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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川法院 || 世界地球日+世界法律日=人与自然和谐共处!

南川法院 2021-04-26



今天是

4月22日

世界地球日

同时

今天也是

世界法律日


世界地球日+世界法律日


以法律之名

珍爱地球

共建绿色家园



小伙伴们

了解有关地球的知识么?

话不多说

先来考考大家

 注意了~




地球上的水, 绝大部分分布在?

点击下方 (√、×)查看答案

海洋

冰川




噪声是什么的祸根?

点击下方 (√、×)查看答案

高血压

中风




下列属于非可再生自然资源的是?

点击下方 (√、×)查看答案

土地

森林



以上

你答对了吗?


万物始于自然

人类亦如此

为了大自然母亲

让我们一起

保护地球




  那么,问题来了!

Q:我们应该怎样保护地球?




戳上方图片

一起保护地球



戳上方图片

一起保护地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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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保护地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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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保护地球



戳上方图片

一起保护地球



戳上方图片

一起保护地球





根据《环境保护法第五十七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行为的,有权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依法履行职责的,有权向其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举报。

接受举报的机关应当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环境保护法》第五十八条: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符合下列条件的社会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依法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二)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连续五年以上且无违法记录。

符合前款规定的社会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提起诉讼的社会组织不得通过诉讼牟取经济利益。



从我做起

从点滴小事做起

节约每一滴水

保护每一寸土地

每一棵树木

出行尽量不开车

共同保护我们的地球母亲

保护我们的家园







图:吴东阳编辑:南川法院新媒体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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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看官,给我点个“在看”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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