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空”开庭审两案,南川法院疫情防控期间依法打击犯罪
2月25日上午,南川法院连线南川区看守所在线审理两起刑事案件,在有效防控疫情传播的同时,保障审判工作有序进行,依法打击犯罪,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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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
此次审理的两起案件均为盗窃案件,被告人均羁押在南川区看守所。
开庭前,南川法院主动联系看守所负责人进行沟通协调,征得被告人同意后,通过远程视频的方式在线进行审判。
在完成消毒工作后,法官、公诉人、书记员佩戴口罩进入审判庭。
案件一
上午9:40
审判员:田晓
2019年12月7日,被告人金某某溜门入室进入南川区鸣玉镇向某某家中,偷走现金4700元。次日,金某某被民警抓获。
南川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金某某入户盗窃他人财物,金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被告人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愿意接受处罚,且退赔大部分赃款,可依法从轻处罚。综合以上情节判决被告金某某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案件二
上午10:40
审判员:张中理
2019年12月2日晚,被告人李某某悄悄潜入南川区大观镇居民谢某某家中院坝,将其停在院坝的车打开盗走一钱包后离开,取出钱包内一千元现金后将钱包丢弃。同年12月4日,李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在庭审过程中,被告人李某某如实供述自己罪行,该案将择期宣判。
通过远程视频方式审理案件,既及时高效的完成了庭审,又最大限度减少了人群聚集,降低了疫情传播的风险。
疫情防控期间
南川法院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
保证防控工作和审判工作
统筹兼顾
齐头并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