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南川法院 || 病床前的刑事审判

南川法院 2021-04-26


近日

南川法院审理一起

非法持有弹药罪案件

在了解到被告人王某某

因糖尿病住院且因并发症行动不便后

刑事审判庭法官郑文华

决定到被告人所在医院

开展巡回审判





据了解



法官、公诉人、书记员

到达病房后

庭审正式开始




庭审过程中


被告人王某某对自己犯罪行为供认不讳,且自愿认罪认罚。最终,根据查明的事实和证据,法官当庭宣判,被告人王某某犯非法持有弹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法官释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部分有巡山打猎爱好的人

有持有猎枪、弹药的习惯

并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或者心存侥幸



我国对枪支的管控十分严格,严禁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行为。


凡违反者,须立即到当地司法部门投案,并将非法枪支、弹药上交。对于自首并主动上交非法枪爆物品的,可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图文:刑庭杨帅

编辑:南川法院新媒体工作室

南川法院五四特辑|致敬青春!


欠人家钱还想过好节?法院执行干警第一个不同意!


南川法院|“五一”我在岗  执行不打烊


南川法院 || 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法官:按撤诉处理


持之以恒整风肃纪  南川法院开展“五一”节点督察


南川法院 || 05月06日—05月09日的庭审排期表“现身”!




各位看官,给我点个“在看”呗~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