应包括个人、自然、社会以及自然与社会处于最佳的理性生存状态,唯此才有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良好环境,也才能完美体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这既需要“生态应当”的理念,更需要生态文明建设之应当的举措。

1.“生态应当”三维度是国家治理的应有之义。“自然生态应当”是指自然界中的一切生物及其在一定环境中的相互关系与生存状态,它有着自在的生存和发展规律,这也是人类历史开始的前提。但是,人类在自然界中可以用自己的智慧改造自然界生物及其环境的生存和发展状况,消除自在状态下的被动或消极因素。“社会生态应当”是指人和社会关系处在最理性状态,也可理解为道德性社会。在这一状态下,一方面,每个人在自由发展的状态下充分发挥自己的创造精神;另一方面,每个人都有尊严地劳动和有保障地生活,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增强。此外,人与人之间能平等、和谐地相处,建设社会的凝聚力不断提升。“自然与社会生态应当”是指人与自然、社会和自然实现真正的和谐共生关系,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以及自然与社会发展规律得到尊重和遵守,自然的自为因素和社会的自然因素不断增强。“生态应当”的这三个维度应该是新时代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若干年来,随着人们在改造自然过程中一定程度上对自然的应当性的忽视,生态问题日益严重,这也更加说明了树立“生态应当”理念的重要性,以及将“生态应当”作为国家治理重大目标的必要性。
2.生态文明建设之应当。“建设生态文明,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所以生态文明建设之应当及其成效是国家治理的一个重要领域或重要考量指标,它多地蕴含人类如何对待自然、社会和自然与社会的问题,这也是国家道德、社会道德和个人道德问题的集中体现。因此,要“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具体来说,第一,应该尊重自然发展的规律,保护好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改变或消除自然自在状态下的诸如泥石流、涸灾洪难等被动或消极因素;第二,应该遵循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规律,尊重人的存在及其价值,在主张和坚持自由、民主、公正、平等的基础上建设并实现和谐的、发展活力强劲的社会;第三,在社会凝聚力不断增强和生产力水平不断提高的情况下,“坚定不移走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之路,构建绿色产业体系和空间格局,引导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实践说明,只有树立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才能不断提升国家治理能力,也才能不断提高国家治理效果。


   五、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国际伦理    


新时代中国之治离不开人类共同价值的张扬与国际和平环境的改善。“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国际力量对比深刻调整,和平与发展仍然是时代主题,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深入人心,同时国际环境日趋复杂,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就不稳定性和不确定性来说,人类社会除了面对战争这样的传统安全威胁,还面对意识形态、金融战、贸易战、网络安全、恐怖主义、气候问题等非传统安全威胁。因此,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着不可忽视的逻辑关系,国际环境也将直接影响国家治理目标的实现。同时,人类命运共同体也关涉世界的和平与发展,并进而关涉我国综合国力的增强。习近平指出:“为和平,我们要牢固树立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走和平发展道路,“坚持开放的发展、合作的发展、共赢的发展,通过争取和平国际环境发展自己,又以自身发展维护和促进世界和平,不断提高我国综合国力,不断让广大人民群众享受到和平发展带来的利益,不断夯实走和平发展道路的物质基础和社会基础”。

1.互相尊重,包容共存。当今世界,和平与发展早已成为各国相处的根本准则。尤其是在经济全球化不断深入的今天,每个国家都是居于世界经济、政治、文化、生态体系中的重要一环,并以其自身具有的特殊性不断丰富着国际社会的多样性。因此,在国际关系中,家不分大小、地域不分贫富、文明不分高低,关系一律平等。有平等才有真诚的互相尊重,才有真诚的交流互鉴,才有真诚的包容、合作与发展。对此,十八大以来我国所推崇构建的“人类命运共同体”正是以坚持互相尊重、包容互惠、合作共赢的国际伦理观为基本的价值核心,强调只有摈弃以往的偏见,实现在主权、领土、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对他国的尊重,才能建设共同生存的巨大空间。
2.和衷共济,合作共赢。在非传统安全问题多发的当下,各国在治理过程中已不能独善其身,诸如意识形态、金融战、贸易战、网络安全、恐怖主义、气候问题等非传统安全问题,在治理理念上的一个鲜明特征就是要求形成国际协同应对机制。进而言之,无论是在各国发展问题上,还是在应对国际公共安全问题上,和衷共济都是唯一的道路,只有以此为前提,才能实现真正的合作共赢。习近平总书记于2013年9月7日在纳扎尔巴耶夫大学演讲时说:“我们要坚持世代友好,做和谐和睦的好邻居”“我们要坚定相互支持,做真诚互信的好朋友”;“我们要大力加强务实合作,做互利共赢的好伙伴”“我们要以更宽的胸襟、更广的视野拓展区域合作,共创新的辉煌”尤其是在国际关系中,“遇到了困难,不要埋怨自己,不要指责他人,不要放弃信心,不要逃避责任,而是要一起来战胜困难”。
3.大国担当,奉献世界。承担大国责任,促进国际和平与发展,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我国的一贯主张。习近平总书记于2017年1月18日在联合国日内瓦总部的演讲中指出,“世界好,中国才能好;中国好,世界才更好”。因此,“中国维护世界和平决心不会改变”,“中国永不称霸、永不扩张、永不谋求势力范围”;“中国促进共同发展的决心不会改变”,“我提出‘一带一路’倡议,就是要实现共赢共享发展”;“中国打造伙伴关系的决心不会改变”“中国支持多边主义的决心不会改变”,“中国将坚定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坚定维护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为基石的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坚定维护联合国权威和地位,坚定维护联合国在国际事务中的核心作用”。面对这次突发的新冠肺炎疫情,中国作为负责任的大国,在依靠全国人民的力量抗击疫情的同时,严控疫情输出,而当疫情在全球蔓延时,我国又毅然从信息、物资、人员等方面给予世界卫生组织和其他国家及时的支持,提供医疗物资援助,积极分享抗疫经验,开展国际合作,充分展示了大国担当精神。
是观之,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和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的内容,既是国际合作与发展的美好愿景,也是国际伦理的一种经典诠释,更是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不可忽视的国际伦理视野。
总之,新时代中国之治彰显了推进治理现代化总体要求下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巨大动能,同时也凸显了中国之治的伦理依据、伦理手段和伦理目的。可以说,从宏观到微观的整体伦理生态中,中国之治具有层层推进、有机统一、协调发力的治理伦理和伦理治理的功能,展示了新时代中国治理模式的新理念、新方案、新成效,并成为解析新时代中国之治发生学密码的伦理密钥,进而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了不可或缺的伦理视野,使之能够转化为国家治理的巨大现实动力与实践伟力。


原文刊登于《道德与文明》2021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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